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卖了18亿却不还1.77亿:一位董事长是如何“忘记”自己的誓言的?
古希腊德尔斐阿波罗神庙中镌刻着三句著名的箴言:“认识你自己”、“凡事勿过度”、“妄立誓则祸近”。最后这句话,就好像发誓时说的“我要是撒谎就天打雷劈”。
遗憾的是,在现实世界中,违背誓言往往不会招致天雷,也不一定会遭遇什么灾祸。
毕竟权力与地位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底层法则,有权有权有势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这不,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12月12日给中来股份的林建伟发了监管函,明确指出——你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的公开承诺:公司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取得诉讼判决生效之日或取得仲裁裁决之日(两者以先到之日为准)起满两年之日,如未能追讨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差额部分,本人愿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承担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并于上述满两年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进行支付。
根据中来股份2022年以来披露的与该私募基金事项相关各项诉讼、仲裁结果,公司应获得但未能追讨的差额合计约1.78亿元,应由林建伟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但截至目前,林建伟尚有约1.77亿元未支付。
时间回溯:从理财到巨亏
2020年4月27日,中来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暨致歉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动用2个亿进行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仅没有提请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还投向了私募基金。随后中来股份说,我们马上向私募基金提交赎回申请。从这一刻起,一场长达5年、至今未解的纠纷拉开了序幕。
2021年1月11日,中来股份发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说,管理人以“公司赎回金额大,短期内集中抛售会导致市场波动,会造成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损失”为由,未执行赎回操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2个亿的私募基金一共亏了将近1.59个亿。大额亏损的原因是重仓“济民制药”,这只股票“不负众望”,12个交易日跌了67.65%,私募基金还加了杠杆,进一步放大亏损。
或许是为了稳定市场信心,2021年1月13日,中来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中说,林建伟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做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公司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取得诉讼判决生效之日或取得仲裁裁决之日(两者以先到之日为准)起满两年之日,如未能追讨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差额部分,本人愿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承担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并于上述满两年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进行支付。
失信进程:从承诺到监管函
在资本市场上,有些承诺的重量,似乎与说出它时的那口气一样轻。
时间来到2023年5月17日,中来股份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理财事项所涉仲裁的进展公告》,明确相关仲裁的终局裁决已经下达。而现在2025年都快结束了,说好的满两年之后,三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呢?连个影都没有。
所以不仅深交所发监管函,江苏证监局也发布了《关于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说2023年5月1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就中来股份持有的方际正帆1号、正帆顺风2号两支私募基金产品作出裁决。林建伟应于2025年8月12日前向公司支付投资私募基金本金损失金额。
结果期限已过多时,承诺却未见兑现。
甚至到2025年12月9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的时候,林建伟只向公司支付了100万元的补偿款。江苏证监局认为林建伟未按承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来股份随后表示,林建伟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积极整改,履行承诺义务。
而我只想说——从“不可撤销的承诺”到监管函,中间相隔的是1.77亿元的巨额缺口,和仅仅只有100万元的“诚意”。
公司困境:两年亏损超12亿元
对于广大散户而言,林建伟能否履行承诺至关重要。中来股份近年来业绩波动剧烈,公司经营面临持续压力。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约为-3.98亿元;2024年全年净利润约为-8.56亿元。仅这两年的亏损总额就超过了12.5亿元。
回顾中来股份近五年业绩,更像是坐过山车:2023年净利润约5.26亿元,2022年约4亿元,2021年则为-3.13亿元。五年间,公司总计亏损超过15.6亿元,虽然也有约9.26亿元的盈利,但算下来净亏损仍超过6亿元。
如果林建伟能够履行那1.77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对改善中来股份财务状况、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显著帮助。因为这笔资金相当于中来股份2023年全年净利润的三分之一。
偿还能力:卖股票卖了18个亿
一个现实问题是:林建伟有没有能力偿还这1.77亿元?仅从其公开薪酬看,似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根据2024年年报,林建伟的税前年薪为366.8万元。按40%的综合税率估算,税后年收入约220万元。以此计算,要还清1.77亿元需要超过80年。而林建伟现已年近六十。
但是哪个上市公司的老板,会通过年薪赚钱呢,人家都是卖股票呀!
根据2022年11月11日,中来股份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能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张育政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约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能电力,浙能电力将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前述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17.18元/股,转让总价款约为18亿元。
18个亿的股权转让款,若以40%的综合税率进行估算,这笔交易税后收入就可达10.8亿元。
因此1.77个亿,对林建伟而言,不过是一场股权交易盛宴后的零头而已;但对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而言,却是真金白银的窟窿与信用的彻底破产。
古希腊人相信“妄立誓则祸近”,而在现代资本市场,这套规则似乎被重写了。在这里,誓言可以“不可撤销”地作出,也可以“选择性”地履行;监管函可以发出,但惩罚往往跟不上违背承诺带来的收益。
林建伟的故事或许提供了一个新的商业启示:信用可以破产,但财富不会;承诺可以违背,但股权不会消失。在计算了违约成本与守信代价后,精明的大脑选择了“更经济”的方案——哪怕这意味着将“不可撤销”变成一句空话。
最终,这场关于1.77亿元的失信事件,可能不会改变任何人的财富地位,但它会在资本市场信用簿上,又添一道淡淡的划痕。而这样的划痕多了,市场赖以运行的基石,也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风化。
毕竟,当“不可撤销”变得可撤销,当“承诺”沦为算计的筹码,谁还会真正相信下一个誓言呢?也许这才是比1.77亿元更昂贵的损失——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在资产负债表上,为这种损失记账。
参考资料:
承诺兜底却不兑现,中来股份总经理再因5年前爆雷理财收监管函——华夏时报
关于对林建伟的监管函——深交所
1.77亿元承诺逾期未付,中来股份总经理收深交所监管函:涉5年前私募踩雷案,1月亏损1.59亿元——每日经济新闻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来股份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