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九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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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禮拜日去看天星,是《金剛經》最後一頌,「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九譬之第一事。星,就是有為法之「相」。眾生世相,將若像天星,月若傷光就看無啥有,日頭出來就都無去。翳,若人之所「見」,大家目睛花花,無中生有,亦是可能。燈,是人之「識」,心內有鬼,影亦看作是鬼;台灣自古屬於中國,就是看著鬼。有為法之自性、本質,就是如此。
幻、露、泡,是第二層,講人之受用亦不實。世間如「幻」,變化無端。露,是人身五根,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泡,是人之感受,事過境遷,耍過就靡記得,食過頭就會饜勩,如水上泡,皆不實在。
第三層講三世,往世如「夢」,人之青春總會過去,只能回味,不堪捉弄;「電」喻今世當下,矇一个眤就五十矣;未來則如天邊「雲」彩,若摸會著,實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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