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之不要以為有歌上架就大賣的心態
創作之不要以為有歌上架就大賣的心態
我都不知道哪裡給人的錯覺……
我是作品多,不是在音樂圈子裡,有看到在圈子裡混,還混成像我這樣沒名堂的創作人嗎?
說我可以給他作曲嗎?
主要他回我是:用他寫的詞,說不定會火;(我好無言,你的詞在我眼中真的很普通。)
而且先別說這個,不是我看不上你的作品,是我要做的都做不完了。
我拿出了前些年音樂版權公司,要找我簽約的文,只是我不想被綁我就沒簽,連帶著我弄馬賽克一些歌手收歌訊息,人家一般要發給歌手的,都會量身打造一些設定,那些都不是一般的詞會有的。
他是看到我發專輯上架《七神光》動畫主題曲特輯,還有《問情》;我說裡面是有些我作曲的歌沒錯,但那些曲子也之前做的了。其實我可以不說明,但我不想人誤會。
我本來就是一個很愛創作,大於去追求名利的個性,主要是我沒有空去耗在同樣一件作品上,就算我《七神光》也弄了三十年有了,但我的領域一直在變,從漫畫﹑詞曲﹑小說﹑手繪﹑貼圖﹑周邊,到目前的動畫,再搭詞曲,都是不同的領域一直在做,而且還做不完。
而且拜託不要以為有賣歌,就一定能大賣的心態好嗎?
一個素人,除非本身自帶很多的粉絲(粉絲﹑親友買單。)
要不就是要砸錢做宣傳(可能有去無回。),不然就是你要有那個命啊!
之前連上架歌曲都要花錢,誰有那個閒錢在那裡搞什麼宣傳,錢再多,也沒那些資本多,
你連搜尋自己的作品關鍵字,你的歌沒出來,不相關的都出來了;而且照我這個作品數,每種都要宣傳,早就破產了我。
算起來,充其量我也只是圈地自萌的創作人而已,什麼名氣都跟我沒有關係。
我為什麼發專輯?!
跟我出電子書不就一樣嗎? 我出電子書也沒人認為我是名氣作家啊。
對我來說就是很好傳播,不用一天到晚把音樂庫帶在身上,有人要聽,連結給一下就有,還不會耗網路,這是很好的工具。
我就是因為曲人手上的歌都還在做,雖然一直都有在發,2024年靠曲人一徑香,我就有最少十首以上的發行了;其它的曲人,他們有自己要發的規劃,身為詞人只能配合。
我會發行的歌,都是權利在我身上,
在之前,我寫的詞要上架串流音樂,必須要靠曲人或公司,如果是我自己的詞曲,我完全無法,但2024年被我發現了可以找平台代處理,我只要被審核過了,全世界一百多個點以上,都可以聽到我的詞曲作品;我要不是早期很多音質必須重錄,我早就全都像書一樣集結成冊好管理了。(我哪還有餘力去管其它的)

問我不是為了賺錢才發行的嗎 ?
我都賺錢來支援生活和我的創作,我都一路走來三十餘年了,不是三個月,經的起歲月考驗,工作創作可以算是兩不誤了,至少想做的一個都沒有落下。
其實可以自己有空就多學一點啊,就不會什麼都要靠別人,我不想被人家誤會,還以為我多有本事,我就是沒有本事,我只喜歡自己的世界。我超級膚淺,世界就是圍著《七神光》轉而已,而且我自得其樂,因為光是創作本身,就讓我很快樂了
純創作人當然也會希望,
自己的作品被看見、被喜歡,
但那不是為了錢、為了紅,
而是因為那些,是我的「心」生出來的。
所以當它們被看見,我感動的是:
「啊,原來世界上真的有人也理解、也能感應我想傳達的。」
絕對不會是:「喔耶,我這樣寫果然流量不錯喔!」
這差很多。
這不是求紅、不是討好市場,
寫我真心的東西,如果有共鳴,
被合作,因而授權給人,
那是一種『命運安排的相遇』
不是我刻意計算的成果。
我不願為了被看見,扭曲作品原貌。
我拒絕靠委屈與妥協,
各種賣慘和虛假的互追,換來的可見度。
這份底氣,才是我創作中最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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