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斯1号:白川岑
2003年,我十二岁。那年的悸动是遮遮掩掩的。至少在我的认知里,喜欢一个人是政治性错误。尤其是作为女孩子,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你就不纯洁了,就不是青春洋溢、活泼可爱的人们眼中的少女了。你不能有心事。而“纯洁”是一个多么具有赞美性的词汇啊。它需要你洁白无瑕,没有污点。“恋爱”这样的污点我是不敢碰一点的。单单想想都觉得羞耻,暗恋也不行。我只知道上初中了,要好好学习。而谈恋爱耽误学习,我们从小都是这样被教育的。一个你没经历过的东西被长者以“为你好”的姿态告诉你不要去经历,那他们一定是对的吧。恋爱于我是需要人为避开的禁区。以至于我对白川岑同学的暗恋,一直到那之后的好几年,我才意识到自己曾经暗恋过他。
白川岑同学是外校大我一级的学长,是他让我把周五晚上去学校对面上英文外教课,视为一周中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不知道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还是他的存在本身就促使我分泌了过量的多巴胺,我在外教课上总是显得异常兴奋,很爱发言。
我本是个内向的孩子,至少小学时期班主任们给我的学期末评语常常会出现“不善言辞”、“表达能力较差”这样的说法。这也许是因为我小时候常和爷爷奶奶待在一起。他们都是从幼年时期便因缺乏医疗资源而发烧导致聋哑的残障人士。对于一出生就拥有这样的爷爷奶奶的孩子来说,聋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以至于幼年的我着实花了一些力气去理解别人的爷爷奶奶不是聋哑人这件事。我也很自然地学会了一些手语。日常用语基本可以表达——自然不是用说的。爷爷喜欢画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篆刻,都懂一些,常常把新画好的画挂在家里墙上,如同古人的“卧游”。我也很理所当然地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以画画这种方式,和不能说话的爷爷之间产生了奇妙的交流——自然也不是用说的。但那时我当然无法意识到这是一种异于他人的童年经历,而把“不善言辞”、“表达能力较差”这些评语,归因为自己作为小学生、中学生,甚至为人所欠缺的一种特质,是短板。这令我感到自卑。而越自卑,主动发言的勇气就越小。小学老师曾多次找我谈话,她不理解为什么我的学习成绩明明够好,却不在课上积极举手发言。尤其是语文课。我的作文也写得很好。但每次分析课文,别的同学都跃跃欲试地举手举到快站起来了,我也只是默默低着头,只在老师问谁愿意读课文的时候才轻轻擡手。活跃的课堂气氛是对小学老师教学质量的肯定。不难理解她会在这件事上要求作为学习委员的我。但我说不清为什么,每次面对“作者在这里表达了什么思想?”“划线句子传达了什么情感?”这样最常见的问题,我总是大脑一片空白,组织不出任何有意义的句子来。只有在有限的考试时间内,要求用答案填满几行横线的情况下,我的脑子才会生长出句子,给出一个用以应付的答案。往往这个答案也能得到不错的分数,甚至满分。可是为什么让我用嘴说的时候我就什么都说不出来呢。我后来发明了一个策略,就是在老师提问的时候先做思考状,等她一旦点了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会在她说到名字第一个字的开头瞬间举起手,这样她就既叫了别人回答问题,我又不是没举手。我可太能糊弄了。
和校内一板一眼的语文课相比,校外外教英文课的氛围也是鼓励大家多说话。但我突然发现,脱离了母语交流中听者与说者之间对语意的共识,外语带来的模糊和断裂感反而让我放松。我不必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了。因为不管说什么,我只要在说话就行了。让单词和句子有时连续、有时磕绊地从我的舌尖吐出,完成这个动作本身,就叫做在说外语。说得越长,说明外语越好。如果我表达的内容有问题,那可能是用词导致的;如果我句子结构有问题,那可能是语法导致的。但是又怎么样呢?这是外语口语,我没必要面面俱到。我有时候觉得学校里学的英文语法其实是中国人发明来为难中国人的。外教们并没有那么在乎规则。只要他们的学生们在说英文而不是中文,就是对他们教学的肯定。更何况我还想在白川岑同学面前表现自己呢。
白川岑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十三岁。他的眼睛细长,尖下巴。笑起来有一种坏坏的痞气。也许这种坏,便是足以杀死十二岁少女的那种恰到好处的坏。有一次课间我在低头看书。他坐在我的右侧(对,我十分清楚地记得是右侧)看着我的脸,灵光一现似的说:“你有一个小下颏(二声)儿。”是那种喜爱、甚至略带宠溺的口吻。我当时还并没意识到他指的是我的双下巴,也从没注意到过自己有双下巴。我只是欢喜地觉得:诶,我有一个小下颏儿,哈哈哈哦被他发现啦。
当然,为了吸引他的注意,有时我会做得有点过头。当时外教班的地点在哈工大附近,其英文缩写是HIT。为了炫耀自己的英文水平,我一定要在提到它的时候故意流利地给出全称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即便这对于对话本身无关紧要。看到他嗔怪而稍显不屑地吸了口气,翻了半个白眼,我有一丝不适。但内心还是绷着一种“我就这样,怎样”的劲。
班上还有另外几个男孩子热衷于以一些奇怪的方式来欺负我。有一次他们在课间向我扔了一些橘子皮。其中一个叫龙的男孩子甚至被外教老师点名问道他是不是喜欢我,外教说这个年纪的男孩就喜欢通过欺负女生来讨对方的关注,问得他哑口无言。白川岑也参与了那起扔橘子皮的行动。那段时间我正在看热播电视剧《名扬花鼓》,这时便会代入自己为曾宝仪饰演的花鼓,学她鼓起嘴生气的样子,怒气冲冲地与他对视。
最尴尬的一次记忆来自突然换教室的一节课,那个教室铺有干净的地毯,所以老师要求我们脱鞋进去。而我那天刚好穿了一双破洞的袜子,两个大脚趾顶了出来。我拙劣地将大脚趾向内扣,试图藏住袜子漏的部分,却没有意识到这种奇奇怪怪的动作也同样吸引人注意。还好并没有人大叫道哇你的袜子破了。但从一些笑声中我隐约感到这件事并没有藏住。尴尬到脚趾抠地,说得就是那天的我吧。他会怎么想呢。那天我不敢和他对视。
白川岑上了初三以后便没有再来上过外教课了。几个月后我在学校附近的路上偶遇过他一次。我看到他时的反应是——向他的脸出了一只拳头。这很自然地延续了我们在外教班上的相处模式。我没问他还来不来上课,也没有问他的电话号码,或是在哪里可以再见到他。这些似乎都是超纲的问题,并不被当时的语境所允许。我们甚至都没有和彼此说一句话。我只伸出了一只拳头。他没有躲开,我也没有真的打到他。他扭过头对我笑着,没有停下脚步,我们就这样分开。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次走过那个路段我都强烈地渴望再次遇见他,可是都没有。至此便是我和白川岑同学相处的全部。我们没有任何私下的接触,那时候我们也都没有手机,没法在上课的时间之外保持联系。我记不起自己是因为什么开始对他产生好感,也完全不知道他是否也曾对我产生过些许好感。那种情感像一个闭环,开始和结束都毫无来由。它悄无声息地潜入你的生活,再蹑手蹑脚地离开。虽然在那个当下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情感已经很接近所谓浪漫意义上的喜欢了,但是我知道整个初一我都是那么地期待每周五晚上的外教课,也是第一次如此强烈地开始喜欢说英文。我想他的功绩已经超过了他本人所能想象的范围。我和白川岑之间没有任何亲密行为,但我记得从学校到外教班一路上甜的风的味道。
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在草纸上书写过他的名字,这强化了我对那三个字的记忆。上大学以后我又在人人网上搜索过他的名字,但并没有找到他。这大概不足以称之为初恋,但是是第一次一个男孩在我心中产生持续而震颤的回响。我们姑且称之为心动吧。只是那时,我还未曾尝过疼痛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