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有兩件事,對我曾經很傷……
在創作路上發生了兩件事,是對我來說很重大的。
最近一個早期合作的朋友,透過我的友人,想和我取得聯絡。
當年發生了些事,就是我是給他寫詞的(那時還不會填詞)
然後我們發了合輯,後來他出了第一張專輯,裡面有我的兩篇詞,然後他跟我說,他要發第二張,所以要我給他寫十首詞。
我想著是成歌的機會,便照他要的寫好給他。沒多久,他跟我說,他認識了一個很有名氣的網紅,他想要攀他名氣跟他合作,便把我十首詞刪的剩兩首。
我聽到他說的話,其實我心裡很受打擊,我們不是夥伴嗎?
怎麼可以拋棄夥伴?!
也是,人往高處爬,我方晴君沒名氣,我就跟他說:你不如全部跟他合作好了。
我沒有說氣話,我那時的個性自卑,沒名氣,被人看不起,也很自然(講的好像妳現在有名氣似的~)
後來他第二張專輯,始終沒發,反正就斷了音訊,應該也沒有合作成功,我沒有問,但一查就知道了。這個世間,你想順風搭別人的名氣,或許別人也想蹭你的熱度,如果都不合意,自然就沒成功了。(他說過那個網紅的名字,但我沒記。)
我一直很重視夥伴,但我沒想到,原來又是只有我自己在意,我是不是都沒搞清楚自己的位置,傷過多少回了。我早該知道的,人微言輕。我不妨礙他的高處爬,我轉身回頭充實我自己。
我不是不會作曲耶,我15歲就寫很多歌了好嗎~只是我也不是一開始,就很有自信。
夥伴這件事,在我心中,或許少女時期很喜歡美少女戰士那併肩作戰的樣子,所以我在曲人要求的任何情況,我都是最快完成的詞人。但我學不會教訓。我重視夥伴、追求並肩作戰,但現實總讓我感到自己的真誠付出被輕賤,但想想這世間,也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想好像也不寂寞。
一晃眼過去,就是約二十年後的今天,他找到我,他提及了當年的事,他沒說我本也沒想提,那次之後有些詞,我拿去給其它曲人作歌了,所以剩下來的給他,我都是存網路的,電腦也有備,但作品量太多,有些平台也關閉,我不可能兼顧漏掉了什麼,他就跟說當年我有檔案的。問題是:我的電腦都不知換過幾台了……
當年的歌會沒有完成,是他要找網紅合作,他似乎是忘記了。
他對於為什麼我的詞沒保留好有點疑惑,但我沒忘。
我直接跟他說:不是我的問題,是你後來選擇要跟有名氣的網紅合作。
他道歉了,我當然也接受,剩下沒拿去作曲的,你要做就把他完成吧。
我不是個會去糾結的人,你要,就好好做,不做,我也能做(這就是我技多不壓身,一路上牛鬼蛇神那麼多…照我這種多領域,沒有錢只能自己學)
只是我要做的實在太多,排不上沒辦法。反正這是10月26日左右的事。
另一件,是在民國101年時,大概就是個烏龍事件的開始,我那時在用臉書的隱私,本想著沒有關係的人,我就要把它選掉,但應該是發文之前勾,因為也不太會用,本來看到文的人沒看到文,就有了猜疑之心。但也有可能就是,友情本來就不甚牢固,隔天事情炸開了,它演變的方向,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把我的創作都炸了,這件事差點讓我寫詞填詞能力,還有社交能力完全失去。
所以我說我朋友交的少,是真的,因為我太容易被誤會了,我姐姐曾說,因為有些人太真實,所以遇到有些事的反應,不夠符人期望,也會讓人誤會;我真的也很無奈,而且我又不太會去自證,我大概就是你們誤會我,講不清,我就隱世自己傷心的那種人。我的話在傳遞過程中容易被蒙上陰影,遭人曲解,就如同我發表的《我命由我不由天》《我不是沒本事,我只是不跪》還有11月要連載的《房間沒有光》。
這些作品都是真實的直面人心,世間唯太陽和人心不可直視,我就是直接的把很多假面拆穿。我知道這類文字太刺眼,一樣會被誤解,但對於我來說,有些人需要的,我總是挑最難走的路。
我在精神上渴望和諧、公正的關係,但現實總讓我感到失衡與背叛。一次隱私設定錯誤就能引爆如此大的災難,我難以協調外界的複雜惡意。
不喜歡被誤解,但命中注定,從小到大,這個就像一直都跟著我的靶心,偏偏又不擅長澄清。然後這個事件真的是讓我天崩地裂,有些話說不完整,還是說不好,就是有誤會發生;在公司,我也就一堆黑鍋揹不完,明明不是我幹的,也有我的事,直到後來,我才轉變了個性,所以,你是好人,大家都欺負你,你越為人家想,人家就越給你朝死裡打。
善良,為人著想,在職場不適合,我想我老闆他們,應該很懷念,以前我不會衝突的那個時候。我不是笨好嗎?我是有小孩要養,反正我說不是我幹的你們不信,我記得有一次我很生氣的摃上他說:不要錯放真正的凶手。
當我真的變了個性,去衝突,去爭取時,或者是不想多談轉身就走時,我越來越覺得,人真的很賤,尤其是,給你臉,不要臉。
我是一個不愛惹事的人,但讓我遇上了,小事都會變大事。我可以是惹事生非的個性,我只是寧願時間花在吃,花在睡,花在創作,就是不喜歡與人糾結。
然後,這個截圖,是幾年前,這個曲人算是鬧翻了吧,雖然我也還沒跟她吵到,那時邊緣性人格一出現(當時還沒跨越),我又想告別世界,反正後來誰我都不想要了那時候(就是人在倒楣時,種絲瓜都會得菜瓜的情況,想死的遠遠,還遇到詐騙集團那個事件)。
我把臉書的創作人全部退掉,只留幾位,所以後來就算加朋友,我朋友也很少。
我覺得,我不太會跟人交流,不要看我是詞人,很會寫,但人與人之間,有些情況,我就是不擅長。
n年後,我也忘了多久,她來找我填詞,然後跟我道歉。
其實那個事件,大家都很混亂,反正我就是三個人中,被針對那一個。被針對的莫名其妙,我們兩個是事主,我當然更搞不清楚~反正我回頭看看我的命運,算了,亂七八糟一大堆的事件。
人家都道歉了,我就接受了。反正我也熬過那時了。
這個世界,從我出生,就是有很多的惡意,我也不明白,我到底是得罪了宇宙什麼神仙嗎?
人生非常不平順,可是我也遇到了很多的天使。
大牛姐姐說過,這個世界,好的壞的,應該是都佔一半一半。
我想想,好像是吧,雖然怎麼看,我那些壞的都不只一半,但我數學也不好,反正我也不太會算,就當一半吧,可能我人生後半段會好一點。
就像親友以為我和妹妹是白眼狼,但看了《我命由我不由天》,才知道他們沒看到的那些家暴和虐待,都是我媽的刻意隱藏,而我的白眼,就是他們被我媽帶的風向,只能說從小到大,和阿姨他們都只有點頭之交,沒有什麼情誼,自然被人家做文章,我又長了一張叛逆的臉。
就像大媽看到我和妹妹(孝)因為孝去拜拜三跪九叩,她覺得我妹妹很乖,然後看到我,就說我是個不省心的大女兒,其實那些林林總總加了起來,我大概知道原因就是:
我的氣場有保護色。
真的知道方晴君是什麼樣的人,我們大都會是深交的好友,而且是精英。
反之,就是進不了我的結界,成不了同道中人。
不過就算誤會被澄清,都是十幾年後了……我這樣是不是太虧啊。
可能最後都怪我長了張,總是讓人誤會的臉吧。
只是回頭望,都很久以前的事了,有些東西,也記不太清了,
這是我選擇接受道歉的理由。
主要是原因都有點膜糊了,雖然我還記得,但好像也不那麼重要,
現在重要的是,能寫多少是多少,我在跟我的餘生賽跑。
我能留下多少歌曲,多少故事,多少動畫,我不知道,因為我的生命,也在倒數,我不知道自己可以活多久(但我媽說我是魔女,照禍害遺千年的情況,也不知道能活多長。)
就儘量能做多少是多少了。
因為我,還在創作的世界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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