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罵公投,好歹先做點功課嘛
今天大家都有公投票投,你可能對公投有各種想法,OK,但請容我貼一段書:


這本書出版於 2019 年,作者吳媛媛是台大中文系畢業,瑞典隆德大學東亞政治碩士,長居瑞典,老公就是瑞典人,他們夫妻倆都在瑞典教書,她自己是教中文。其實就是在地人,所以對瑞典很熟。
我把劃線的文字貼出來方便看:
- 瑞典憲法規定瑞典的公投結果僅具有「參考功能」。
- 既然公投沒有法律效力,那為什麼要花那麼多資源舉辦公投呢?
- 公投是一場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嘉年華
- 一個重大議題被提升到公投的位置,可以在短期引起巨大關注。
- 公民社會全力展示的論點和民眾的反應,也為政府帶來很大的參考價值。換句話說,瑞典把公投視為一場與論的嘉年華,重點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
簡單說,公投就是給政府施政方向的參考,說穿了本質就是大型民意調查。沒有問題的。
你當然可以說瑞典是瑞典台灣是台灣。但至少以歷史進度來說,瑞典在 1809 年就立憲,19 世紀中期開始逐漸走向代議制,才剛邁進 20 世紀就開始普選,也就是現代的民主制度。人家民主腳步走得比我們快得多,算是民主前輩,這樣有沒有參考價值?
如果瑞典是這樣,北歐或一些比較先進的西方民主國家也這樣的話,那也不用太意外。但我沒去查,就留給大家。
重要的是,大家都會問:那公投後到底政府要不要執行?書中也有說,請看最後一直欄:

是不是?就真的是民意調查性質啊 :)
總之,要批要罵什麼也要有道理,不是用「我覺得」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