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無荷蘭人。荷蘭人是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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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民族國家是荷蘭,在這之前,荷蘭只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一部份,從未是獨立國家,荷蘭人只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西北部的臣民,以西班牙的想法,當然荷蘭人沒有資格有自己國家。在民族主義出現之前,國家的成立往往在於封建關係和武力至上,而民族主義是說國家可以不成立在這些東西上。
古無荷蘭人。荷蘭人的正式名稱是尼德蘭人,而尼德蘭人一詞的意思是住在低地的人,因為荷蘭在低窪地帶。荷蘭人(尼德蘭人)是新民族,新的身份認同。
有些人說荷蘭人是日耳曼人,這是錯的。中世紀的歐洲,人們都認為自己是羅馬文明的子孫。今天有日耳曼人是因為宗教改革。在這之前,羅馬文明、基督教和羅馬教廷是三為一體的共同體。羅馬人都信基督教,基督徒就是羅馬人,聽羅馬教廷的說話。你不聽羅馬教廷的說話,你卻說信神,你不是羅馬人,還能是甚麼呢?新教徒的答案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就像百越族,是早已羅馬化的古民族。新教徒就從歷史墳墓挖掘出日耳曼人這概念去復活。身份認同是會轉變的,民族並不是萬世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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