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说,而你听不见
洞仙歌 无题
格斯
霖击窗畔,外扰人清乱。
画外天涯暮云缓。
又出冬,空有年少疏狂,浑未解,余岁萍踪何岸?
恍惚逐日渡,旧日频回,伏首书丛墨痕浅。
忍看木荣枯,似是无情,偏吹送,悲欢聚散。
一十九秋难晓青山,醉里小承欢,聚欢悲散。
昨日多年未见幼时好友突然找上门,在我们互相消失之前他会弹吉他,现在再见面之后他反倒不会弹还轮得到我这个只会强力和弦的人教他。
C、Am、D、F、A、G。
我们像两只狗熊在这纤细的琴弦品丝间用手指笨拙的起舞。偶尔走音,经常偶尔。这其实是我最近难得快乐的时间,特别是在这忽冷忽热雨水突然出现的春天。
是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听音乐的呢?我能在记忆里找到的源头是我从家庭再次巨变后的休学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门外门内一丝声音都没有让我恐惧的、排斥的是在这寂静环境中脑海中的嘈杂。
我经常激动、经常流泪,可能是一段记忆、一场电影、一部小说、一首歌。音乐让我联系到记忆、电影、小说,也能让我随着旋律调动心情。
反正我开始听歌了,从大热的单曲开始到近一两年听古早的摇滚、流行过的朋克。交响乐则是偶尔听也听不懂,当然不是什么事都要追求懂不是吗。
这个观念是从我接触摄影开始喜欢电影之后一个朋友提醒我的。她是个学导演的姐姐,认识她的时候我才十五六岁,一首原声带把我引领到那部电影,那首歌很有名《五百英里》。剧情大概是讲一位早年的民谣歌手有才但郁郁不得志的故事。我看完之后大感伤心至今仍不敢再看第二遍。
我不懂为什么我为什么会这么伤心,去请教她。她解释了一番镜头语言,然后问了我一句话,你为什么总要看懂呢?之后给我推荐了另一部电影,说看完之后会更难受,我看了,但一点也不难受。我再没想着对我来说伤心的事情刨根问底。
昨天朋友见面说我帅了变得“文艺”了,当然“文艺”,我会忘记什么时候去理发,经常数个月半年不去理发。还戴着原先是黑的被磨得掉漆变成银色的眼镜,因为嫌麻烦随便套了件高领毛衣,出门迎接朋友也踩着一脚蹬的大头皮鞋。
与他见面,在他称赞我之后就是同我抱怨自己的学业,在我印象里他是很乖的好学生。今年他复读了单招了个康复专业。同我说着之后的人生安排,连他自己都看到头了。原本我的人生应该与他差不太多,但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了。
没好好上学、有些朋友、没谈过恋爱。其实我现在最想要的也就两件事儿,一就是谈恋爱,二是当个作家。据我推测,第一个是这个年纪最迫切的生物本能,第二个应该是被现代人忽略的理想梦想之流的东西。
谈恋爱目前看遥遥无期,但万幸地当个作家的梦想也遥遥无期。
暗恋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从知道男女这种东西开始我就有了暗恋的角色,每当因为某些原因距离过远后又放弃,开始暗恋后一个异性。大胆的男孩儿会鼓起勇气试好,努力表现自己,我只敢窝藏在角落偷偷地喜欢。直到最后一个喜欢的女生去年有了男朋友我已经不知道应该喜欢谁了,那块原先遥不可及但远远地能看见名曰爱情的路口在我的踌躇间消失了。
现在想最勇敢的我竟然是刚有记忆的幼儿园,她演公主我敢去竞争王子。我会同母亲说我喜欢她,现在?怕打扰别人,不敢搭话。
从十六七岁的时候开始尝试写些东西,两三年过去,也万幸——毫无起色。至于是否放弃这选择,我确定我很坚定地不会改变。十七岁中专去我表哥任职的公司实习时,车间看不见太阳,我的人生就要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渡过了吗?
死亡对于年轻的我来说遥不可及,祖母今年高寿九十二,我想我是有长寿的基因。我并不害怕死亡,我害怕的是默默无闻得像看不见天空的蚂蚁一样死亡。这样我生存的意义是什么呢?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知道自己年轻的人谁会想着轻如鸿毛呢?
我恐惧数年后变成我恐惧的样子,之所以我喜欢朋克也应该有几分这原因,毕竟年轻没什么好怕的。
对了,昨天是我的生日,世界给我最好的礼物就是这天与朋友的重逢。他变了,长相没变。我住在淮河边,跟随朋友来的还有另一位朋友的消息我们都住在淮河边,另一位在淮河对岸求学,视频里他没变,长相变了。
我们一起喝酒、唱歌、喝酒。
从小我就经常白日做梦,换个说法就是走神。在想象里我可以是任何人,看得见任何事。但小时候十分抗拒写字,我的作文写得惨不忍睹,永远是虚构的母亲、雨夜、生病。
现在我逐渐学会了把脑子里想到的用文字转述出来,或者用一段文字联想到另一段文字。我算是有天赋的吗?不知道。但我见过有天赋的人可以三个月学我三年学不会的东西、我见过可以把自己的故事说得栩栩如生犹在眼前的人。
有时候我会想我真的能成为作家吗。不停地怀疑自己,这时候我就会坐在桌前试图写些东西。进入状态那种疑惑就会消失不见。我写得并不快,一句话可能要写上一两次觉得不好,删掉稍微休息一下又想不到更合适的还是用了原来那句。
我并不喜欢为了表达自己想的而写出来的东西,就像我讨厌做阅读理解。这是我喜欢后现代的原因,我可以有我自己喜欢的解读。
一气呵成对我来说毫不存在,一部短篇小说我都得分成三回来写。散文除外。
我曾把最满意的一篇散文发给我暗恋的人看,她说我真的很有天赋,我说发表了请她吃饭。我知道根本不会发表,也没法请她吃饭,她男朋友会不乐意的。无关正常的友谊,因为我知道我是暗恋,她呢?远在河对岸或许知道但并不在意吧。
在换季的时候我在房间里抓不准门外的温度,穿得经常不是冷就是热。真该出去走走,走到窗外看看世界。
于25年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