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事件:法律执行的“例外”体现在哪?
过去几年,杨紫被卷入多起公众质疑事件,涉及片酬、疫情出行、播出政策、地图争议等。以下四个问题,暴露的不只是个人行为,更是政策执行的模糊与不对称。
片酬问题:据第一财经报道,她在某剧中获得1.7亿片酬,明显高于广电“限薪令”。为何未有任何调查或追责?
疫情出行豁免:据拍摄行程,她由于“撕番罢演”在封控期间往返横店与北京。普通人寸步难行,剧组却无通报说明,是豁免还是默许?
超长剧播出违规:广电明令一年内不准播出超40集剧集。但她主演的剧集在暑期档播出,无任何处罚,规则是否已失效?
“台独”地图争议剧:剧中曾出现有争议“台独”地图,央视却照常宣传,公众质疑全被删除。剧组责任在哪?监管标准又是什么?
这些都是公开信息,不是谣言。真正的问题是:法规对明星是否仍有约束力?制度是否选择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