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秦家嘴偽簡《齊莊侯侵晉伐朝歌》不曉執燭之制乃今人偽造之明證
談秦家嘴偽簡《齊莊侯侵晉伐朝歌》不曉執燭之制乃今人偽造之明證
2023年5月起荊州博物館在湖北發現戰國小型墓葬秦家嘴M1093 號墓,到12月,公佈了發現其中有3000多支竹簡,其中有內文如下之竹簡:
『昔,齊莊侯侵衛,內衛。疾侵晉,伐朝歌,師於河上。君乃宵囑乘,執燭者五百人。君乃言曰:“明日爲不榖前驅者之【簡1743】』,被取名為《齊莊侯侵晉伐朝歌》。
一見內中的『宵囑乘,執燭者五百人』,不禁啞然失笑,原來是今人偽造的偽簡,而且,也可以看出,其人之文史程度嚴重不足,更對於先秦周代的所謂的執燭之制完全沒有概念,以致於寫出如此脫離歷史現實的文本來,使此一2023年秦家嘴竹簡《齊莊侯侵晉伐朝歌》又可以輕輕鬆鬆被判斷是今人之偽造的偽簡,而被置於出土楚墓中的。
這個偽本的參考文本是《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秋,齊侯伐衛。先驅。……商子游禦夏之禦寇,崔如為右,燭庸之越駟乘,自衛將遂伐晉,……齊侯遂伐晉,取朝歌為二隊,入孟門,……』其中,『燭庸之越駟乘』指『車乘的第四人是燭庸之越』(見楊伯駿注文公十一年的注文『古代兵車一般乘三人,此則四人共乘,其第四人曰駟乘,職則為車右之副手。』)
而作偽文本者不知是不是看不懂《左傳》的『燭庸之越駟乘』的文義,於是在『燭庸之越駟乘』的『燭』字上用遐想另行發揮而寫出『君乃宵囑乘,執燭者五百人』的未在史上有發生過而係自編的故事,當成此偽文的新賣點,但如此一來,就露饀了。
『君乃宵囑乘,執燭者五百人』的意思是說,“於是齊侯(齊莊公)就是夜裡囑咐駕駛戰車的騎士,有拿著燭火的五百人在場”。但這種場面根本就不會是周代戰爭時刻會發生的場面,而且,執燭之制也一看就是瞎編的,不是周朝可能發生的場面。
按,古代冷兵器時代,尤其更早在先秦東周春秋時代的戰爭,根本就很少在夜間進行任何的戰事,只有像是從白天交戰直到夜間來臨時還沒戰完,或夜間準備第二天的戰爭所需的佈置除外。因為像是春秋時代的戰爭,都是君王或將領用戰馬車陣率領眾將及步兵進攻作戰,若夜間則視線不良,領兵之君王或主將連戰馬車都無法在夜間行進良好,何況作戰,故一到天黑,則偃旗息鼓,各自休息。而所謂齊侯在夜裡交待戰馬車的騎士,派五百人去舉火把來交待,本身設計這場景,就不是春秋時合理的史實場景了。因為,五百人舉火把,從準備火把及材料,又是多大工夫;在齊侯出兵時,事先可以準備足夠五百人舉火把的材料嗎;而找好五百人,每個人的火把點好,站好位置,又需幾個小時過去了;第二天要出戰或行軍,能有足夠睡眠嗎?所以,如果要交待騎士,白天就可以交待了,哪會笨到到夜裡去交待。更不堪的,就是春秋時代,根本就不會有執燭者五百人這種事。
就是齊侯先王的齊桓公,他在歷史上,就因為在夜裡,在地上插了一百支大火把(庭燎),於是被後世的儒者說他是『庭燎之百。由齊桓公始也』(禮記‧郊特牲),因為,使用大火把一百,是周天子才有的尊榮,而齊桓公,也僭用了周天子的禮制,所以被後儒責備。說他『僣天子也』(鄭玄注文),因為『公蓋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鄭玄注文),也就是說,像齊君的爵位是『侯』,使用大火把,只能有三十支。如今偽簡裡說的五百人有火把五百支,真是做白日夢了。
而且,看樣子,此位寫偽文者,可能對《周禮》有些過目,他看到《周禮司烜氏》裡有講到『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他認為,像是齊侯攻晉,是『邦之大事』,所以若在夜裡,會用上的是『墳燭、庭燎』,而依《禮記‧燕禮》:『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司宮執燭於西階上。甸人執大燭於庭。閽人為大燭於門外』,其中的『甸人執大燭於庭』裡的『執…燭』就是他設計讓齊侯在『庭』院裡交待騎士,時間設定在夜裡,所以要“執大燭於庭”,故此寫上一句『執燭者五百人』,替齊侯壯壯聲勢。
不料,先秦春秋時代哪裡會有可以規模多到五百人執燭之制,連周天子都最多只有一百人來執燭而己。再想一想,要擺滿五百人,而為了不被火把的煙霧燻昏,前後左右的間隔要多開之下,那要多大的場地才能擺開五百人,舉著大火把或插上五百支大火把。所以,一看此篇偽簡上的偽文,不禁使人失笑,真是學識不入流之士都可以派來寫偽簡來騙專家學者,而且上當的還大有其人。(劉有恒,202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