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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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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心》3

anan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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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虚构 #见证文学 #纪实 #新疆 #看守所#监狱#学习班#不放心连载

前文提到的冯姓警官因为受我朋友之托照顾我,在这里我一下子就成了有“关系”的人。

当代中国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情社会,“关系”两个字无处不在。

在看守所,我们把“关系”大致分成几个档次。最硬的那一档,在监室里可以穿着社会上的便装,什么活都不用干,基本横着走。他能拿到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社会食品、香烟、服装,总之所有外面才能有的东西。

在这里和社会上一样,谁手上有资源,谁就有主动权、话语权,谁就是大哥。

我见过几个真正的“超级关系”,跟大家分享一下。

其一,吕某某,当地某高校一把手,正厅级领导,涉职务犯罪。在押期间经常被带出监室。每次出门,他都是甩着双手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两个警察(后期随着大收押也逐渐没这样散漫了)。

我第一次见觉得奇怪,问老犯:“他出监为什么不戴手铐?”老犯淡淡地说:“官至正厅,所里警察基本都是他学校毕业的学生。”哦,其他就不用多说了。

吕某某单独关在前面说过的小号里,专门配了两个犯人伺候他,我们私下叫那两人“私人堂长”。他的监室里从来没断过零食、饮料和香烟。

其二,徐某,某国企老总,行政级别正厅,年薪五百多万。看守所某领导是他的同学,经常有小警员把他带到领导办公室吃饭、聊天。

此人涉合同诈骗。这两位公职人员的共同点是都做无罪辩护。吕某某我不太清楚细节,只知道他从北京重金请了两位知名大律师,最终终审还是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徐某从我入监那天起就听人说他“马上要释放”。他的案子有点意思,只有公诉机关,没有原告。开了两次庭,每次都是核对完被告身份就宣布休庭。

直到我离开看守所,徐某的案子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我在想,如果徐某最后真无罪释放,先不说国家赔偿,光是补发两三年的工资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不知道最后哪个单位会替他买单。

其三,林某,生意人,因生产事故被捕。他在监室里经常能吃到社会食品,而且经常是热的。能吃到社会食品是一回事,能吃到热的又是另一回事,这就彻底彰显出他的与众不同。林某也是做无罪辩护,最后取保候审出去了,后续如何我就不清楚了。

第二档的关系,就是能拿到除新鲜食品以外的所有东西。这类人不多,我算其中一个。第三档,就是能定时拿到香烟。在监管场所,香烟是非常硬的货币。如果你要求不高,一条烟可以让你在监室里换到几乎所有你想要的东西。

另外还有一种关系,叫“纸关系”。某个警官在门口把某犯人叫出去聊两句,然后把学习员喊过去,说“照顾照顾这个人”。学习员当面满口答应,回头该干嘛干嘛,当这件事从来没发生过。光说没用,要实实在在拿得出东西来的,才是真关系。所以无论在哪儿,手上有资源,才是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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