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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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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皮囊

次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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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也很好,他来了又走,留下一件纪念品,能够穿在身上的记忆的皮囊。

有时我的衣橱里会出现不属于我的衣服。比如一件深绿色棉质毛衣,男款。

毛衣是前男友的。我们在异国一起上学认识,圣诞聚会他叫我去,慢慢熟悉下来,我觉得他人不错,温柔,周到,有礼貌,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我们都爱看电影。他买了一个二手投影仪,我们一起找来最长最无聊的影片,塔可夫斯基,布努埃尔,安哲罗普洛斯,在他的床上东倒西歪地睡着。房间弥漫着投影仪蓝色的光晕,漂浮的灰尘,放了太久的橙汁酸涩的气味,我眯着双眼,用手比划着翅膀的影子。

我起身,从他的衣柜里翻出一件毛衣。你怎么从来都不穿这件?

他说,这里冬天一点也不冷,穿不着。而且其实穿着有些小了,不舒服。

我套上,还挺合身。重新在床上趴下,我翘起小腿,用一只手托住下巴,另一只手捡起床头的一本书,将它背面朝上摊在床上。我挑眉问他,这是什么电影?

低俗小说。他笑了,喀嚓给我拍了一张。这变成了我们之间最喜欢的一个游戏,我做出电影里的经典姿势,他来猜。从《戏梦巴黎》学来的桥段。

这段恋情持续了六个月,以他毕业回国而告终。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决定只带最少的东西。他打开衣橱,搜出那件绿色毛衣。

他问,你要不要?

房间变得空荡荡的,我接过毛衣,扑鼻而来很熟悉的洗衣液的味道。

我并没想过挽留他。和他从认识到分开,甚至都没到一年。这期间我们一起去过布鲁塞尔、巴黎和东欧的几个国家,试图用旅行让这段时间更加充实,也让彼此少一点独自在异国的孤单。在没有投影仪散发出的光晕的世界,我们是最最普通的一对情侣,少许的默契,大片的无聊,说着让彼此听不懂的话,囫囵吞枣地争吵与和好,稀里糊涂地过了一天又一天,痛苦和快乐一样奢侈。

他走之后,我花了一段时间去适应。并不想再徒劳地增加恋爱的时间,然而到底是在留恋什么,也说不上来。整个冬天我常常穿着那件毛衣去河边散步,领口时不时发出那个味道,他的味道,或许也是那一段时间的味道,让我有些伤心。

但告别也很好,他来了又走,留下一件纪念品,能够穿在身上的记忆的皮囊。我需要这些,直到我不再需要。

几个月后搬家的时候,我没再带走它。我把它和其余一些不再喜欢、合适的衣服放在一个巨大的布篓里,送给了楼下一家二手店。至此,一个短暂的故事告终,那件毛衣从他的衣柜到我的衣柜,沾染着我们俩的气味,向一个更无际的世界漂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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