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投票的形式主义
剛才,我在家被居委會的人上了一堂生動的「形式主義」實踐課。
他們敲開我家的門,說是來選居民代表的。還沒等我開口,對方就直接開始介紹:「這次我們選的是幾樓幾門的某某某,他是幹什麼職業的……」然後就這麼看著我。
我有點懵,愣了一下說:「啊,你們都已經選好了,那我沒意見。」
對方立刻接話:「那您在這上面簽個字吧。」
我說:「字我就不簽了,你們就當我不在家好了。」
他們愣了愣,互相對視一眼,什麼也沒說就走了。
關上門後,我越想越不對勁。
嚴格來說,他們確實「按流程」來了——敲了門、告知了人選。但他們要的,從頭到尾都不是我手裡的選擇權,而只是我的一個簽名。他們需要的不是我行使權利,而是我為這個結果提供合法性的背書。
那張需要我簽字的紙,根本不是選票,而是一張「我已知情並同意」的證明。
他們把「告知」包裝成了「徵詢」,把「服從」偽裝成了「參與」,用最規範的流程,執行了一個早已內定的結果。這就是最典型的形式主義:用體面的外殼,包裹一個空洞的內核。他們精心維護的,從來不是居民的權利,而是剝奪權利時的那份「體面」。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如果我當時追問一句「還有沒有其他候選人?我能不能提名別人?」,那我立刻就會變成那個「多事的人」、那個「不配合」的刺頭。在這個小小的社區人際場域裡,我可能會贏得一個「原則」,卻輸掉今後所有微小的便利與安寧。
所以大多數人最後都會選擇最無害的方式:配合表演,簽個字,關上門,繼續過自己的日子。
而這,正是他們計算好的。
他們用你對麻煩的畏懼,鞏固了自己的權力。他們非常清楚:當權力最小的單元都被悄無聲息地掏空之後,所有莊嚴的形式,都會淪為權力的橡皮圖章。
當然,也許那個被「選」出來的人,確實是相對合適的人選。但問題的核心從來不在結果,而在過程。
當「選擇」變成了「被通知」,當「權力」變成了「配合」,我們每一個人,就都成了自己生活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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