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耀眼的包包〉
阿文回留定居之後,日子過得相當滋潤。
文太每天長者優惠去游泳,一個人在水裏游來游去,強身健體,分文不多花。晚上換上運動衣,加入街坊大媽舞的行列,音樂響起,腳步踏動,既熱鬧又免費。一天下來,娛樂豐富,花費極少,文太對這種生活,相當滿意。
在英國的時候,文太從來不去剪頭髮,說要留長,好看,漂亮。朋友見她頭髮越留越長,也不多問。
然而,一回到香港,文太第一時間約了女兒,走進一間名氣響噹噹的髮廊,坐上那張椅子,由名師操刀,從頭打理,整個過程全程拍片,一刀一剪,都記錄在案。
拍完,當然要放上社交平台,讓人看看
在英國捨不得花的錢,回到香港,有些花得毫不猶豫,要的是放上網與眾同樂。
說到他們其中一個女兒,可不是普通人。她曾經是鎂光燈下受寵的藝人,在那個閃閃發光的世界裏打拼過,認識的人多,見過世面,見過大場面,文太自然覺得不一樣。那只令文太愛不釋手的名牌包包,正是女兒送的禮物。
文太帶著這只包包出街,對著朋友們說——
「我冇錢㗎,我個包只係用嚟袋我個手機,一分錢我都唔會帶出街,銀行卡我也不會帶,免得用錢。」
說這句話的時候,她是理直氣壯的,甚至帶著幾分自豪。
朋友們聽了,各自在心裏盤算——包包是名牌,說冇錢,信;信到十足?出街不帶錢不帶卡,到底是真的怕自己亂花,還是打定主意讓別人付?這個問題,不用問,答案朋友們心裏早已有數。
耀眼的包包裏,裝著的,就是一部名牌iphone。
說到阿文父親家,有一樁往事,村姑聽了,覺得頗有意思。
阿文父親當年眼光長遠,年輕的時候就開始為身後事打算——想找一塊風水寶地,將來能夠土葬,好讓子孫後代個個平安順遂,庇蔭綿長。
土葬這回事,在香港不是人人都有資格的。法定鄉村的原居民,才享有此權利。阿文父親不是原居民,但他有辦法。
他四處打聽,找了相熟朋友介紹,認識了某條法定鄉村的村長,慢慢熟絡起來,時機成熟,便暗地裏請村長出面,作為證人,證明他們是那條村的原居民,只是搬了出村外居住而已。
有錢能使鬼推磨,事情辦成了,買下了那塊地,手續齊備,名正言順。
村裏後生一輩,不知這些往事,自然以為阿文父母本就是原居民。加上那條村本來就有不少外姓人居住,誰會特地去查根問底呢?
風水的事,信不信由人。但阿文父親這份為子孫謀算的心思,倒是用得相當徹底。
阿文還有個弟弟,常年在樂壇天王身邊效力,近身服務,見慣了台前幕後的光景。阿文女兒在鎂光燈下打拼過,而新聞介女紅人也成了親戚。這樣一個家庭,說起來,也是有頭有面的。
只是,有頭有面的家庭,出來吃飯,照樣等別人買單。
鎂光燈再耀眼,也照不進荷包裏。
村姑寫到這裏,想起這幾十年來,身邊見過的人,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有人借錢不還,有人笑面藏刀,有人飲茶點得最多卻永遠不付錢。有人風水地買得、免費酒喝得、別人替他廚房裝修得,就是自己的錢花不得。
每一個人,都是真實的。
每一件事,都是發生過的。
身邊真實人物形形色色,每一個都是活生生的故事。村裏的是非,只要人還在,就不會停。
不只是這條村。每一個地方,每一個角落,只要有人在,是非就在。人性如此,古今皆然。
村姑執筆,講是非,講事實 寫到這裏,暫且擱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