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无法绝育的猫,和我不愿妥协的伦理
五年前,我接手了一只被弃养的小蓝猫,公的。
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带他去绝育。

这些年,我一直默默忍受他在家里四处乱尿的习惯。
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像侦探一样四处嗅闻有没有新鲜的猫尿味。
如果有,我就等天黑,打开专用紫光手电,在漆黑的屋子里像侦查凶案现场那样寻找痕迹。
他最喜欢尿在窗帘上,其次是我那些封面泛白、页脚毛边的书。
有段时间,他的尿液甚至能当书签用。哪一页又硬又黄,大概就是上次读到的地方。
随着年岁增长,他的问题也升级了:现在每晚发情,等我睡着后就扑到我手臂上又踩又咬,把我当成母猫。
但我仍从未动过带他绝育的念头。
原因很简单:我们之间并不属于同一个伦理共同体。
他听不懂人类语言,我也没法征得他的同意。
所以,如果我带他去绝育,那就等于我单方面决定他的人生,侵犯了他的身体权。
他只洗过三次澡。每次都反抗激烈,像是演习叛乱。后来我放弃了,改用沾水的梳子慢慢给他理毛。
他发情时,我有时会打开家门。如果他要出走找母猫,我不会阻拦。
虽然我知道外面的世界对家猫来说意味着危险,但那是他的权利。
好在他每次都只是站在门槛上看看,最终还是回来了。

如果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大概不会考虑这么多。我会“为他好”地教育、惩罚、绝育、洗澡。
但我不是。
如果我靠暴力换取秩序,我就背叛了自己的伦理准则。
比如父母不会因为婴儿啼哭而呵斥,因为他们尚未形成责任与义务的结构关系。
所以当他让我头疼时,我只能选择回避,而不能惩罚。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我的人身安全没有被侵犯。
如果哪天他超雄发作,在半夜磨爪子准备割我喉咙——
那我真的得“干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