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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是悔,更是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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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026年05月21日

不單是悔,更是要改

讀經: 太27:1-10

選讀經文:太 27:1-10

"1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商議要處死耶穌,2 就把他綁著,解去,交給彼拉多總督。3 這時,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銀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4 說:「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有罪了。」他們說:「那跟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6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聖殿的銀庫裏。」7 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用來埋葬外鄉人。8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9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他們用那三十塊銀錢,就是以色列人給那被估定的人所估定的價錢,10 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時代默想:

耶穌被押交彼拉多(1~2):猶太公議會深夜的審訊判定耶穌犯了褻瀆的死罪(參26:57~68)。到了清晨,他們正式議決如何處死耶穌。因為根據當時羅馬法律,公議會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18:31),他們就把耶穌綁起來,帶到猶太總督彼拉多那裏。

猶大懊悔自殺(3~5):猶大因出賣耶穌而感到極其懊悔,於是把祭司長和長老給他的那30塊銀錢拿回去給他們。他承認犯了嚴重的罪,出賣了耶穌,導致流無辜人的血(死亡)。儘管宗教領袖和猶大同樣要為流耶穌的血負上罪責,但宗教領袖拒絕承認,冷漠地指出這是猶大自己的責任。猶大即使將銀錢丟進聖殿(5,參亞11:13),也不能除掉他的罪疚,結果出去吊死了。

領袖買陶匠的田(6~10):祭司長認定這是與死亡相關的血錢,律法不允許將其放入聖殿的庫房(參申23:18)。諷刺的是,他們在流無辜人的血時卻無視律法。這30塊銀錢本來就是大祭司給猶大的,因此這些錢也應該屬於他們,他們和猶大一樣有罪。他們決定用這些錢買了陶匠的田來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被稱為「血田」。

馬太總結猶大的死應驗了聖經,表明耶穌受難的每個事件都不是偶然,而是神在救贖歷史的安排和監督下發生(參26:54、56)。馬太的引文(9~10)雖然主要來自撒迦利亞書11:12~13,不過他只提了較著名的耶利米先知(9;參2:17,16:14)。

沒有基督徒希望犯罪跌倒,但我們都會犯罪,甚至可能犯下大罪,以致我們認為無法得到饒恕。彼得和猶大都犯了極嚴重的過犯,但彼得得到饒恕和復原,猶大卻沒有。他們的分別在哪裏?

他們得到或得不到饒恕的原因並不在於他們犯了甚麼罪,或是否故意主動犯罪,而是在於他們犯罪後的反應。雖然兩個門徒犯罪後都有為所犯的過錯後悔,但是猶大只是懊悔,沒有悔改。他沒有承認自己所做的是背叛神,沒有尋求神饒恕他的罪,沒有回轉、相信和跟隨主。而彼得是有悔有改,他為自己所犯的罪痛哭,回轉跟隨主。你犯罪後,會是猶大還是彼得?

回應禱告:

主啊,求祢賜我真悔改的心,不只為罪懊悔,更願轉向祢。離開黑暗,接受赦免,重新跟隨祢。Amen。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