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要良民證,立委卻不用?立院擬放寬緩刑者參選?!
最近一則由牙醫史書華(@DrStrangeEthan)在X平台發出的貼文,迅速引起網友熱議。貼文直指:「保全需要良民證,但是參選不用?真優秀呢😌」。
這則貼文一出,立即在X上掀起連鎖討論,不少網友留言痛批:「支那誤國騙民黨要把台灣變墨西哥!黑道治國!」「開放角頭競選」「國民黨跟民眾黨真是無恥低級」。
類似聲浪其實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從2025年到2026年4月,這類「為什麼某些職業要良民證,立委卻不用」的討論在X、Threads、Facebook上反覆出現,成為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政治雙標」痛點。
什麼是良民證?為什麼這麼多基層職業都需要?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主要用來證明個人是否有刑事前科。
台灣許多需要高度信任或涉及公眾安全的職業,早已將它列為必備文件:社區保全、食物外送員、計程車司機、多元化計程車、甚至部分金融業主管或學校編輯人員,都必須主動提供良民證才能上工。
雇主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保障居民人身與財產安全、維護公共秩序。
然而,當我們把鏡頭轉到「立法委員」這個握有修法權、監督政府、影響國家政策的重要職位,情況卻完全相反。
目前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參選立委者必須出示良民證或無犯罪紀錄,即便有前科(包含某些緩刑、罰金或特定少年事件),只要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消極資格,就還是能登記參選。
立法院這次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更打算進一步「放寬緩刑者參選資格」,讓原本可能被排除的緩刑犯更容易投入選舉,這一舉動立刻點燃民眾怒火。
網友與輿論的強烈反彈:為何「立法者」道德標準比保全還低?
搜尋結果顯示,這波討論早已跨越X平台,擴散到Threads、Facebook與新聞留言區,近期多則Threads貼文直接呼應:「當我聽到做外送需要良民證但當立法委員不需要的時候我真的滿滿問號???甚至還有立委覺得自己被關過是很光榮的事。」;另一則則寫道:「真的很離譜,憑什麼有些職業還要求要良民證,立法委員卻可以搞圖利和放寬緩刑者參選資格!」
更早的2025年8月,類似貼文就曾爆紅:「台灣人不可思議之 社區保全要有良民證 立法委員一堆前科沒問題」,累積上萬互動,網友普遍質疑:保全只是守社區大門,立委卻能決定國家法律、審查預算、監督行政,為什麼前者要嚴格把關,後者卻能「免驗」?
甚至有民眾在「提點子」平台發起連署,建議「選舉參選人需有良民證」,理由是「至少能為候選人的道德劃下最低標準」。
過去也有立委在選戰中主動秀出良民證(如2021年顏寬恒),卻被律師指出:良民證並非「完全無犯罪紀錄」,許多緩刑、罰金或少年事件都不會顯示,引發更多討論。
為什麼會有這種「雙標」?立委的「特殊」地位該檢討了。
從法制面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目前僅針對特定重罪(如貪污、叛亂)設有消極資格,輕罪或緩刑者仍可參選,支持者認為,這是尊重「選民意志」與「參政權」;反對者則直指,這等於讓「前科立委」繼續制定法律,嚴重損害國會公信力,尤其在當前立法院審議放寬緩刑者資格的敏感時機,民眾的疑問更顯尖銳:「我們找工作都要良民證,為什麼這些立委不用啊!」
這不只是情緒發洩,更是對台灣民主品質的深刻反思,立法委員是人民最高民意代表,手中權力遠大於一般職業,卻在「最低道德門檻」上比保全、外送員還寬鬆,確實難以說服社會大眾,許多聲音呼籲,至少應該在選舉公報強制揭露一定範圍的刑事紀錄,讓選民有充分資訊判斷,更積極的做法,則是修法要求參選公職者主動提供良民證,把關「黑金」「黑道」進入國會的可能。
台灣需要更高標準的「良民立委」!
史書華這則貼文雖然簡短,卻精準戳中台灣社會長年累積的不滿,當基層勞動者每天都要用良民證證明清白,立法委員卻能在「放寬參選資格」的討論中繼續前進,這種反差不僅荒謔,更暴露民主制度的漏洞,未來立法院若真要審議選罷法,社會大眾的聲音必須被聽見,在台灣,很多職業都需要良民證,立法委員這麼重要的職位,怎麼可以不用?這不只是單一職位的問題,而是關乎整個國家治理信任的根本。
(本文彙整自X平台最新討論、三立新聞網報導、時代力量公開資料、提點子連署及多個社群平台輿論,截至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