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雨傘|短篇故事

大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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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芷晴知道陳知遠喜歡她十年,卻從不回應,只享受被愛。大學畢業夜,知遠約她便利商店門口。她恐懼逃避,遲到了二十分鐘。衝到時,看見他的黃傘,下一秒,車燈亮起,撞擊聲響。醫院裡,她顫抖打開在他口袋已濕透的紙:「如果可以重來,妳願意早一點看見我嗎?」她抱著紙崩潰痛哭。不是因為失去,而是她終於明白,她用他的愛溫暖自己,卻從不給承諾。當她願意面對,他已不在。有些人錯過,就是一生。​​​​​​​​​​​​​​​

從國中開始,林芷晴就知道陳知遠喜歡她。 

不是不知道,而是,她選擇不回應。 

她習慣了他的存在。習慣有人在雨天送傘、考試前遞筆記、生日時記得她愛吃的蛋糕。她把這份好當作理所當然,卻從不敢想: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怎麼辦? 

她悄悄在心裡告訴自己「現在還不是時候」,告訴他「你會遇到更好的人」。 

但每次看到他和別的女生說話,她心裡又隱隱不安。 

她想要他永遠在那裡等待,卻不願給他一個答案。 

這是人性最自私的部分,我們總把最愛我們的人,當作最不會離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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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知遠愛了她十年。但這一次,他真的累了。 

大學畢業前三天,他寫下那封簡訊並傳出。手指顫抖,眼眶濕潤。 

他不是在告白,而是在告別自己的青春。 

信裡他寫:「芷晴,我知道妳其實都懂。我也知道我在妳心裡,從來不是不能失去的那個人。但今天,我還是想問妳一次…」 

他想給自己一個答案,也想給這十年一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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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收到訊息時,芷晴正在便利商店打工。 

她看著手機,心跳如鼓。 

她知道他要說什麼。 

但恐懼讓她動彈不得,如果答應,她就要負責任;如果拒絕,她會失去他。 

她在更衣室裡哭了。不是感動,而是害怕面對自己的心。 

到了約定時間,她一直來回踱步,告訴自己不要怕,卻沒注意距離約好的時間已經遲了十分鐘。 

她被自己的懦弱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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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急忙小跑步衝到便利商店門口時,遠遠看見那把黃色的傘。 

她突然明白:她這輩子最不該逃避的,就是他。 

她想跑過去,想告訴他「對不起,我願意」。 

但下一秒,刺眼的車燈亮起。 

巨大的撞擊聲撕裂雨夜。 

知遠的身體被拋向空中,黃色雨傘在地上滾了兩圈。 

芷晴跪倒在雨中,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 

那不是悲傷,是比悲傷更悲傷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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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裡,護士把那張從陳知遠身上口袋掏出濕透的紙交給她。 

她顫抖著打開。 

前面幾行是溫柔的告白,但最後一段讓她崩潰:
「芷晴,我一直知道,在妳心裡,我從來不是不能失去的人。但我還是想問:如果可以重來,妳願意早一點看見我嗎?」 

句子在這裡戛然而止。 

她抱著那張紙放聲大哭。 

不是因為失去他,而是因為她終於看清自己,這十年,她用他的愛溫暖自己,卻從不願給他一個承諾。 

她享受被愛,卻逃避去愛。 

當她終於願意面對自己的心,他已經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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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那天,芷晴穿著學士服,一個人坐在那個便利商店門口。

 雨停了,但她心裡的雨永遠不會停。 

她輕聲說:「知遠,你問我願不願意早一點看見你…」 

「我願意。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她握著那張紙,上面的字跡已經模糊。 

那是她這輩子最珍貴,也最痛的遺物。 

她終於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是一生。 

而最痛的不是失去,是明白失去的都是自己親手推開的。

AI繪圖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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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寫作是夢想,提筆只為了留下自己的想法,單純享受寫作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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