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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sonb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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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不會希望自己是特別的,同時卻又害怕成為與眾不同的人?

anansonb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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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人類「渴望特別」卻又「害怕與眾不同」的矛盾心理,從心理學(馬斯洛、榮格)和社會學(從眾行為)角度剖析其根源,解釋這是追求價值感、存在感、被愛的需求,並探討如何透過面對與接納「陰影」,最終實現真正的自我價值與個體化。

為什麼我們總是想要自己是特別的那一個,卻又同時害怕自己成為與眾不同的人?

我發現這在我青少年的時候特別有感觸。

在思考我什麼會想要成為特別的人?

想要不可被取代,但會不會是因為我們想要追求價值感?

必須得表現出色、獲得環境裡追求的榮譽你才會得到被愛的感覺,那份愛才會讓我們相信自己存在是有價值的。

還是因為不想被平庸淹沒而希望被看見的那份存在感?

是不是害怕變平庸,怕平庸容易被忽視,所以得要採取一些手段讓自己被看見,儘管是叛逆的拉幫結派或是正向的才藝表現,得到重視滿足存在的需求?


那為何會害怕稱為與眾不同的人?

是害怕被排擠的孤獨?彷彿「做自己」是種冒險,是一場賭注,你不確定自己這樣會不會還被喜歡,還會不會被接納。

你的解釋是什麼呢?


我覺得「希望自己是特別的」是一種「自我追求的體現型」。但「害怕成為異類」是一種「獨立後的擔憂」。

兩者在心理活動上屬不同...可以比喻為不同河流支線但卻有交集(矛盾點)的地方。

一個是向內探尋的渴望、一個是向外適應的焦慮。
前者是我們自我追求的過程,帶有創造、自我追尋的色彩;後者是因為想要在社會尋求被接納、安全感、歸屬的需求。


社會心理學有一格詞叫做「從眾行為」

可能我們有一種從眾的天性。以人類進化論來說,人類是群居動物,古時候如果不從眾,死亡的機率就會很高,慢慢演化到現在人類還是沒有忘掉一部份的天性。所以可以解釋當我們不再團體行動時會有一種害怕孤獨的感覺。這種孤獨會讓人焦慮、會恐懼,所以不成為特別的一員是讓我們心安、舒服的選擇。

以現代來看,體制下為了好管理,所以我們被教育要服從和聽從,太愛出頭、太有個人特色總是會被‘教育’,像我們習慣安靜隨和著大眾的行為就是社會化的表現。(不過現在有逐漸開放的局勢。)

也許這是一種解釋為什麼我們會害怕與眾不同。


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金字塔理論中提到:人在滿足基本需求後,會追求「自我實現」。而「特別」這件事,其實正好落在自我實現的那一層。(第二高的層級)

我們希望找到一個能讓自己發光的位置,成為某種形式上的唯一。

因為如果我能成為你的「唯一」,那就證明,我值得被愛,值得你為我留下。

所以是不是可以說想要特別的原因是因為想要被愛呢?

(是不是很像是戀愛關係裡的專一感!或許我們可以開一篇講這個。)

......

我小時候有一個願望是想要成為明星偶像,別人問我原因是什麼,我初期只是回答著我喜歡唱歌跳舞。(當然這也是一種原因,沒有錯誤。)

但沒有實現成了我心中的一點遺憾,而我在路上一直在探問自己內心其他沒有被看見的部分。

在我學習更多的自我覺察之後,才看到,原來是從小我以為當了偶像明星,就會被看見,我的所做所為都會被更聚焦,我會有被評論,而我希望從評論裡面獲得稱讚,我從這個幻想裡面可以得到重視感、存在感。

才會把這種自認為很幸福的身分捧在很高的位置,但現實並不是如此。所以潛意識會把自己活成有包袱的樣子,想要類似藝人的生活來假裝自己是可以獲得存在感的人。加上身邊友人的標籤也更讓我認同我是有這部份特質的人。

明星偶像是我的一種面具(persona)的具象投影。

所以我現在會長出來的很多種能力(也多虧了這種投影)有一部份為了想要從其他人那邊獲得重視來得到自我價值感、和存在感。(創作、寫作、攝影、打扮...甚至包括我現在正在學習的課業。)

但心理學家榮格搖醒了我,我表現上看起來是為了別人的稱讚,但實質上只是為了‘我自己’。

榮格稱這個為「陰影(shadow)」,而如果我一直沒有察覺到,或是察覺到了卻逃避著、一直不去面對,就會只是一直使用過往的方法來獲得滿足,(表面上是我想分享,但實際上是「請你告訴我我夠好了」)當我得不到我要的稱讚、做不到我想要的成果就會怨嘆說這一切都是命運,我沒有成為表演者的命運。

陰影沒有被整合的我會把成功和被愛畫上等號,會討厭自己出錯、被無視甚至表現平庸。這些是我的內在小孩產生的防衛機轉。

為了被喜歡會習慣去壓抑真我(true self),而過分相信人格面具(persona)表現過度付出、不敢拒絕等行為。


那怎麼辦?


「面對陰影」。


真正地去面對陰影是我願意承認我自己擁有這一部分的需要,我自己很需要能夠得到肯定、和鼓勵。這不是錯,是一個很好的sing提醒了我還沒好好地擁抱自己。

之後我才有了選擇,給自己選擇。

問自己要不要繼續使用過往小孩子式的防衛機制去保護、去獲得我的需求?

還是我要換一種方式問問自己滿足成就感這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我可以怎麼做?

所以我不用努力去追求當明星偶像這件事情,而是我應該解決的是內心渴望的’價值感‘,我除了做偶像明星之外什麼事情可以獲得類似的感受,我就去多做。比如我拍出好看的照片,大家也都很欣賞的那個moment。

這並不是退而求其次,我當然也可以繼續往像明星這部分努力,但是我已經知道我目前生活最能夠貼近我要的需求「價值感、存在感」的事情是什麼。

「當我不再羞愧於被看見,那我就不會再用表演證明自己存在。」-anansonbeen


榮格學派並沒有要把陰影完全刪除,你越試圖解決它、消滅它,它越會以別的方式反撲你。而是要你去意識他、看見他、最後可以接納。

而接納並不是要你放棄追求你想要的感受,並不是要我放棄想要追求價值感的需求。而是可以換一種方式追求價值感、更貼且的是要我相信我不用追求什麼,只要我存在就是一件擁有價值的事情了。


最後送大家一句結語:『要和陰影共存,並不被他給支配,才可以找回自己的主導權,走向個體化的路。』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