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2026 Today in the Word
今日章節 : 民數記 第5章
民 5:1【凡不潔淨者不得進營】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 5:2「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民 5: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民 5: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民 5:5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 5:6「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民 5: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民 5: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民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
民 5: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民 5:11【懷疑妻子不貞的試驗法】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 5:1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民 5:13 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他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民 5: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民 5:15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民 5:16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民 5:17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民 5:18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著致咒詛的苦水,
民 5:19 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著丈夫作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
民 5:20 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
民 5:21(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
民 5:22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民 5:23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
民 5:24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
民 5:25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
民 5:26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記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民 5:27 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
民 5:28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民 5:29 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
民 5: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他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民 5:31 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導正過錯
我的手機跳出一則通知:「您的包裹投遞地址錯誤。」我心裡沉了一下。但幾小時內,我又收到另一則訊息:「對於這項錯誤,我們深感抱歉。我們已找回您的包裹,將於明日重新投遞,並針對造成的不便,在您的帳戶存入補償金。」這家公司的回應,將我的沮喪轉化為感謝。
民數記第 5 章啟示了神對「導正過錯」的心意。這不僅關乎懲罰,更關乎恢復、和好,以及維持屬神子民之間關係的聖潔。本章開頭提到,神指示摩西帶領百姓使不潔淨的人出營(2節),以確保社群的健康與聖潔。
然而,本章的核心在於「補償過犯」。神確立了一個明確的原則:「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得罪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6-7節)。請注意這其中的進程:察覺罪疚、認罪、補償,再加上百分之二十的額外賠償。這透過大方的補償行動,展現出真實的悔改。
接著,本章處理了夫妻間猜疑的複雜問題(11-31節)。雖然這項古代習俗對我們而言似乎很陌生,但它揭示了當指控威脅到人際關係時,神對誠信、公義以及保護無辜者的關注。神深切在乎祂子民與祂、以及彼此之間關係的正直。真實的悔改不只是口頭言語;具體的行動能幫助修復破碎的關係。
進深默想
你是否曾有過「過錯被導正」的經歷?是否有你曾虧欠、得罪過的人?你要如何導正這項過錯?
禱告祈求
主耶穌,祢是使人和好的使者。我們為著身邊那些緊張、猜疑或已破碎的關係來到祢面前。主啊,祢看重人與人之間的誠信與公義。當我們感到被誤解或我們誤解他人時,求祢平息我們心中的怒氣與不安。求祢親自介入,讓受屈的得著清白,讓虧欠人的得著回轉的機會,使我們的社群與家庭能在祢的愛中重新建立起健康、透明的關係。
生命轉化:真誠的悔改與全然交託
在現代社交中,我們習慣用「沒事、算了」或「冷處理」來掩蓋摩擦。但民數記的原則提醒我們,真正的悔改是帶著「額外補償」的。在生活中,這意味著當我們發現自己上班遲到影響了同事,不只是說聲抱歉,更主動承擔對方的一部分工作;或是在言語上冒犯了家人後,除了認錯,更安排一段專屬的精心時刻來修補感情。這種「多走一里路」的補償,能將尷尬的過犯轉化為加深關係的契機。民數記中處理「疑恨(猜忌)」的條例,雖然程序看似奇特,但核心是將「無法證明」的委屈交給神。生活化地說,這是在轉化我們那種「非得證明自己是對的」的執著。當我們被主管誤解、被朋友質疑,卻苦無證據解釋時,我們不再陷入無止盡的焦慮或反擊,而是學習將公義的主權交還給神。這種轉化能帶給我們心靈極大的自由,讓我們在被誤解時仍能維持正直,並相信神必保護無辜的人。
專有名詞: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
這條規定就像是在說:「如果你欠了人錢想還債,但對方消失了,你不能自認倒霉就算了。你要把這筆錢捐給公家的慈善單位(祭司),代表你真心悔改,這筆帳在神那裡才算正式清掉!」這條律法真正想傳達的是:得罪人,就是得罪神。人與人的過犯會影響整個營區的「聖潔度」。如果這筆錢沒還出去,犯錯的人心裡始終有個「未完成的認罪」。歸給祭司這個動作,就像是神幫受害者簽收了這份歉意。這是一個「強制和好」的機制,讓犯錯的人能夠透過實質的付出,在神面前恢復清白的良心,重新開始。祭司在那個時代不只是宗教領袖,他們更像是「公共利益的維護者」。既然這筆錢原本是受害者的,現在受害者不在了,這筆錢就轉為「公款」。神作為最高的審判長,指定祭司(神職人員)作為代收人。這筆錢最後會用於聖所的運作或幫助社群,讓這份賠償轉化為對群體的祝福。
4WJ 每日讀經系統:以上內容感謝改編自 Today in the Word Daily Devotion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