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
走在路上,望著來來往往的人,注意到他們不同的衣著:
樹葉、獸皮、織布;完好的、破舊的、碎而不成的。穿著樹葉華服的模特狀若蒼老、簡單織布衣物的模特顯得年輕。
這裡是什麼伸展台嗎?望向隔壁的觀眾,我輕聲詢問。
他用眼神示意我安靜,並將目光放回筆記上。我跟著看過去,想知道比台上的目眩神迷還吸引人的內容,卻看到一行行審判,字字滲著火藥與鐵鏽味。
「想法不同,不允許。」
「信仰不同,判火刑。」
「民族不同,不可留。」
「國家不同,是蠻夷。」
「意見不同,你……」
抬頭,對上他的視線,疑惑我們的交流,竟讓我有這等榮幸被寫在紙上。
原來,是因為我第一時間沒有看他的筆記。不該看著台上,因為他的文字太重要,我卻沒理解,還要等他解釋,真是無地自容。
沒有認知到對方的發言最重要,我太無知了,現在理解這份無知,來得及懺悔嗎?於是再度用眼神詢問。他告訴我,不要再看台上,因為他已看完,看他的感想就好。
不要去想模特的衣裝、不要去想模特的長相、不要去想模特透漏的蛛絲馬跡,不重要。
重要的是,是否認同台下的他的意見,這關乎我的身體會不會散發體味。秒針往前幾步,一位觀眾缺席。想太久了,我不該思考的。
被逐出會場後,我在自己的木屋,小而溫馨。只是有點過小,連翻身都有些困難。但好處是下雨時,可以第一個嗅見那撲鼻而滿足的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