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行動才成|人生余帳之一
我和他正在小七裡面寫這A4紙,上面寫著我要分期付款的私下契約,每個月要給多少給對方。
分期購買一些物品。花了三個月,買了一本二手筆記型電腦。
當時,那是約莫五年前型號非常頂規的筆記型工作站。
不止如此,我還買了二手的知名品牌的第一代尺寸最大的繪圖螢幕。
而我很滿足的帶著這些繼續工作,回到家裡時開心地畫畫。這樣漫漫過了四年。
然而我發現完成這些而花費金錢所形成物質樣子,並不能讓自己成為甚麼。
買的東西是不會讓自己成為什麼的。買的充其量只是自己的慾望。
要成為什麼,不是花大量的時間在工作,並不是沒時間沒力氣做我做的事情。
目標在那,得使用而行動而產生自己的。
而退伍時,我的繪圖螢幕壞了。
上個禮拜,我買了我心儀的愛琴,花了我十二個月分期——
第一天
記一個「終於可以為自己負擔帳單」的故事。
這可能象徵著你終於經濟獨立,或者終能擁有一件期待已久的東西。分享一下從「沒有到有」的轉折,那個場景是怎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