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peihuayü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在密西根大學羅斯商學院學到的5個談判心得

peihuayü
·
·
關係越緊張、越艱困,就越需要溝通與交流嗎?羅斯商學院的談判課讓我思考:除了深入理解彼此的利益、積極尋找合作的可能性,建立自己的實力與替代方案同樣至關重要。分享我在密西根大學學到的5個談判心得。
密西根大學中校區的秋色。作者攝。

在密西根大學的前五個學期,我的學習大多集中在培養量化分析與技術能力。到了最後一個學期,我決定探索一些不同的領域:人際互動與領導能力。

其中一門我特別喜歡的課,是羅斯商學院的「談判與影響力技巧」(Bargaining and Influence Skills),由 Jeffrey Sanchez-Burks (JSB) 教授授課。

這門課特別有價值的地方,在於它非常重視實作。幾乎每堂課都有談判練習。我們扮演不同角色,與同學進行談判,比較結果,並討論哪些策略有效、哪些無效。我會大力推薦學弟妹選修這門課,但這些課堂收穫的適用範圍,遠遠超出了商學院。

1. 在分配大餅之前,先想辦法把餅做大

我學到最實用的區別之一,是整合式談判(integrative negotiation)與分配式談判(distributive negotiation)之間的差異。

分配式談判,是在固定的價值總量中進行分配。如果我們只針對價格談判,那麼我每多拿一塊錢,就代表你少拿一塊錢。

相較之下,整合式談判則是在決定如何分配價值之前,先尋找創造額外價值的機會。

關鍵是找出所有可以談判的事項,而不是把注意力過度集中在單一數字上。

以工作條件談判為例,薪酬固然重要,但工作職責、專業發展、彈性、工作地點,以及未來的發展機會,也會顯著影響雙方的合作體驗。

雙方或許在薪資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卻仍然有充分空間在其他面向達成協議。

這並不代表分配式談判的問題就此消失。但如果我們太快陷入單一數字的討價還價,就可能錯失原本可以創造的價值。

2. 對價值的不同評估,是機會,不一定是障礙

我們經常以為,一筆好的交易需要雙方對某項事物有相近的價值判斷。但事實上,雙方對價值的評估不同,反而可能促成互利的協議。

某件我非常重視的事,對另一方而言可能只需要付出很小的成本就能提供;反之亦然。這些差異創造了套利(arbitrage)的機會——雙方可以利用不同的價值評估進行交換,讓彼此都獲益。

可以思考:對對方而言,什麼事情最重要?這和我最重視的事情有什麼不同?

這也呼應了課堂指定讀物《哈佛這樣教談判力》(Getting to Yes)中的一項原則:聚焦於利益(interests),而非立場(positions)。

與其困在彼此衝突的要求中爭論不休——甚至爭論誰對誰錯——我們可以試著理解這些要求背後的需求與顧慮。

3. 談判的籌碼,往往在對話開始前就已建立

課堂上的一個重要概念是 BATNA,也就是「談判協議之外的最佳替代方案」(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

簡單來說,如果這次談判失敗了,你最好的選擇是什麼?

我曾有機會將這個概念運用在一場真實的消費爭議中。

我從中東旅行回來、刪除某個當地 App 的帳號後,該 App 卻持續向我收取訂閱費用。

一開始,我覺得自己處於劣勢。我已經無法登入被刪除的帳號,但客服人員卻不斷要求我先登入才能解決問題。那家公司如此龐大,又遠在他方。

後來,我不再好聲好氣地懇求這家公司的客服協助。我轉而聯絡我在美國的發卡銀行,了解如何提出交易爭議申訴,也研究申辦其他信用卡的選擇。

知道自己還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之後,我對這個談判的看法也改變了。

等到這筆款項正式入帳,我再次聯絡 App 客服,提供交易明細,並要求他們在 48 小時內將案件轉交帳務團隊處理,同時說明,否則我就會透過銀行對該筆交易提出爭議申訴。

這一次,公司很快地找到了該筆交易,退還款項,也取消了訂閱。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次談判有很大一部分的工作,其實發生在我與客服對話之外。建立替代方案,讓我在談判時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間。

4. 有時候,選擇退出也是成功的結果

這門課中,讓我最引以為傲的時刻之一,是我在一場模擬談判中選擇了退出。

我方原本就已經有一個不錯的方案。另一個提議雖然承諾帶來更高的財務回報,但我發現其中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

我友好地提議不同的解決方案。當我發現無法解決時,便決定不再推進交易。

這次練習幫助我釐清一個重要的區別:一時衝動地退出談判,和經過審慎評估後決定退出,是兩回事。

好的談判結果,不一定是達成協議。有時候,決定不做這筆交易,反而是更好的結果。

5. 人生不是每件事都需要談判

我仍然相信,人生中可以談判的事情,遠比我們一般想像的多。

但這門課也讓我思考談判的界限。

想想那些試圖推出新事物的藝術家、運動員或創業者。有時候,他們最有價值的貢獻,在於看見別人尚未看見的事物,並將它帶到這個世界上。

他們不需要先與觀眾或顧客協商自己的願景,才開始創作。

奧運金牌得主、花式滑冰選手劉美賢(Alysa Liu)在 2026 年冬季奧運會上的身影。照片來源:YantsImages,CC BY-SA 4.0。

同樣地,當我們面對不講理或不誠實的對手時,更多的溝通也不一定是答案。發展替代方案、強化自己的處境,或乾脆離開,可能更有成效。

當然,這也部分取決於我們如何定義談判,以及定義得有多廣泛。

例如,一個小國強化自身的防衛能力,即使從未坐上談判桌,也可能正在改變潛在對手的誘因。

從這個角度來看,談判遠遠不只是雙方之間的一場對話。它還包括在雙方見面之前,就已經影響後續發展的各種選擇、資源與關係。

成為更好的談判者,不只是讓自己更有說服力,也是懂得何時該共同創造價值、何時該堅守立場,以及何時自己在別處有更好的選擇。

回顧在密西根大學的時光,這門課不只提升了我的談判技巧,也拓展了我看待問題和決策的視野。

作者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