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寫小說對我的意義
小時候我第一想當作家,是因為我國小五年級的同學她說她想當作家。但我並沒有開始寫,只是在腦海裡編故事。一直到國中,寫作文發現自己文筆還可以,我堅定了當作家的想法。但那時候我只是想把作家當副業,我還是想要有別的正職,因為我覺得純寫作太單調了。
高一結束的那年暑假,那是我第一次寫完一本完整的短篇小說,三萬多字。
後來高二,我同學跟我說,那篇小說寫得很不好,她根本看不完。
那時候我只覺得,再多認真看幾本書,我一定會進步的,寫小說不難。
直到大學,我在寫一篇五萬字的小說時,我才知道寫小說有多難。不過那次寫作,我感受到人物在我筆下的變化,我對人性的觀察也體現在我的文字我的故事上面。這讓我堅定地想要當個作家。
小時候不懂為什麼很多作家都只寫一種類型,但真正提筆才知道,原來跨類型就會遇到不同困難,而且換個類型就會換讀者,讀者群就累積不起來,吃力不討好。不過我還是寫了很多不同類型,因為一直寫同一個類型真的很無聊。
我喜歡複雜的人性,我喜歡抒發自己的觀點,也希望我的故事能給讀者一些啟發,一些討論空間,和有希望的結局。雖然我不喜歡太美好的過程,但我喜歡有希望的結局。
一開始還是比較常寫愛情主題,畢竟沒什麼社會經驗,寫不出什麼高深的故事,在大學的時候我還是很平常心的亂寫,只完成了一個現代短篇,跟現代長篇,還有一部古代長篇。
出社會又寫了幾部愛情小說之後,就開始寫不同題材,仙俠、奇幻、懸疑、靈異,寫實,全都寫過了。
有時候很恨命運,為什麼寫了這麼多,沒有一本可以出版呢?為什麼我的讀者永遠都那麼少呢?
但依我的性格,如果我一帆風順,那我的小說肯定寫得很爛。因為我太不努力了,年輕的時候總是覺得自己很厲害,只要付出六七十分的努力就好了。如果我一帆風順,那我也不可能寫出那些字字泣血的小說。
寫小說也讓我變得有耐性多了,我是一個沒耐性有懶惰的人,做很多事都只有三分鐘熱度,唯獨這件事讓我異常熱愛。沒有人看沒有成果,我還是堅持寫作,不知不覺間我也寫了快兩百萬字。
我寫小說很長是用來抒發自己的情緒,安慰自己,鼓勵自己,把自己沒人看見地,瘋狂的拚搏的樣子,具象地寫出來。
我寫的小說,無論是現代的,還是奇幻的,都是在寫某些真實的情緒和觀點。我的故事,絕對不是不看小說的人說的,那種虛構那種除了娛樂之外沒有意義。我寫的角色,總是能在他們身上看到我自己。
我寫故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