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轉換
IPFS
音樂正在從「主商品」轉為「附屬價值/背景色/身份加成」
雖然我不知道對不對,但幾年前我就有朋友說,音樂將來可能成為一種附屬品,因為時代一直在變動的關係,它可能成為一個人的背景色,不會像過去,一出歌曲就是靠歌走紅,可能像你要開店,然後宣傳用的主題曲,不是一個必要的。
可能是重點在你這個人/店家,音樂只是加分,不再成為必要的焦點。
過去的結構是:人,因為「一首歌」被看見;歌曲是流量與名聲的主引擎。
現在的結構是:人先被看見(理念、人格、故事、IP),而音樂用來加深記憶、情緒、品牌。
現在的平台不再保證價值,音樂不再自帶光環,創作者必須回到「人本位」。
但你會不會被看到,一樣是:只有在「對的人身上」,有沒有那個命(幸運),才會成為焦點,當然這部份,也不是只有音樂而已。
不過對我而言,上架比較像是一種身份標記(身份證),而非價值本身。
當然希望走流量變現的人,是想要能賺錢的方法和路線。
只是很多時候忘了,這是老天賞的飯,看衪要不要賞給你吃而已。
其實被看見,還是有那麼一點好運氣的。
所以很多時候,不是你不夠好,只是有人比較幸運罷了,而那個幸運兒,有些不見得很努力,但是命中就有,有些被選中的人,本身也很努力,只是成功的條件,一般人都想追隨,但一樣的路,卻幾乎沒有人複製成功。
就像有人無心耕種,卻滿園春色,有些人用心耕耘,卻顆粒無收。
說起來是玄,但有時真的是老天賞的飯,只是看給不給你吃而已。
不是所有價值都必須被市場兌現。
不是所有人都該為「沒被選中」負責。
天時,地利,人和,你就算佔了後兩樣,天時的命中沒有,還是沒有。
所以我一直傾向把創作當成「交流」,
有人聽、有人共鳴,那是緣分;
沒有,也不代表它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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