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26 Today in the Word
今日章節 : 彼得前書 第2章13-17節
彼前 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彼前 2: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彼前 2:15因為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彼前 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 神的僕人。
彼前 2: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
屬世的權柄
當彼得寫這封書信時,猶太教內部正針對「如何與羅馬帝國相處」進行激烈的辯論。當時以色列有許多人正極力鼓噪反叛,這最終導致了猶太起義以及西元 70 年耶路撒冷的被毀。那麼,耶穌的門徒是否也該對羅馬採取類似的對抗立場?
彼得採取了截然不同的作法。他敦促信徒要「為主的緣故……順服人的一切制度」(13節)。新國際版聖經(NIV)譯為「每個屬世權柄(every human authority)」的片語,更字面的意思是「每個受造的人類」。彼得的核心觀點是,信徒不應該去爭奪治理或管轄他人的權力地位,反而應該追求別人的益處(弗 5:21)。這甚至包括了君王和臣宰(13–14節)。在當時,那時的君王很可能是尼祿,他絕非什麼道德楷模。
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前提:他們要「為主」而順服(13節)。在新約聖經中,當福音受到威脅時,信徒確實會挺身對抗執政掌權者(例如:徒 4:18–20;5:27–29)。不論是要承擔違反政府法律的何種後果,他們都絕不在傳福音的事上妥協。然而,只要不涉及福音的底線,信徒就應當順服掌權者。神設立政府是為了彰顯公義、賞善罰惡(14節),這是我們應當感恩的普遍恩典。
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自由,並不是脫離屬世權柄的自由,而是擺脫罪的轄制、作神的僕人(16節)。信徒應當以尊重和恩慈對待眾人而聞名(17節)。在我們與政府的關係中,至關重要的是先「敬畏神」,並在敬畏神的處境下「尊敬君王」(17節)。我們的生活方式,不應阻礙我們實踐主耶穌所託付的大使命。
進深默想
信徒應當如何回應神所設立的掌權者?彼得為此提出了哪些理由?
禱告祈求
愛我們的天父,求祢賜給我們謙卑與順服的心。在面對社會制度、國家法律和各樣屬世的權柄時,讓我們不是出於無奈,而是「為主」的緣故甘心順服。求祢保守我們,不論身處何種環境,都能以尊重、恩慈和良善與人相處,叫我們活出的基督徒生命,能成為這世代的美好見證,在掌權者面前得著稱讚,並將榮耀歸給祢。阿們。
生命轉化:從情緒對立到真理優先
在面對社會議題或政策衝突時,大眾很容易陷入非黑即白的對立與謾罵。這段經文給予我們一個生活化的界線:只要不違背信仰與福音的底線,我們選擇尊重與恩慈;但若涉及真理,我們則溫柔而堅定地守住立場。這種生命轉化讓我們在面對不同立場的人時,不再用情緒性的言語去反叛或攻擊,而是能一邊維持敬畏神的原則,一邊展現出尊敬眾人的成熟高度,不讓自己的血氣成為別人信主、認識福音的絆腳石。
專有名詞: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 神的僕人。
在羅馬帝國時期,奴隸制度盛行,階級極度不平等。當保羅和彼得傳講「你們在基督裡都自由了、不分自主的或為奴的」時,這對底層人民和外邦人來說,簡直是超級大解放!當時有些基督徒誤會了,以為天國的自由等於地上的法律管不到我。他們心想:「反正我是天國的國民、我是自由人,那羅馬皇帝的法律算什麼?我不用納稅、不用服從主人,甚至我做一些法律不允許的壞事,神也會赦免我。」這就是: 藉著自由的旗號,來遮蓋自己想違法、作惡、偷懶的私慾(惡毒)。彼得在經文裡的意思是:千萬不要把上帝給你們的屬靈自由,當作犯罪的煙幕彈。這就像一個小孩子,拿到了父母給他的自主權,可以自己決定作息。結果他卻利用這個自由,整天打電動、不寫功課、甚至對師長頂撞,還理直氣壯地說:『爸媽說我是自由的!』這就是用自由遮蓋惡毒。真正的自由,是擁有做正確事情的能力,而不是為所欲為的特權。
4WJ 每日讀經系統:以上內容感謝改編自 Today in the Word Daily Devotion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