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制度大幅收紧:申请门槛提高,取消机制加码
2026年8月4日,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下称入管厅)同时公布了两份文件——《永住许可指南》改定案,以及《永住资格取消指南》案。
前者大幅提高了申请永住的门槛,后者则进一步细化永住者在何种情况下可能失去这一身份。 这是继2026年2月永住许可指南修订后,不到半年内的再次大幅调整。
两份文件同时进入公众意见征集程序,征集时间为8月4日至9月3日。 按照目前的时间表,涉及收入和“不成为公共负担”的标准拟于2026年10月1日起适用,并追溯适用于2026年4月1日以后提交、届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其余包括日语能力、制度规则理解、养老金测算等新标准,以及永住者取消制度的具体运用规则,则计划于2027年4月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日本的永住制度正在发生一个重要变化:永住不再只是“取得之后基本稳定”的长期身份,而是越来越成为一个不断考核外籍居民的经济能力、社会融入和守法情况的制度。
这也不是一次孤立的行政法调整。它发生在日本政府近两年持续收紧外国人相关制度的大背景下,也和更宏观的"控制外国人接收总量"政策讨论同步展开。本文尝试梳理这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及其影响,并进一步讨论其背后的政策逻辑与问题。
一、永住制度的变化与影响
1.从“原则性审查”变为“量化门槛”
日本现行永住许可制度依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主要考察三项条件:素行善良、独立生计、符合日本国利益。
过去,这些条件虽然并不宽松,但相当一部分审查标准属于原则性判断。例如,“独立生计”要求申请人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并且能够维持稳定生活,官方长期没有公布一个统一的最低年收标准。
这也是为什么在永住实际中,长期形成了以年收300万至350万日元左右作为参考线的“经验标准”。这一数字并非法律规定,而是行政书士等实务界根据过往案件形成的经验值。
此次改定案的最大变化,是试图把这些原本较为模糊的判断进一步数字化、具体化。
(1) 收入门槛被明确量化,且大幅提高
新版永住许可指南提出,申请人的收入原则上应当持续达到高于同等家庭人数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平,并原则上以整个家庭作为审查单位。
问题也恰恰出现在这里。日本政府究竟采用哪一项统计作为“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基准,目前并不明确,不同统计口径得出的数字也存在明显差异。例如,日本经济新闻援引2024年度民间工资调查时,平均年收入约为478万日元;移住连(移住者と連帯する全国ネットワーク”)则根据厚生劳动省2025年《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指出全体家庭平均所得为575.2万日元。两个数字相差近百万日元。
如果未来以较高的统计口径作为实际审查基准,部分普通劳动者的永住申请门槛可能出现非常明显的上升。而且,这里还存在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收入低于日本人平均水平”与“无法独立生活”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日本社会本身就存在大量收入低于平均值、但能够正常生活、缴纳税费并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如果永住申请人必须达到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才能证明自己具备独立生计能力,那么政府实际上是在用一个明显高于一般日本人的标准,来判断外籍居民有资格获得长期居留。
(2)首次引进养老金测算机制
此次改革还首次将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水平纳入更加具体的测算。
按照改定案,申请人未来预计领取的养老金,需要达到一种假定标准:即按照“高于日本人平均收入的工资水平”持续缴纳30年厚生年金后所对应的养老金水平。
如果未来养老金预计不足,可以通过存款等金融资产进行补足,并且补足标准会根据申请人的年龄进行调整,越年轻门槛越低。这意味着,永住审查正在从“你现在能不能养活自己”,进一步转向“你几十年后是否仍然具备足够的经济保障”。
对于外国劳动者而言,这实际上增加了一个过去并不存在的长期财务审查维度。
关于收入和年金的审查门槛,也会会对一些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产生直接影响。
首先,伤及的是基础产业的关键劳动者。例如护理、餐饮、物流、制造。这些行业是日本最缺人、最依赖外籍劳力的领域,但行业整体薪资偏低。一个长期工作、按时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险、从未领取生活保护的劳动者,仍可能因为收入达不到“日本人平均线”而难以获得稳定的长期居留身份。
其次是单薪或抚养人口多的普通家庭。以家庭收入作为审查基础,并根据家庭人数进行加算,意味着育有多个孩子、或由妻子作为全职主妇的家庭可能面临更高的收入门槛。这等于变相惩罚“生育与家庭抚养”。只要配偶或被抚养人领取生活保护福利,被认定存在“公共负担风险”,永住审查直接给予消极评价。
2. 永住审查开始考察“是否足够融入日本”
经济条件之外,改定案还增加了过去没有明确规定的社会融入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日语能力原则上达到CEFR B1相当水平;
对日本社会制度和规则具有一定理解,并接受相关测试(考核内容以《生活・就労ガイドブック》为基础,这本手册本身早已存在多年、并非新编);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须在日本学校就读;
对长期出境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例如单次离境超过6个月,10年内累计离境超过2年6个月,会被消极评价。
这意味着:永住制度不再只问“你是否能够在日本生活”,还开始问“你是否以政府认为合适的方式融入了日本社会”。
问题在于,“融入社会”本身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概念。一个人是否会说日语、是否理解某些制度规则,与其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稳定、负责任的社会成员,并不能简单画上等号。如果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和具体判断依据不能充分公开,那么这些新增加的指标也可能进一步扩大入管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
日语能力要求也可能赶走部分高收入人才。很多受聘于外企高管、金融、IT等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言,实际工作语言可能主要是英语,日语能力与其专业能力、收入水平并不必然相关。如果这些人才已经具备较强的经济贡献能力,却因为日语能力不足而受到永住审查限制,也可能削弱日本对全球人才的吸引力。
3. 配偶类申请也被收紧,但高度人才通道暂时不变
此次改革还延长了配偶申请的居留年限要求。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原本适用“婚姻满3年、在日居住满1年”的特例;改定案拟延长至“婚姻满5年、在日居住满3年”。其亲生子女的在日居住要求,也从1年延长至3年。
相比之下,高度专业职人才的部分特例——例如70分3年、80分1年,以及J-Skip等制度——暂时维持不变。这一差异也暴露出此次改革的一个特点:日本政府在筛选它认为值得长期留下的外国人。
4. 最具争议的变化:已经递交的申请也可能受到新标准影响
此次改革另一个引发强烈争议的地方,是收入标准和“不成为公共负担”标准的适用时间。
按照目前的安排,这两项标准将从2026年10月1日起适用,并追溯至2026年4月1日以后提交、截至10月1日仍在审理中的申请。
换言之,一部分申请人在旧标准下提交申请时,面对的是一套规则;但在案件审理期间,政府修改指南后,他们又可能按照新的标准接受审查。
这也是此次改革最值得追问的制度问题。行政法理论中有一项一般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信頼保護の原則),其核心含义是行政相对人对既有规则的合理信赖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机关不宜随意以溯及方式改变对方已经据以行动的规则。就本次改革而言, 很多申请人是在旧的规则下提交申请、并已等待数月甚至半年, 在审理过程中忽然改变重要评价标准,会直接影响其对行政制度的信赖和预期,这一做法是否与信赖保护原则的精神相符,是否伤害了行政机关的信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以下两张表格,是笔者根据现行永住许可指南原文与修订版指南原文整理的详细对照,供参考。
5. 从“能不能拿到永住”到“拿到资格以后会不会失去”:永住取消机制进一步落地
2024年修法已经为永住者新增了专门的资格取消事由,包括违反入管法上的义务、故意不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险等公租公课,以及因特定犯罪受到拘禁刑等情况。
此前,永住者虽然理论上也受在留资格取消制度约束,但过去几乎不会被实际适用。此次公布的取消指南案,则第一次为这些事由规定具体运用方式。以下表格是根据永住取消案总结的要点,供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永住者今后会因为一次迟缴税款就立即被取消资格。
指南保留了一定程度的个案判断,例如单次疏忽原则上不会直接导致取消,在部分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务大臣职权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而不是直接驱逐离境。如果存在家庭关系、人道主义因素等,也保留了兜底条款。
但另一方面,对于涉及特定犯罪的情形,指南的态度明显更加严格;同时,对于故意欠缴税费等行为,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溯及适用:改正法施行前发生的故意欠税欠保行为,如果施行后才被查实,同样可以构成取消事由。
2026年4月,日本律师联合会(日弁连)曾就永住取消提出一份意见书,指出政府在国会审议与对CERD(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回复中,反复强调取消事由将被严格限定于"悪质案件",但这一限定始终没有被写入法律条文本身,入管厅提出的判断标准未能真正落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单次违反、无需证明故意即可能构成事由,这中间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
此外,尽管存在人道条款兜底,但取消制度存在本身,就足以制造一种"永住不再安全"的心理预期,对已经持有永住、生活多年、把日本当作长期定居地的群体来说,这种心理层面的不确定感,可能不完全取决于条文实际执行得多严格,而在于"规则可以被追溯性地重新定义"这件事本身。
综上,把永住制度的两份指南案结合起来,会清晰看到:永住正在从一种高度稳定的长期身份,逐渐转变为一种附带持续性义务和风险的居留资格。
二、永住改定案存在的问题
如果只看入管厅的解释,这次改革的重要理由之一,是防止永住者未来成为公共负担。
但问题在于,这套政策背后的数据和推理是否足以支持如此大幅度的制度收紧?
1.“低于平均收入”并不等于“无法独立生活”
按厚生劳动省2025年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日本全体家庭平均所得金额为575.2万日元,但所得分布显示,低于这一平均值的家庭占到61.5%——也就是说,“高于平均收入”本身并不是日本社会普遍实现的生活水平。
如果一个日本家庭收入低于平均值,并不会因此被认定为缺乏独立生计能力,那么为什么外国人申请永住时,却需要证明自己达到甚至超过这一水平?
改变入管制度律师网络("入管を変える弁護士ネットワーク")的指宿昭一律师提出一个类比:如果"低于平均收入"就等同于"无法独立生计",在逻辑上是否意味着要开始对收入低于平均线的日本人发放生活保护,该标准是否存在逻辑上的不自洽?
永住制度当然可以设置比一般居留资格更高的要求,但“比一般人更高的收入”与“能够独立生活”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法律和政策逻辑,政府没能给出符合逻辑的解释。
2. 用 1.96% 的抽样进行决策,政府是否以偏概全?
入管厅这次收紧独立生计要件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永住者领取生活保护的比例较高。
当前尚无法通过My Number掌握按在留资格细分的全面数据(这要到2027年6月才能实现),因此入管厅在改定前做了一次抽样调查,通过抽样进行估算,得出的结论是:全国整体生活保护受给率约为1.62%,永住者约为1.96%,高于整体水平。
但问题在于,1.96%与1.62%的差距,是否足以成为全面提高永住申请经济门槛的理由?
根据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显示,2024年度全国生活保护受给者约200万8千人,其中户主为外国人的受给者约6万5千人,仅占全体的3.24%。这一比例本身并不意味着外国人群体存在异常高的生活保护受给情况。
更何况,永住者是一个高度异质化的群体,其中包括长期生活在日本、已经进入老年阶段的人,也包括因疾病、失业、家庭变故等原因暂时失去经济能力的人。把一个群体中较高的生活保护受给率,直接转换成对所有永住申请人提高收入门槛的政策依据,需要更加严谨的数据支持。
尤其是抽样调查覆盖范围有限,只占永住者总数的7%左右,以有限抽样数据推导整个永住者群体的“公共负担风险”,其统计科学性、合理性与政策正当性都值得质疑。
如果政府最终以 1.96% 的抽样数据为由,对恪尽纳税义务、勤勉生活的永住者全体实施无差别经济审查,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与逻辑暴力。
这也是此次改革值得警惕的一点:政策可能从“防止少数人滥用制度”,逐渐滑向“要求所有外国人证明自己不会成为负担”。
3.越权立法与溯及适用,政策指南的法理争议
此次改革还涉及两个更加根本的法理问题:其一,行政机关能否越过立法机构,将法律没写的条件,通过行政指南自己添加上去?其二,一项新制度是否可以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进行事后追溯?
《入管法》对于独立生计的规定,只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の生計を営むに足りる資産又は技能”(能够维持独立生计的资产或技能),并没有规定具体收入数字。但此次指南案进一步加入“日本人平均年收以上”“30年厚生年金相当”等精确的量化标准。
在8月4号的记者会上有记者当场质疑,这是否已经超出了入管法第22条的规定,法务大臣平口洋没有正面回应,只说这是"制度适正化"。指宿昭一律师对此提出更尖锐的批判,他认为这实际上可能使入管厅通过行政指南承担原本属于立法机关的功能,等同于入管厅在自行"立法",涉嫌违反宪法第41条"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这一条原则。
与"越权"问题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政策变化出现的溯及适用问题。《永住资格取消指南》施行前发生的欠缴税金、社会保险等公租公课的行为,即便是在指南施行后才被查实,同样可以构成取消永住资格的事由。今年4月,日弁连就永住取消发表意见书,提出永住取消应全面禁止溯及既往,认为这是维护法的安定性、法律关系可预见性的重要原则之一。而8月公布的指南草案显示,"收入"与"不成为公共负担"这两项要件设置了"改定日前6个月"的回溯基准,这一问题值得认真质疑。
4. 对外籍劳动力“用完即弃”,是一种制度剥削
指宿律师将这次修订背后的逻辑概括为称之为"使い捨ての思想"(用完即弃的思想)。
日本一边因少子化和劳动力不足高喊“共生”,依靠外籍劳动力维持社会运转;另一边却在定居阶段设置普通劳动者难以企及的陡峭门槛。
"欢迎外国人作为劳动力,一旦失去经济能力就要求其离开",这种只将外国人视为“短期补充劳动力(纯粹工具人)”、拒绝给予长期安全感与生存权的态度,暴露了制度设计中极度的功利性与对人权的漠视,如果这一逻辑成立,那么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制度性的剥削。
5.不考虑日本社会的现实需求,最终打击到的也是日本社会自身。
把外籍劳动力进行“工具化”倾向不仅侵犯人权,反过来也会损害日本自身的长期利益。
从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来看,已经有人开始重新考虑返回母国,或转向加拿大、欧洲等其他移民目的地。虽然SNS上的个别言论不能代表整体趋势,但它至少反映出一个问题:居留制度的不确定性本身,就可能影响外国人是否愿意把长期人生规划放在日本。
移住连在声明中指出,2026年4月"特定技能1号"在外食业接收人数已接近上限而暂停接收,业界对此限制有很大反弹。这从侧面说明日本经济本身对外籍劳动力有着非常强的现实依赖。
在日本人口持续减少、总人口跌破1亿2千万(42年来首次)的背景下,外籍居民不只是劳动力,也是消费与地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因此日本不应把外国人只当作临时性劳动力、“让外国人更难留下”,需要做的是如何让那些已经在日本工作、生活并建立社会关系的人,有合理、稳定的长期预期。
6. 被忽视的另一面:新规可能加剧女性与少数群体的不利处境
仔细审视新规以”家庭"(世代)为单位进行收入审查,及对配偶关系设置不同居留年限要求的制度设计, 可以看到这套制度对女性、以及无法被现行婚姻制度承认的少数群体,存在的不利之处。
(1)对女性的结构性不利
其一,单亲或单身的外国女性,面对的是被多重收入差距叠加抬高的门槛。
据内阁府男女共同参画局数据,2025年日本女性平均薪资约为男性的七成多;而据厚生劳动省”工资构造基本统计调查",外国人劳动者的平均薪资本身也明显低于日本人整体水平。由于外国人劳动者整体收入已经低于日本人,如果外国人群体内部也存在类似的、甚至更明显的男女收入差距(这在护理、餐饮等外籍女性集中的低薪行业比较常见),那么外国籍女性面对的,很可能是"整体收入偏低"与"性别差距"两层因素的叠加,收入劣势更加明显。
其二,更值得注意的是“家族滞在”资格持有者的收入处理方式。
"家族滞在"资格持有者的打工收入被明确排除在家庭年收合算之外。持这类资格随主申请人(通常是丈夫)来日的一方(通常是妻子),即便通过资格外活动许可实际在打工、为家庭创造收入,这份收入也不计入审查所需的家庭年收。这意味着,女性即使实际在为家庭经济做出贡献,她的劳动价值也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这也可能进一步放大家庭内部原本存在的不平等。
(2)对少数群体的排除
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同性伴侣等无法进入现行婚姻制度的人群身上。
配偶特例这一整套年限制度,完全建立在"法律婚姻"这一前提之上,而日本尚未在国家法律层面承认同性婚姻。即便是共同生活多年、在实质上构成稳定伴侣关系的同性伴侣,也无法适用配偶通道,只能按照最严格的"原则10年"标准申请永住。
新规反复强调要"重视家族単位での在留の安定"(重视以家庭为单位的在留稳定),但这种"稳定"的认定标准,完全建立在异性法律婚姻这一单一模板之上,同性伴侣无论关系多稳定、共同生活多久,都无法被这套制度承认为"家庭"。
综上,这套以家庭为单位的永住审查设计,实质上默认了"完整双职工异性婚姻家庭"是常态。这背后也隐含了对家庭结构的预设:什么样的家庭被认为是"好的""稳定的",什么样的家庭又是不被鼓励的。凡是偏离这一"标准家庭"模板的女性与少数群体,都可能在审查中处于结构性不利地位,这本身就是在筛选和排除特定的性别与家庭结构。
需要补充的是,以上分析是笔者基于改定案进行的推论。经检索,目前尚未见到任何团体、律师或媒体从性别或少数群体权益角度对这次修订展开讨论,也没有官方或第三方机构就此提供过专门的统计数据。这或许是后续倡导工作值得关注的一个方向。
三、政策收紧背后的舆论环境
此次收紧的政治源头,与近两年日本社会围绕“外国人享受特权”“外国人领取生活保护”等舆论密切相连。
自 2025 年以来,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外国人领低保享受优待”、“低保户里三分之一是外国人”等虚假信息。尽管厚生劳动省多次出面澄清传言并不属实(全日本低保户中外国人仅占 3.24%,且严格依据局长通知审核,绝无优待),但在社交媒体传播过程中,这些说法不断强化了“外国人正在占用日本社会福利”的印象。
在这样舆论环境下,日本政府顺水推舟,将回应“不公平感”作为收紧永住权的合理化借口。
而这种"不公平感",其实在政界内部早有呼应。 小野田纪美在就任大臣之前,2021年11月曾在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主张"废除外国人生活保护",并表示永住者本应满足收入要求,取得许可后却仍能领取生活保护,是说不通的事情,还提出"无法自立的外国人理应回国,生活保障应由其母国承担"。
这一立场在她此后主政外国人政策时得到延续。 外国人政策的收紧其实从石破政权时期已经启动,高市政权上台后进一步加速。2025年10月,小野田纪美就任日本首任"外国人政策担当相"后,政府进一步系统推进外国人利用各类制度的"适正化",税金、社保、医疗费之外,生活保护从一开始就是重点整顿对象之一。据政府相关人士透露,她在推动相关政策时,明确要求"不要让日本的制度成为外国人的Life hack(生活捷径)"。
2026年1月,政府召开“外国人的受入れ・秩序ある共生社会実現に関する関係閣僚会議”,决定了《外国人的受入れ・秩序ある共生のための総合的対応策》,其中明确提出要“结合永住许可的宗旨”,重新审视永住许可制度。这成为此次两份永住指南案共同的政策源头。
目前,日本对外国人提供生活保护的法律依据本身就存在特殊性。 政府的立场是,外国人并不属于《生活保护法》的适用对象;实际操作则依据1954年旧厚生省发布的局长通知,以人道主义行政措施向部分在日外国人提供生活保护,其中包括部分特别永住者、获得难民认定的定住者以及永住者等。 这种建立在行政通知而非法律明文之上的制度安排,本身就存在长期争议,也成为围绕外国人生活保护问题产生误解和政治争论的重要根源。
四、永住收紧并非孤立政策:日本正在讨论“控制外国人接收量”
现行版永住许可指南最近一次修订是2026年2月24日,也就是说,这次改定案距离上一次修订还不到半年。
8月4日,入管厅正式公布两份指南案后,法务大臣平口洋在记者会上做了说明。同一天下午,"入管を変える弁護士ネットワーク"(改变入管制度律师网)的指宿昭一、驹井知会两位律师就在东京都内召开记者会,公开反对这次修订。8月7日,NPO法人"移住者と連帯する全国ネットワーク"(移住连)发表声明,要求撤回改定案。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另设工作组也召开第一次会议 ,开始讨论是否要为日本对外国人接收总量设定明确的数值上限,包括总人口中外国人占比的上限,以及按在留资格类别设定的接收人数上限,目标是在2026年度内制定出基本方针,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根据总务省人口推计,日本总人口约1亿2298万,同期减少约47万人;外国人人口约390万,同期增加约42万人,外国人占比达到3.2%。
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2023年曾推算,日本外国人比例要到2070年才会达到10%;但前法相铃木馨祐在去年8月的报告书中提出,实际达到10%的速度可能远快于这一预测。
日本维新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外国人实行"总量规制",自民党与维新的联立合意书中,最终写入了相对缓和的措辞:"量的マネジメント"(量化管理)。据维新方面透露,原本党内提出的是更明确的"总量规制"的表述,是自民党方面主动提出希望改为"量的マネジメント",理由是党内反弹会比较大。
这也反映出政府内部仍存在矛盾:一方面,地方和企业高度依赖外国劳动力;另一方面,部分政治力量又越来越强调外国人人口增长带来的“社会负担”和“秩序问题”,小野田纪美同样是这条政策线的核心人物之一。据政府相关人士透露,她在控制外国人总量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维新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一份基于总务省统计、由NPO"多文化共生资源中心东海"制作的地图显示,截至2026年1月1日,日本已有34个市区町村的外国人比例超过10%,其中北海道赤井川村高达36.75%,大阪市生野区达到24.52%,长野县白马村达到22.74%。这说明全国层面3.2%的数字之下,部分地方社区实际上已经先一步达到了10%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执政党放弃"总量规制"的讨论而选择“量化管理”这一措辞。
因此从宏观的角度看,永住许可与永住取消这两份指南案,可以理解成是在"控制总量"这一更宏大的政策方向正式拍板之前,已经率先在具体的行政操作层面落地的一部分。
新增加的日语能力、制度规则理解等要求也值得重新审视。它们表面上属于“社会融入政策”,但如果与“控制外国人人口数量”结合起来,就可能同时承担另一项功能:通过提高定居门槛,间接控制外国人从短期、期限性劳动者向长期居民转化的规模与速度。
这意味着:永住制度的收紧极有可能是更大政策转向的一部分。至于这种政策取向能否在后续公众意见征集过程中得到调整,以及所谓“总量管理”最终会采取怎样的具体形式,仍有待观察。
结语
日本当然有权制定永住制度,也有权要求申请人遵守法律、缴纳税费、维持稳定生活。
但值得追问的是:这种权力应当如何被使用?制定出来的政策又是否公平、合理?
如果政府希望防止外国人故意欠税、滥用福利,那么最直接的办法应该是针对具体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罚,而不是以少数案例或有限统计数据为依据,提高整个群体的收入门槛。
如果政府希望促进外国人的社会融入,那么提供日语教育、制度教育、职业培训和社区支持,比单纯把日语能力变成永住审查的门槛更有建设性。
如果政府认为外国人人口增长过快,需要进行长期规划,那么就应该公开人口预测、经济需求、地方承载能力等数据,进行透明的公共讨论,而不是通过永住审查制度间接完成“人口管理”。
归根结底,日本政府到底想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它所说的"外国人共生社会"?是一套把外国人视为可以随时替换的劳动力管理制度,还是一套允许长期居住者逐步成为社会成员的移民与定居制度?这或许是本次政策变化中最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外国人只有在年轻、健康、高收入、有财产、持续就业的时候才被欢迎,那么这种制度真正建立的就不是“共生社会”,而是一套以经济效用为前提的居留制度。这两份指南看似是一份高举“安全与秩序”大旗的行政文件,实则是政治势力响应排外情绪、对外籍劳动者实施“用完即弃”的功利产物。
当一个社会一方面迫切需要外籍护理照护老人、需要外籍工人在物流与制造一线奔波,另一方面却用“家庭平均年收入”将他们拒之门外时,这种政策的撕裂与冷酷便昭然若揭。
如果“既要劳动力,又不给稳定身份”的政策越走越远,最终失去的不仅仅是全球人才的信任,失去的更是自身面对少子老龄化危机时的自救契机。
参考文献
官方文件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令和8年2月24日改訂・現行版).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案)》(改定案,2026年8月4日公表).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我が国への貢献」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平成29年4月26日改定).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者の在留資格の取消し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案)》(2026年8月4日公表).
法務大臣閣議後記者会見の概要(令和8年8月4日). 平口洋法相発言.
媒体报道
東京新聞.〈外国人「日本で働く意欲なくなる」 自活できても新要件「届かない」…永住許可厳格化で「日本離れ」か〉.2026年8月5日.飯田克志、池尾伸一.www.tokyo-np.co.jp/a...
朝日新聞.〈永住外国人の「生活保護」回避狙った政府 許可要件の厳格化案を発表〉.2026年8月4日.二階堂友紀、浅倉拓也.www.asahi.com/articl...
朝日新聞.〈永住厳格化、矛先は外国人生活保護 許可ガイドライン改定案〉.2026年8月5日.二階堂友紀、浅倉拓也.www.asahi.com/articl...
朝日新聞.〈永住許可の年収水準、外国の親族含む扶養5人以上で加算 入管庁方針〉.2026年7月28日.二階堂友紀.www.asahi.com/articl...
朝日新聞.〈外国人受け入れに上限値、焦点 比率・資格別の設定拡大、本格検討 政府、年度内に基本方針〉.2026年8月8日.二階堂友紀、鈴木春香.www.asahi.com/articl...
朝日新聞.〈外国人受け入れ制限、可否の検討が本格始動 政府、年度内に基本方針〉.2026年8月7日.二階堂友紀、鈴木春香.(含34市区町村外国人比率地图,NPO法人「多文化共生リソースセンター東海」作成,総務省統計に基づく,2026年1月1日時点)www.asahi.com/articl...
日本経済新聞.〈[社説]永住厳格化で外国人の定着意欲をそぐな〉.2026年8月7日.www.nikkei.com/artic...
弁護士JPニュース.〈「日本人の年収の平均以上」なければ永住不可に…審査を厳格化 入管が新ガイドライン案公表 弁護士ら「使い捨ての思想」と反発〉.2026年8月5日.弁護士JPニュース編集部.www.ben54.jp/news/37...
民间团体声明
NPO法人 移住者と連帯する全国ネットワーク(移住連).〈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の厳格化に強く反対し、撤回を求める声明〉.2026年8月7日.migrants.jp/news/voi...
日本弁護士連合会.〈永住者資格取消制度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の策定及び運用についての意見書~永住者の生活基盤の保障、適正手続及び比例原則の厳格な遵守を求めて~〉.2026年4月16日.https://www.nichibenren.or.jp/document/opinion/year/2026/260416.html
统计数据来源
内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男女間賃金格差(我が国の現状)〉.https://www.gender.go.jp/research/weekly_data/07.html
厚生労働省.〈賃金構造基本統計調査〉(各年版).www.mhlw.go.jp/tou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