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跟你要錢可以嗎?當然可以
終於有空來寫下13萬群眾募資被噴爆:
我的本業其實是非營利募款工作,所以看到這案子被噴覺得有機會來解釋下,
公益勸募:這個就財團法人法以及公益勸募條例為基礎的法律,拘束的對象是團體及法人,向不特定人做公開勸募,並財務使用目的為公益使用,例如救人、救動物等等,是有特定用途的,
因此每個公益團體要對外公開勸募,必須有勸募字號核准,就跟你上路要有駕照一樣。
所以「賺錢」跟「花錢」才要依法有憑據,不然每個人都說他要做善事,打著公益大旗卻中飽私囊,當初要避免金流不透明才設立此法,宗教團體是另個領域先講到這邊。
群眾募資:發起的單位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或是公益團體,但這分為商業跟非商業的部份;舉例來說,我發明了一台很炫砲的吸塵器,一台八千五,然後我要集資上市,就可以用募資。公益團體則借用募資平台的宣傳以及廣告擴散做募款,但募資平台有個很重要的點。
就是有對價關係,
買東西,幫助某人、推動某個案子,大部分都會有回饋品或是商品,讓買家知道「我買了什麼」,但這位小姐的說法跟包裝方式讓人誤以為「我在幫你旅費買單」。
但他其實有推回饋品,就是他的南美旅遊祕笈,但只能說這個CP值有點太低,無法說服大部分的人買單。
所以被噴爆會是意料之內,單純就行銷跟成本估算還有廣告包裝近乎貧乏,如果你說你去南美洲旅遊挖馬雅古城搞不好有人還會買單(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