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奥,是奥派的掘墓人
奥派,即奥地利经济学派,这里指代米赛斯、哈耶克、罗斯巴德等经济学家,以及国内不少持free市场理念的学者、网友。
土奥,则特指中土一些自称奥派的群体、及其主张,由于各种原因,他们的观点变的非常冷血社达、不可理喻。(我本不想用这个贴标签的词语,但是找不到别的合适的词,姑且一用,还请见谅)
二者尽管都自称“奥派”,也都经常使用“私人产权”“个人right”“市场”“free”等概念,但实际上的现实指向,却往往天壤之别。用一句文学性的表达,可以说:
奥派,是计划经济的掘墓人;而土奥,则是奥派的掘墓人。
本篇小文,将以奥派创始人米赛斯的思想为代表,从六个方面,比较奥派和土奥的区别,并尝试分析土奥为何会形成这些观念的原因。简述如下。
【1】没有区分“行为学”和“历史学”
米赛斯的学说丰富庞大。但他是十分优秀的学者,因此其作品思维缜密,对理论体系的界限、前提和有效性范畴,有非常明确的意识。在他作品中,做了很多区分界限。比如,在《人的行动》中,他区分了观念理论层面的“行为学”,和现实经验层面的“历史学”。
米塞斯的“行为学”,强调“人的行动,都是有目的、有意图的”——这是一个类似数学公理的逻辑起点,由此,可以推导、构架出一套科学的理论体系,用以分析和研究一切经济现象、揭示苦难的根源。这是一个理论范式。
而“历史学”,则是经验世界的活动内容,人们的吃喝拉撒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一切活动,都在现实世界的“历史学”范畴。
而土奥们,则严重混淆了这两者。
土奥们没有明确的理论、和现实的边界范畴。他们不顾现实的复杂性,用完全理想的市场形态+米塞斯的理论,去简单粗暴的评判现实。以至于现实中所有行为,在他们看来“都是错的”。由此,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乌托邦情结,乃至恰恰和米塞斯的理论意图相悖:米塞斯的行为学,是理解和解释世界,他们是激进的否定一切。
【2】误解了“功利”、“效用”的含义
米塞斯还有一个核心观点,叫“主观价值论”。
他认为,“价值”来源于个人的主观判断,所以,现实中人们会有各种“目的”,比如有人为挣钱、有人为信仰、有人为名声、有人为忏悔心安……站在“行为学”的分析视角来看,这形形色色的“目的”,并无高下之别。米塞斯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必不可免的涉及“功利”、“效用”这类词语。
米塞斯的“功利”——是在广义上使用的,指的其实就是“有目的的行动”。我们赚钱当然属于功利,但是一个宗教徒救济众生,也能给他带来价值感,也是“功利”。
而“效用”呢,就是一个主观的价值排序——比如对商人而言,赚钱比施舍,更有“效用”;对宗·教·徒而言,施舍比赚钱,更有“效用”。就是就远大于赚钱。“多元价值”是正常现象。
但好巧不巧,这俩词,又被土奥给曲解了。土奥,将米塞斯口中的“功利”,矮化为狭隘短视的“物质、经济利益”,然后把一切付出、慈善、道德,都实为“没有效用”的东西。由此,他们嘲讽其他价值观,嘲讽白左的“圣母婊”、嘲讽知识分子的“贪名”、嘲讽宗教人士的“愚昧”、嘲讽友善群体的“虚伪”……不知不觉,他们已经退化为物质短视、丛林法则的拥趸。
【3】混淆了“目标”和“手段”
米塞斯的思想中,还有一对重要的范畴,即区分了“目标”和“手段”。(比如在《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学的分析》中,就做了区分)。“目的”是一个人的行为目标;但是想达成目标,无法一步到位,得需要一些方法,这就是“手段”——手段,还得根据不同的时间、环境、处境,进行调整。
把问题拆分为“目标”和“手段”,这其实并非米塞斯的独创,而是大多数学者在分析社会问题时,不言自明的分析框架。但之所以我还要把这个拎出来再说,是因为土奥们分不清楚。
比如,在福利(其实还要进一步分清“福利”和“救济”)问题上,终极的理想“目的”,当然是朝廷手短一点、少点干涉福利问题,放开市场,百姓自足。
但是生活在朝廷power非常大的印度,我们能怎么办呢?这就需要用不同手段、想尽一切办法,捆住神龙的手脚。
神龙的power,表现在裞收方面,有两个环节。第一,是暴力收取裞款;第二,是二次分配裞款,神龙通过双轨制等方式,把龙子龙孙养的肥嘟嘟,而老弱病残,却得不到基本救助。
那么,与之相对,至少就应该有两个“手段”:
1、拒绝高裞收;2、要求平均分配——把龙子龙孙的饲料(福利),分给老弱病残一些,进行兜底生活(救济)。这两种方式,都是束缚神龙的手段。
土奥混淆“目的”和“手段”,也不区分“福利”和“救济”,只会像复读机一样说“反对朝廷福利、不要召唤神龙”。结果他们大部分的火力输出,都打向了呼吁“救济老弱病残”的学者身上——殊不知这正是束缚神龙的手段之一。他们反对召唤神龙,却无意中,成为了神龙的帮凶。
【4】批判的矛头朝向谁?
米赛斯批判的矛头始终向上。其问题归因,往往指向政府政策、制度,以及支持这些政策的观念和舆论。
他反对“资本家剥削导致贫穷”的观念,指出真正导致贫穷的,“是阻碍经济进步的政策和制度”。他在戳破“貌似同情底层、实则导致贫困”的错误政策,而主张要从制度层面解决贫困的根源:朝廷退场、市场自由——这样一来,普通人自然就可以体面有尊严的生活。他也一再强调“经济学家的首要职责,就是向大众发出警告,警惕那些看似诱人却必然导致灾难的政策”。米塞斯类似的观点,举不胜举。他警惕和批判的,始终是政策和支持那些政策的观念、知识精英,都在向上批判。
而土奥呢?甚至比主张“资本家剥削导致贫困”的小粉红们,更加恐怖。在公共事件的讨论中,他们往往回避批评垄断、制度、具体政策,同时忽略先天因素,并把矛头向下,有意无意把贫困的原因,归咎为个体的懒惰、贪婪、人性之恶,归咎为个人原因。比如郑智化事件中,在反对福利的时候,他们会说“残障人士有手有脚,自己养活自己不可以吗?非要国家来养活吗?”令人咋舌。
如果社会制度设计本身就阻碍残疾人就业,那么指责残疾人不努力没钱,就是荒谬的。奥派真正的批判对象,是制造障碍的制度安排,而不是那些被制度安排的、挣扎在生存线的个体普通人。
【5】善意还是恶意?
与之相对的,无论米塞斯哈耶克,对普通大众,都是充满善意的。
他们理解在极权的环境下,“奴隶”的无奈。米塞斯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彻底的奴隶制。而在这种情况下,奴隶们无法获得有效信息反馈,当然容易判断失误。再加上坏制度的奖惩机制,使得人们选择迎合政策,做出危害市场的行为。但这些错误,恰恰是制度错误的体现。
比如在郑智化事件中,如果米塞斯活着,我想,他大概率会首先批评航空业的垄断,允许私企介入服务,开放民间自救自助渠道、鼓励民间慈善组织。而土奥呢,却紧盯着残障人士的诉求发难。
“你弱你有理?残疾就可以享受特权?”几乎是他们的口头禅;更有人一张嘴就说“现在这些路,我们正常人走着很方便啊!”——其实他这句话的潜台词,就已经以极端短视功利的标准,预设判定残障群体为“非正常人”了。
【6】有关“人权”与“产权”的问题
在和土奥的交流中,只要你敢提及“人权”,就会像触发机关一样,弹跳出一堆人来,用“产权”理论,反对“人权”问题。
比如由这次事件,所引发的有关残障人士的人权问题,以及要不要“修盲道、无障碍通路”的讨论。
在土奥看来,只要修盲道,就会多征纳·税人的钱,就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不要用所谓的“残疾人的人权”,来侵犯“他人的产权”——这,其实是在他们一连串的假设下(比如预设残障人自己不花钱),得到的错乱结果。
首先,是把“人权”错误等同为“特权”,进而过度担忧。
哈耶克区分了“积极right”和“消极right”,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法治),保障的是消极权·利,使个体能在不受外在强迫的情况下,自主行动”。反之,“积极权·利”,才会干预市场、侵犯他人财产权。
如果把人权,理解为“积极权利”——比如政府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雇佣一个残障人士,这就必然导致政府会用强制暴力,侵犯企业主的财产权。
但是如果,人权指的是“消极权利”,则是文明社会必要的底线,恰恰是合理的、是不会侵犯别人的财产权的,更是维护市场原则的。
那么,我们看,完善基础公共设施、方便残障人士出行,使得让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基本生存的保障,是消极权利还是积极权利?很显然,即便在奥派哈耶克等人视角来看,也是属于“普遍性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消极权利的延伸。因为这些基础设施,并不是为了“结果平等”,恰恰相反,而是保证“基础的形式平等、平等权利”,可以“铲除出行障碍”,使得残障人士,能免于阻碍的使用公共空间,方便他们自行出门、自行工作,不需要他们待在家中,被迫接受社会和政府的救济,这样做,维护的恰恰是个体权利和市场自由!!
换句话说,即便在大多数奥派学者视角的理念层面,只要是最小限度的证府,去保障程序正义、消极权利的基础人权,也是合理的、可接受的。
有的土奥说:理念固然如此,那么现实中呢?要不要考虑成本呢?
对的,当然要考量成本。不过,这就涉及土奥的又一个“经典错误”:用简单甚至可能错误的理念模型,去框架复杂的现实。
在现实操作的过程中,的确面临着新的问题。那些具体保障“消极权利的人权”的措施(比如修某一段盲道),会不会导致铺张浪费、强制收费、超额预算、转嫁负担……这,其实是需要考量具体情况、计算具体成本的。
现实中,残障人士并不是一个小群体,在中国的人口比例,已高达6.34%;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吃喝拉撒都在纳税。残障人士的纳裞总额,恐怕已经远远超出修盲道等设施的花销成本。只不过,由于龙子龙孙的贪墨、双轨制等原因,没有把这些钱用在修盲道上。那么在默认朝廷存在、收裞的现实下,要求朝廷把这部分贪墨的钱拿出来,修建盲道,又侵犯了谁的产权呢?
更为关键的是,清不要忘记我们的讨论语境——客观地说,在今天的中土,盲道、无障碍通道等基础建设,其实已经不少,尤其是像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的主干道、机场、高铁等地方,已经有了相当充足的基础建设。只是,很多盲道被胡乱占用、突然断掉、竖个电线杆之类,深圳机场呢,更是已经完成了99%的无障碍通道、却卡在了最后的15㎝。服务企业仅仅需要把这最后一步完善,就可以使得残障人士,完成顺利出行……那这些成本能有多少呢?想来会非常之低。(如果有懂这方面计算的朋友,可以计算一下)
在这点一上,与其说是需要花钱来“修补”最后一步,不如说是需要提升航空公司的服务意识;与其说是需要花新钱来修补盲道,不如说是需要物业公司缩缩手,把违法霸占的盲道给让出来。
至于那些土奥的担忧和辩护呢?与其说是担心增加收裞、侵犯别人的产权,不如说是“身体健康的既得利益者”们,不愿轻易改变现状、习惯性为现状辩护的习气使然罢了。
因此,即便在极端奥派那里,也应该就“是否修盲道”的问题,具体讨论,讨论成本支出、裞收的分配使用情况,以及某个物业管理人员的权力边界,到底有没有违法越界等等……不过,这样一来,既需要相关数据、专业知识,又需要博弈能力,更需要“对上”监督的勇气……大多数土奥又怎么能讨论到这一步?
他们只会简单粗暴的反对修盲道,并用一个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产权”,去反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人权”,由此,真正变成了“奥斯维辛派”(秦晖语),并且把卐字袖章,明晃晃戴在胳膊上,然后骄傲的说“你们智商太差、不懂奥派”。
对此,人们也就只能“呵呵”了。
在21世纪的今天,在对待残障人士的基础权利问题上,还要对着一帮滔滔不绝、无比自信、自诩读了很多书、掌握了经济规律的渊博者们,辩论这些基础常识,实在也是可悲。只能感叹这些土奥,恰恰在败坏奥派的名声。
奥派,是计划经济的掘墓人;土奥,是奥派的掘墓人。
【7】我们都是受害者
土奥每每宣称,别人都不理解奥派。
其实,奥派的基础理论,并不难理解,恰恰相反,是很多自由派知识群体的基础共识。共识到,大家不用再反复强调说出来。
只是区别是,是否相信米塞斯的判断、信的程度多少,市场化到什么程度合适?这个,可能大家认知不尽相同。
对大多数自由知识群体而言,真正难的,是在具体现实环境中、奥派理论和政治的现实互动中,运用何种手段、才能达成“充分的市场”这一目标——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操作,涉及可行性论证,需要数据、建模、推理分析,涉及具体的经济学知识、数学理论模型,这部分,拦住了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文科生。
而奥派的基本预设和思维框架,依旧在社科的范式内——尤其在面对现实问题的时候,可能还需要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律等不同学科的支撑。而土奥往往只关注经济学,甚至更极端一些的,只读米塞斯,别的都不看。如果缺乏这些基础学术常识,又如何看懂米塞斯、看清现实呢?恐怕这才会带来更根本的误解。
我想,这大概也是“土奥”们一方面满嘴胡话,一方面无比自信,最后得出的观点和米塞斯严重背道而驰的原因——比如,米赛斯反对计划经济制度,认为这会把普通大众变成奴隶,他毕其一生就是要揭示这个真相,最终使得普通大众也能体面生活。而在土奥这里,却每每批评西方、称赞中土,其原因居然是——我们这里,用奴隶的经济成本更低。
奥派米赛斯、哈耶克等人,都是正常的有良知、睿智的经济学家。
你可以不同意奥派学者的市场化立场,但会对这些经济学家、对其精深的思辨、独到的视角,充满敬意。但是这些东西,到了中土,被一些土奥拿来,为纳粹社达、丛林法则的背书。这真是奥派的不幸。
当然,必须说的是,这些“土奥”,大多数也是铁~~拳长期洗脑教育的受害者。这更让人意识到,洗脑教育的可怕、极权环境塑造人的威力,以及利出一孔的经济政策下,普通大众生存的可悲。由此,土奥们的言行,更加证明了奥派学者们的睿智。
另:我非常反对给一个群体贴标签,但是这次我破例了,因为我无法找到另外一个简洁明快的词,来形容这些观点。我这个行为十分不妥,我对此深表歉意——因为,我们都是计划经济的受害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