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炒股必须“盈亏自负”?长药退这次,是被骗了

纪念被删掉的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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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市公司造假,那么“盈亏自负”就是一句废话

这几天走在马路上,总有人开着手机外放看短视频。

好奇贴近了听听在讲啥。

嚯,听“投顾”老师在那里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分析股票呢。

“投顾”老师说:“我为什么跟你说这只票?是因为我觉得它有机会。”

“你买不买,是你的事。”

“你赚钱不会分我,你亏钱也别找我,对吧?”

今天不分析这位“投顾”老师推的票到底能不能赚钱,就说这位“投顾”老师的话术——炒股就要自负盈亏,到底对不对?

还真不一定对,不是所有炒股过程中产生的损失,都要散户自负盈亏。

买长药控股不是“投资失败”,是被骗了

就说长药控股这家公司。

4月13日,因为连续3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长药控股被摘牌,正式退市。

从新闻上看,这是一件好事。

“史上最严退市新规”“零容忍”“应退尽退”——这些词放在一起,看起来市场正在变得更干净。

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究:买了长药控股,亏的不要不要的散户,到底要不要“自负盈亏”?

从K线上看,就在1年前,2025年3月7日,收盘价还有6.14元,到了退市前的2026年4月10日,收盘价只有0.19元。

加上长达约半年的下跌趋势,散户非常难卖出去,就算是最后不到2毛钱一股的残值,也基本砸手里了。

按住计算器,就会发出“归零”“归零”“归零”的叫声……

这个时候如果对买了长药控股的散户说,你要认栽,你要盈亏自负,那就是离了大谱。

因为长药控股退市的原因是财务造假。

造假的方式也很老掉牙。

2021年至2023年,长药控股旗下公司制作虚假入库单、出库单,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长药控股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亿元、2.84亿元、2.34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0.56亿元、0.63亿元、0.44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还有,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长药控股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盈亏自负”的前提,是市场是干净的、真实的

现在回到“盈亏自负”上来,乍一听,很合理。

但前提是——这个市场,得要是公平的;记载的数据,得要是真实的。

长药控股这种情况,根本不是散户“判断对错”的问题。

而是——散户拿到的信息,本身就是假的。

散户以为自己是在分析公司,其实是在分析一份伪造的年报。

散户以为自己是在独立判断,其实是在跟着假数据走。

这不是投资。

这是在一个被人为操控的信息环境里,做出一个注定错误的决策。

所以长药控股的散户,如果一年前买入,6块多的成本,最后“归零”,这件事的本质,不是“投资失败”,是信息欺诈。

当信息是假的,所谓“盈亏自负”,本质上就是一句废话。

你承担的,不是投资风险,而是别人造假的成本。

因此,我们也要呼吁,对这些造假企业,一定要罚的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有作业可以抄的,2002年美国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

明确规定:高管被证实发布的财务报告不准确,可被处以最高100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长10年的监禁。如果高管被证实故意发布有误导性的声明,可被处以最高500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长20年的监禁。

另外,损坏、篡改或以其他方式干扰财务记录均属违法行为,可能因此面临最长20年的监禁。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公司高管将面临罚款和最长10年的监禁。

至于A股,也有因信息披露违规而上演“监狱风云”的案例。

2026年,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在2018至2019年期间,筹备发行可转债20亿元。

为满足债券发行业绩要求,时任公司董事长宋某和其他高管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提前确认收入、虚构回款掩盖亏损、虚增商誉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审计会计师朱某军、刘某军在上述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明显异常现象,仍指导该上市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并销毁询证函掩盖合同造假事实,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024年10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宋某等作出有罪判决;11月,以犯提供虚假证明罪对朱某军、刘某军作出有罪判决。

这家公司就是北京文化。

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文化原法人、董事长、总裁宋歌,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但是这跟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的:高管被证实发布的财务报告不准确,可被处以最高100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长10年的监禁相比,还是轻了点。

财务造假,污染的不只是股价

之所以要对财务造假,乃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企业进行重罚,不仅仅只是因为散户会因此损失惨重,更重要的是,恶劣的社会影响,波及每一个人。

因为财务造假,污染的不只是一张报表,而是整个经济市场的数据库。

不管是散户还是机构,都不可能真的去上市公司每天蹲着,看文件,核实你仓库里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多存货,是不是跟你的财务报表相符。

所以才有了季报、半年报、年报披露,就是为了方便外部投资者了解这家公司。

另外,通过审计机构的审查,确认相关报表数据没问题。

最后,这些数据,会流入东方财富、同花顺、Wind等等金融工具。

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是假数据,那么整个链条都会被污染。

散户从金融工具中导出财报数据做判断——错;机构做估值——也错。

由于东财这些金融工具,核心是数据库,那么这些数据库就会记录:错的营收,错的利润,错的增长……

然后这些错误数据继续被使用:被分析师写报告,被基金经理建模型,被AI训练……

企业造假→数据进入数据库→被机构使用→被模型引用→被AI训练。

最后形成的,不是“一个错误”,而是一整套看起来逻辑严密、却建立在假数据上的认知体系。

可怕的是——这些认知,还会反过来影响更多人的投资决策。

更关键的是——这些被污染的数据,不只影响散户和机构。

因为大学里的经济/金融学的教授/学生,有可能要用这些上市公司数据做实证分析,写研究报告,写论文……

企业造假→数据进入数据库→被学术引用→得出“严谨结论”。

结果是,一篇逻辑严密、模型漂亮的论文,可能就建立在一堆虚假数据之上,这篇论文还可能发表在某权威刊物上。

而政府有可能根据这些研究结论和建议进行宏观判断,甚至进入政策讨论。

所以长药控股所代表的的财务造假的这种行为,已经不是“一个公司坑了一批股民”。

而是在污染整个社会的经济信息系统。

如果社会的经济信息系统被污染,那么就会导致“经济分析”“行业趋势”“投资建议”的一部分,建立在假数据上。

最后影响的,不只是股价,而是就业、收入、行业机会,甚至是普通人的人生选择。

这才是财务造假真正可怕的地方。

它不是一次性伤害,而是持续性误导。

回到一开始的那位“投顾”老师,他说“盈亏自负”,听起来像是尊重市场。

但他在给散户“推票”的时候,能确定这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等等都是真实可靠的吗?

他有去上市公司调研,跟管理层坐下来聊一聊,坐在小房间签保密协议然后核实公司的相关数据吗?

如果都没有,那凭什么在直播里说——我觉得它有机会。

万一这个“投顾”老师,收了上市公司的钱,然后推票,那这就不是投资,而是一个信息不对称到极致的局。

如果造假的代价不够大,它就不会停止

我想说,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如果只是“退市+罚款”,那远远不够。

因为根据刚刚的分析,财务造假带来的后果是——投资决策失真、金融数据库被污染、研究结果失真、市场定价扭曲、社会信任体系受损。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里,财务造假通常不是“经营问题”,而是:欺诈问题。

对应的后果应该是:集体诉讼、惩罚性赔偿、高管个人连带责任、职业生涯终结……

重罚的逻辑很简单:你污染了经济信息系统,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不然,造假收益>造假成本,那就一定还会有人继续这么干。

很多人喜欢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这句话没错。但它有一个前提——投资者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市场。

如果数据可以造假,审计可以失效,信息可以被污染,那这就不是风险,而是一场被包装过的欺诈。

最后,造假的长药控股退市了。

有人说,这是市场在变好。

但对那些手里拿着0.19元股票的人来说,这不是“出清”,这是结算。

更大的问题在于——如果造假的代价,依然低于造假的收益。

那下一次,被“归零”的,只会是更多的普通人。

参考资料:

连续3年财务造假 长药控股正式退市——中国经营报

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违法罚金标准,董监高可处千万罚款——财联社

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犯罪典型案例——公安部经侦局

知名电影人被判刑!曾出品《封神》《战狼2》《流浪地球》——鲁中晨报

什么是 SOX(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规?——IBM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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