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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h-M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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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斯科特的荣光(拾叁)

Zakh-M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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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吧,蠢貨,反正你的目的也要達成了,不是嗎?

望著我的勞動結晶,深深的坑穴,我卻感覺不到絲毫的欣喜與釋懷。修格過於麻木,甚至可以說是毫無知覺,所以並不難猜出它想幹什麼。處於崩潰邊緣的魂魄,一切變得如同死物。

我曾親眼目睹,歲月的沖洗下,過去被遺忘的事隨著塔蕾莎的出現,緩慢地浮出水面。

忽然萌發出一種豪賭的衝動,放下一切賭上一切,去沖洗掉所有冗長的瑣事。但其實我已出局,無權干涉她們的選擇,我甚至連自己的本錢都賠得精光,又有什麼立場指手畫腳。

口袋中好像有異物,掏出來發現是一個小小的木雕,那是個過於豐滿的女性軀幹,雙乳垂於隆起的腹部。這東西應該是我早些年的戰利品,賭來的或可能是從賭桌上順的,似乎後者可能性更大些,就這麼隨身揣著我自己都忘了,帶著這麼個性暗示意味極強的東西,讓我看起來像極了一個有嚴重偷竊癖的飢渴單身漢。

飢渴不見得,偷竅癖倒不假。我小學那會就會偷人電子錶,要知道,“偷竊”在孩子堆裡是個多麼極具汙辱性十惡不赦的重罪,稍一沾上便遭千夫所指。當時的班主任是個急躁專制的人,不能允許學生中出現竊賊,便留堂檢查所有人的書包。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露餡並非是我太過魯莽,不夠縝密落下的破綻,而是因為我露怯了,這才是暴露的真實原因。

現在我早已成人,可以在便利店輕車熟路地順走巧克力與三明治,回想那個電子錶就感覺自己無比愚蠢,若非緊張我也不至於……不至於什麼,我不記得了。贓物,也就是那塊電子錶,在我的記憶裡消失了,沒被搜到,也沒有物歸原主。我也沒有被當眾羞辱。

這決不是老師給我留了面子,這麼個獨斷性格,整天把集體利益榮譽掛嘴上的人,根本不在意一個學生是否會因為這事留下心理陰影。說白了,個體不過是集體上微不足道的表皮組織,卽便脫落病變也無傷大雅。這麼多年過去了,回想起來仍憤恨難平,卻越來越想不清究竟恨的是誰。

有些人小時候便很難用單一淺薄的“好壞”定義,其實我也真覺得,這個道德過於侷限完全是一種拿出來批判別人的話術。但確實有類人,從小就有著一些“怪癖”,包括且不限於偷竊、暴露狂、栽贓等等,這些怪癖會被周圍人揪住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當作攻擊藉口,直至將人僅剩一點良善消磨殆盡。殺人的不一定惡,受害的也不一定善,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哪裡都是一樣,叛逃也是很久遠的記憶。

偷東西是改不了,無論在哪裡,或許,只有死亡才能改造我。

家裡冷冷清清,塔蕾莎不知去了哪裡,我一個人無聲無息地坐在沙發上,鼻間嗅到淡淡的灰塵的氣味。

我記得我以前是有寫日記的習慣的,堆積的舊物中有幾個厚厚的黑皮日記本。我以前每天都會記點什麼,每天強迫症一般,寫整好一頁,一字不多一字不少,每一頁開頭那裡就是那一天的日期。後來突然有一天,就中斷了,然後就沒有再往後寫了。但我記不清是哪一年停下了,正如我不記得我何時回的家,塔蕾莎又是何時不在的。

醒來時是深夜,外面一片漆黑,恢復清醒變得困難。頭痛欲裂,嗓子幹得彷彿要裂開,就像有一隻長在喉嚨裡的手死命地往外掙,連帶著舌根咽口扁桃體,每條毛細血管都在哀嚎。掙扎著撐著牆坐起來。

就著窗口照進來的月光我注意到,我的雙手都纏著繃帶。想是手心磨起的水泡被我撕破,可能有些感染髮炎。而這腫脹發熱的痛感像是有什麼東西從瘡口中往外鑽。

我爬起來按開了電燈的開關,遲疑著要不要解開繃帶。繃帶不知是燈光的原因還是心理作用看起來有些泛黃,就像是包裹了很久而變得陳舊。

燈光,我突然注意到,我屋裡的燈泡忽明忽暗地閃爍著,發出那種電流接觸不良的“嗞嗞”聲。就像恐怖電影中的經典場景,閃爍的燈滅了,大門口的位置傳來聲響,細微的不知是什麼動物,也可能是昆蟲,長腿的有翅的,飛速爬行,緩慢蠕動。就沿著木質牆壁潮溼的角落孔隙肆無忌憚地穿梭著,而它們無法理解的在牆外窺伺的人,我真的很怕昆蟲,那種窸窸窣窣的聲音讓我骨頭縫發癢,當耳朵貼上去聽,它們掠過時,振翅的聲音就在耳邊,像尖銳的利器反覆切割玻璃,穿透耳膜滲入顱骨,像是咬了一口冰一般牙齒髮顫。

我記得有人曾這樣哄過我,她說,對於昆蟲而言我才是那個不可名狀的龐然大物。昆蟲的世界只存在著線交織而成的平面,二維世界中的它們無法感知到三維,也就是立體的存在,所以才會對著我毫無顧忌地衝撞。它們不知道我隨意的動作就像海嘯一般攸關生死。

“所以你才是最恐怖的。”她這麼跟我說。

我只覺得這只是編出來哄我不害怕的鬼扯,卻突然想不起來是誰說的這話。我能確信,這不是我媽媽。像每一個東亞的家長,她經常嫌我總胡思亂想,注意力分散,不務正業。或許她並不知道我如此嚴重的昆蟲恐懼,我好像也未和她講起。一到五六月份,冰雪徹底融化,植物開始瘋長,我也會被要求清理後院雜草,一旦要是天稍熱起來,死草間的蟲子就會變多。

四月中旬天剛漸熱的時候,收廚餘垃圾的垃圾車還沒有恢復到春夏季的一週一收,仍然像冬季那樣一月兩次。但是天氣已經漸暖,每次我出來倒剩飯菜,打開那個綠色垃圾筒蓋子時,那蓋子上原本覆蓋滿的蟲子見到光就會飛速四散逃竄。那不是蛆,是種看起來有點像螻蛄的東西,尾巴上帶鉤。

所以,是塔蕾莎哄我嗎?像是她會說的話,但她看起來一點不像在意我的感受?還能是誰?那個故弄玄虛的溫斯洛?不,絕對不能是他。想到他以那副故作關心的姿態說這些的樣子,實在令我反胃。但我忽然意識到,我頭個想到的是這兩,除他倆外,我竟記不得其他任何人。我的世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急驟縮小,小到只剩他倆,和我自己。這種與世隔絕的感覺有點窒息,又有種說不出的安心。

魯濱遜被困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當最初的崩潰被時間沖刷掉以後,便習慣了一個人坐在岸邊的礁石上遠望著由海構成的牢房。試想,四周深不見底的漩渦未必只是牢獄的基石,它也是堅固的壁壘。岸邊的人,此刻是安全的,不是嗎?海水隔絕外界的同時,也保護著,不受外界的侵害。

於是慢慢地,慢慢地,直至習慣為止,便也再不想揚帆衝破這環抱的驚濤。直到最後,斬斷桅杆燒燬船舶,永遠走不出那座孤島,也永遠無法融入人群,因為,已經不是相同的一個維度了。這可能才是《 魯濱遜漂流記》的真實結局。

對於昆蟲而言,人是不存在的,它們看不見。對於人而言,人就是存在的嗎?這句原本用來哄我開心的玩笑話,竟也有些細思恐極。我對於其他人而言,是否也像對我自己而言的不存在。

她如此乾淨利落將我割喉,那我的氣管是否早已外露。但我像往常那樣在外面閒逛,去便利店買菸買巧克力,騎自行車的路人,四方停牌處等順序的車輛,便利店的收銀,沒有人感到異常,也沒有人刻意盯著我的脖子看。巧克力,對,我之前打牌輸了買給塔蕾莎的巧克力。我自己從來不買,一是巧克力熱量太高,而且便利店的廉價巧克力,繼承著本地致死量放糖的傳統,齁到第二天扁桃體疼得像是直接發炎。

“修格,在找什麼?”在我翻箱倒櫃找一張巧克力的包裝紙的時候,塔蕾莎的聲音突兀地響起,我完全沒有注意到她何時回到房中。如此這般體量的龐然大物,悄無聲息,完全有悖於物理常識。她動作確實輕飄飄的,我第一次看到她,曾想象她每一步地動山搖之勢,我無時無刻不擔心木質的老舊地板難以承受這幹鈞重量破裂塌陷。

修繕房屋是件廢時廢力又極其花錢的苦差。那場火災過後我度想過放棄,等著房屋保險的賠償在廢墟中扒一個落腳的地方一天一天地煎熬。拿到賠償我也想過換個地方住,但那點錢完全不夠再買套新房。房價漲得很瘋,除了硬著頭皮找工程隊修繕,我沒有別的選擇。放棄,就意味著我當真無家可歸,最起碼,守著殘骸,還會給我一種我並非一無所有的錯覺。

因為死人的緣故,比較迷信的東亞人管這叫“凶宅”,我只想苦笑,並非是因為這會影響這房後面價格的走勢。我早已認定,這是我的墳墓,只是想到,十惡不赦的兇手住在行兇的現場,每晚都在回想那天理不容的謀殺,輾轉難眠。這才是最“兇”。

“巧克力紙,我想嘗試貼畫,用糖紙貼畫。之前我們玩牌我輸了買給你的巧克力,你吃掉了對吧,那包裝紙呢?你扔哪裡去了?”

我還在焦躁地亂翻,翻找垃圾時看到旁邊紙袋中的廚餘。這是上星期的吧,或更早?我有很久沒出去倒垃圾了,看著那幾個紙袋我有些不知所措,我無法將手伸進去,聞到隱隱的蔬菜酸腐變質的味道,我便已經感受到食用油和滲液粘膩的手感,這是種刻入記憶中的感覺。

我上小學的時候,偷偷撬開家中的櫃子偷了四百塊錢買了個GameBoy遊戲機,很快被發現,脾氣暴躁的父親一怒之下便砸了個稀爛,也就是那之後,廚餘酸腐的氣味和粘膩的手感,在我翻便小區的垃圾桶後,就像幽靈般如影隨行,無論我怎麼清洗總不經意間隱隱出現,與此相隨著的是恨意與恐懼。

到了現在,那些記憶變得模糊不清,但在聞到這熟悉的氣味後,記憶也被帶出水面。但與此同時,我也想到曾在雜誌上看的一個故事:

一個惡貫滿盈的奸賊,殺死一個無辜的平民。後來他的兒子成功報了仇,也成為了英雄。但是,這個故事或許也有另一個版本,讓我們反向推理,英雄之所以是“英雄”,不是殺人犯,是因為被殺之人不可饒恕的罪行。那這罪證是誰提供的呢?是“英雄。”

這好像變成了一個死衚衕,也好像是一個普通的“成王敗寇”的故事,將被殺的人說成是“寇”,那殺人的“王”便可高枕無憂。仇恨是種強烈且非常單純的情緒,過於單純到不分青紅皂白,如燎原之焰佔據大腦。那是一個太好的藉口,畢竟沒有什麼藉口比復仇更加理直氣壯,騙過了自己,當然也騙得了別人。但這星星火光在達成目的後也隨時間熄滅,變成河底的枯骨,掩著汙泥與細沙若隱若現。

我真的買過Gameboy嗎?我完全想不起來我玩過哪幾款遊戲。


慶幸塔蕾莎並未扔掉糖紙,在我無計可施硬著頭皮準備去動那兩袋廚餘垃圾時,塔蕾莎從後面拍了拍我,翻開那個死靈書,裡面夾著兩張巧克力的包裝紙。

我抓過她的手,之前她狂了一樣徒手挖土,指甲被撬開,半連著甲床,斷裂的甲根插在肉中,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我感到無比肉痛,牙齒髮酸。而當我鼓起勇氣將視線聚焦後,我發現她的手乾淨如初,完好無損的指甲修剪得短而整齊。

這是我猜測過的另一個可能性,雖然是飄渺的假想。當真的證實這假想時,感覺就如同自己在迴光返照。不止這一點,我看著紙張中夾雜著的巧克力紙,有點泛黃,原本印刷的顏色也淺了不少。上面被揉皺的摺痕隱約可見,但整體平整的像書籤,就像被夾在書中過去了幾年。我不記得離那次玩牌打賭有過去這麼久,明明就是前幾天的事,仔細回想我甚至記得便利店門口貼著的選舉海報和漢堡店推出的季節限定口味的漢堡。

我像個溺水的人抓住浮木般一把扯住她的手腕,帶著哭腔。

“你到底對我幹了什麼?打從你出現在我的生活中起,一切都變得很混亂。你……”

“我沒隱瞞你任何事,你的生活沒有絲毫改變。這一切不都是你所希望的?”塔蕾莎突然出言打斷了我。

她一向沉默寡言,鮮少這樣。所以她的話和她有些急躁的語氣,讓我感覺更加可疑。咬文嚼字,來問的是“做過什麼”,她回應的是“沒有隱瞞”,還強調我的生活沒有改變,那就意味著,她知道發生了什麼導致的這些細微的變化,也知道我指的是什麼,但並不打算說實話。

“我沒有說明你在什麼事上不說實話,你為什麼這麼急著把自己摘出去?心裡有鬼!”我死咬不放,並暗中觀察她的反應。在被識破時出於心虛,表情多少會不自然。但塔蕾莎無動於衷,她只是安靜地看著我,不惱也不心虛。她臉上那片潰瘍在昏暗的光線下,顯出種暗到發黑的深紫色。上面蜿蜒著的極細的血管,就像有生命般一收一縮。

看久了我便也習慣了她這張臉,甚至有點隱隱羨慕。很奇怪吧,為什麼會有人希望自己相貌可怖滿臉疤痕。但我確實希望過自己是個凶神惡煞的疤臉,我曾拿刀片割破自己顴骨和眉角的皮膚,希望組織在癒合時增生出那凸起的疤痕,這樣會讓自己看起來更兇惡更不好惹。整個青春期我都在進行這樣的嘗試,甚至帶著一臉血在街上面不改色地到處逛,但很遺憾,我不是疤痕型皮膚,那所有的努力最後只留下一條條淺淺的白痕,不貼到臉上根本看不出來。也就只有流血的那短短一會證明那痕跡存在過。

看久了突然產生一種錯覺,我彷彿看到抽動著的蚯蚓一樣的血管,簌地鑽進了皮下,在暗紫色的瘢痕中盤踞著若隱若現。那瞬間讓我產生一種難以抑制 的衝動,我想用刀剝開她臉上的傷痕,看看裡面究竟藏著什麼樣的潰爛。也想撬開她的嘴,刀尖戳入口腔,逼她把瞞著我的所有合盤托出。

我越來越意識到,似乎有什麼將我原本費力梳理的邏輯全部打碎,像是某種更高階也更難名狀的外力,在阻止我陷入清醒。每每我稍有一點頭緒,都會在短時間內再被絞成一團麻,再推入更深的無休止的混亂中,直至再也記不起所有的思考。

我被困住了,困在時間中。似乎從我被殺之後,我便永遠停留在某刻,直至在物理上徹底湮滅。我開始努力回憶著每一個和我有過關聯的人,卻因為記憶遙遠而模糊不清。我實在過於自閉,以至於完全被隔離開人群,孑然一身。

這麼說起來,最恐怖的,令人悲哀的是,我現在能想起來的人,只有塔蕾莎和溫斯洛。其他人就像是兇殺現場用白粉筆勾畫的屍體輪廓線,屍體抬走燒了埋了,就只剩下這圈白線,表示曾有過這麼一個人。至於他是誰,幹過什麼又被怎樣了,全然不得而知,飛快地被遺忘,終不曾存在。

想到輪廓,我總在想,我死之後是否也可能被用白粉筆描邊。真這樣的話我可得好好構思一下,想個好看且令人印象深刻的姿態,比如埃及法老木乃伊那種,平躺著雙手交疊胸前的姿勢,然後自己把白線畫好自己再躺進去。我看過不少刑偵題材的電影電視劇,但那裡面勾屍體輪廓線的敷衍讓我很不得勁,就好多明顯就畫歪了,或不夠貼合。每到這我都會在心裡插入一個恐怖卻不失詼諧的鏡頭:屍體拔地而起,一把抓住那該死條子的手,條子變成屍體,而屍體給條子畫線,那線不是這麼歪七扭八。但死人也會失誤,那就一次次重新畫,多幾條線的話,整體的視覺衝擊會更強。

排線是種看似機械勞動實則講究的動作,每條線的間隙不能太寬也不能過窄。而且,人的肢體長度需要保持一條線平直地延伸,要控制手腕不能抖。

我做到過,比給普通死人勾輪廓線更困難的活計。塔蕾莎實在太大了。她就這麼毫無防備地平躺著,雙手交叉於胸前,平穩而粗重吸如雷鳴般,在寂靜的深夜中有規律地戰慄著。

塔蕾莎不作夢,她那半張完好的臉上,無瑕的眼皮蓋著的眼球像顆玻璃珠,沒有絲毫抖動。她另半邊被火灼毀的另半張臉,眼皮也燒爛了,睜著一隻死灰的眼珠望著天頂。我好奇地將刀尖對著她的眼球,壓抑住刺下去的衝動在她眼睛上比劃,她一點反應沒有。睜著眼睡覺的人,有,就像那個睡著被人割下頭的張翼德。但我沒聽說誰一隻眼睜一隻眼閉能睡著的。

所以,她醒著,但放任我所有的動作,任我拿刀對著她的眼睛,也任我用白粉筆緊緊貼著她的肢體一圈一圈勾線,不翻身不屈腿,直挺挺地躺著。

我就在想,如此龐然大物,不過輕得像一張舊報紙,要不為何老舊的木結構房能撐住,為何從未在地板上留下任何痕跡?就像是從未存在過,連同我精心佈置的,一筆一筆勾勒的象徵永恆的白線,一齊消失。

不記得何時起,我對死有了種奇異的執念。我很懼怕那種猙獰慘烈的死相。人沒死就已經夠可憐了,死的時候當然最好漂漂亮亮的。

我小時候有一段時間特別痴迷古埃及法老神祇那些,應該是看了些相關電影小說沾上了興趣。那時候我的感官不像現在這麼遲鈍。圖坦卡蒙的金棺,豔麗的色彩產生的視覺刺激,上百斤的實打實黃金堆砌的窮奢極欲讓我像著魔般魂牽夢繞,一宿一宿閉上眼,就是那張面無表情的臉和那雙黑白分明,就像時刻盯著你。這倒並不恐怖,不至於成為噩夢的素材。

圍繞這位早殤的法老,會想到那個著名的詛咒傳說,傳說當年參與圖坦卡蒙墓挖掘的考古人員全都不得好死。但這不是我小時候關注的重點。吸引我的不是詛咒,而是通往永生一成不變的姿勢。幾乎古埃及出土的所有無論棺槨還是木乃伊,全都是雙手交疊各執一物。

我開始每夜去模仿這個動作,雙手交叉在胸前想象自己躺在一副純金的棺材裡。圖坦卡蒙英年早逝,死後卻是這般無上的尊榮。古埃及人對死亡有種近似乎痴狂的信仰,他們崇拜永生,相信肉體上的消亡不是終點而是永生的開始。這份亙古歲月前人們先知先覺的智慧,是後世那些被所謂“科學”矇蔽雙眼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他們拼盡全力地求生,不惜利用權勢散盡家財,剝奪罪人的肉,活挖器官,卻殊不知必經的路也不過只有早晚的區別。死亡不偏袒權貴,也就只有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我感覺得到不公平,因為我沒死,我的身體無時無刻地提醒我這一點。但是,每當我照鏡子時,看著自己呆滯的,愈加死灰的面孔,日復一日毫無神采,我都在懷疑,我死後的樣子大概也就是如此。

反過來說,永生不過是另種意義上死亡的開端,只有去追尋那燦金之輝,才能讓這份死寂不至於成為永世的輪迴。我忘不掉那扇門中所見到的一切,卻連氣泡的顏色都無法記起,像是過了漫長到自己也記不清的歲月。但實際上可能不過數月,或幾天。人總會迷失在時間的陷阱裡,忘記眼前事,卻對更早時的事耿耿於懷。就像我怎麼也想不起來昨天晚餐吃了什麼,卻總忘不掉很久以前的某刻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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