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的敗者
我以為所有的輸,都該有個體面的理由。比如他身邊站著的人,穿著剪裁合體的西裝,手錶的表盤折射著我認識的標誌,談吐間是我摸不透的行業術語。那樣的話,我大可以笑著說一句「技不如人」,然後轉身離開,至少還能保住最後一點自尊——原來是我不夠好,原來是我們本就不在一個層面。
可現實偏不給我這個體面。
他牽著的那個手,指節沒有修飾得乾淨利落,指甲縫裡甚至帶著一點淺淺的灰塵;他說的笑話,是我聽過無數遍的老梗,連轉折都顯得笨拙;他甚至記不住他喜歡的花的品種,在花店裡猶豫半天,最後隨手拿了一束玫瑰。這些細節,明明都是我輕而易舉就能做到的事,明明都是我以為「理所當然」的加分項。
我站在路燈下,看著他們走遠的背影,突然就慌了神。原來我練了那麼久的談吐,學了那麼多他感興趣的話題,甚至記住了他不吃香菜的小習慣,在「喜歡」這件事面前,都輕得像一張紙。我以為的優勢,在他眼裡,或許從來都不算什麼。
最崩潰的從來不是輸給強者,而是你手握滿手的籌碼,卻發現這場賭局,從來就不認你的規則。你優秀得無可挑剔,卻還是輸給了一句「我不喜歡」。
輸給光,也認
我站在人群裡,一眼就看見了他身邊的人。
不是什麼驚艷的臉龐,卻帶著一種讓人舒服的氣質。說話的時候,語調平緩,邏輯清晰,連舉手投足間,都帶著一種我模仿不來的從容。他談起自己的工作,眼底有光,那種熱愛和自信,是我練了無數次也學不來的樣子。
我曾經偷偷拿著鏡子練習微笑,練習怎麼說話才能顯得幽默又得體,練習怎麼在他面前表現得「剛剛好」。可當我看到那個人站在他身邊,不用刻意討好,不用小心翼翼,就能讓他笑得燦爛的時候,我突然就鬆了口氣。
原來輸給這樣的人,一點都不丟人。
我終於承認,有些東西是天生的,是後天再怎麼努力也補不上的差距。就像螢火蟲永遠追不上太陽,不是因為螢火蟲不夠閃亮,而是因為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光。
這種崩潰,帶著一點釋然。至少我知道,我不是輸給了莫名其妙的偏愛,而是輸給了真真切切的優秀。這樣的敗,我認。
未說的答案,最無力
有人問我,如果喜歡的人喜歡上別人,對方條件比我好還是比我差,會更讓我崩潰。
我想說,這其實是個偽命題。
崩潰的根源從來不是對方的條件,而是「喜歡」這件事本身的不可控。條件好的人,或許會讓你產生「我不如他」的自我懷疑;條件差的人,或許會讓你生出「我到底差在哪」的不甘。可無論是哪一種,本質上都是求而不得的失落。
喜歡從來不是一場量化的比賽,不是誰的條件更優越,誰就能拿到冠軍。它更像是一場突發的雨,來得猝不及防,走得毫無道理。你以為自己準備好了雨傘,卻發現雨根本就不是沖著你來的。
可我最終還是沒說出這些話。
我只是站在原地,把那些拆解開來的邏輯和分析,又重新攢了回去。因為我知道,當一個人真正陷入這種崩潰的時候,任何理性的分析,都顯得蒼白又無力。
後來我才明白,有些問題,不是不願意回答,而是不敢直面那個藏在答案背後的,關於「不被愛」的真相。這種不作答的分析,不是清醒,而是懦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