我不是人嗎?親身經歷公務人員的傲慢與「白目」
今天,我在一個公共圖書館裡,親身經歷了一次讓我震驚又憤怒的事件。這件事,讓我徹底看清了某些公務人員骨子裡的傲慢,以及這種傲慢如何被體制縱容。
中午時分,我在圖書館櫃檯附近,竟親耳聽到兩位工作人員——其中一位甚至只是個臨時在櫃檯出現的辦公室人員——當著我的面,大聲且肆無忌憚地討論我之前在四月向圖書館投訴的個人事務。他們的語氣毫不在乎,彷彿在八卦一件與他們無關的趣事,完全無視我的存在,把我當成了透明人。這種行為,無疑是對我個人隱私的公然侵犯,更是最直接、最粗暴的當眾羞辱!
這讓我立刻意識到一件事:他們的行為,形同「當眾甩了我一巴掌」,而且還是為了一月前在四月下旬的投訴。我真的想問這些人:換作是你們自己,被人在公共場合這樣指指點點、嘲諷私事,你們作何感想?你們還會覺得這很「好玩」嗎?這難道就是你們對待民眾的方式嗎?
這不是孤立事件。更諷刺的是,我之前就曾為圖書館的服務問題投訴過。當時對方口口聲聲說要「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結果我後續觀察才發現,這個圖書館的監視器,根本就從來沒對著工作人員或讀者互動的區域拍,反而只對著書架!而且這好像從圖書館一開始就是這樣設定的。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著,所謂的 1999 投訴信箱裡「調閱畫面」根本就是謊言與欺騙。他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沒有證據會留下,所以才敢如此肆無憚地敷衍、掩蓋。
正是這種真相被掩蓋、責任被規避的環境,滋養了公務人員的「有恃無恐」。當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不會被記錄、不會被懲處,他們就敢膽大妄為地將公務場所變成私人八卦場,將民眾的隱私視為笑談。這就是典型的公務人員傲慢:他們認為自己高人一等,無需對民眾負責,民眾的抱怨和權益,在他們眼中不過是需要被「處理」掉的「麻煩」。
從這件事,我真的看清了問題的本質:當一個公務機關的監管形同虛設,當內部文化充斥著敷衍與欺騙,那麼最基本的尊重就會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就是這種令人寒心的公務人員傲慢!這不也是另一種霸凌嗎?公務人員對一般民眾的霸凌!
我總是有苦說不出,但這並不代表我可以被這樣「當眾打了一巴掌」卻無聲無息。這種經驗已經多到數不清了,我甚至懷疑,管理者就是那個帶頭者,不僅是圖書館的管理者,連文化局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