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仲介簽約怎麼看?委任合約細節一次整理!

當您要透過人力仲介聘僱外籍看護時,第一步就是簽訂委任合約,委任對方代您辦理移工招募與引進的事宜。正常來說,都是雇主與仲介簽約完成後,人力仲介才會開始替您媒合適合的看護人選並安排線上面試。
對於雇主來說,合約絕對不是隨便簽簽就好,如雇主沒注意「合約細節、費用項目、服務涵蓋範圍」的話,就可能面臨自己權益受損或費用超收的情況。
以下讓我們幫您一次整理外勞仲介簽約注意事項,讓您一次看懂合約內容,安心簽約不吃虧。
一、常見的外勞仲介合約內容
以下為常見定型化合約內容,以下四點雇主需特別注意。
立契約書人:契約書所列的「委託人」即為雇主本人,而「受委託人」即為具合法營業資格的私立人力仲介機構。
契約期間:勞動部每次發給雇主的「聘僱許可」的有效期間為 3 年。如滿期後想要續約,需經雙方同意(雇主與仲介公司),以書面另行約定。
服務內容:合約內需載明各項服務的細則,包含:文件辦理、移工媒合、專人到府輔導等後續服務。詳細可下載政府「定型化契約範本」,進一步了解完整內容。
服務費用與項目:依勞動部規範,外勞仲介公司僅能向雇主收取以下二項費用:
登記費與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外籍看護一個月薪資(現行為新台幣 20,000 元)
仲介服務費:每年固定 NT$2,000 元
由於外勞仲介的服務內容通常涵蓋「聘僱流程與後續配套服務」,從前期的文件作業、媒合移工、安排到府交工,到後續的專人當府輔導、協助移工就醫、緊急事件處理與通報,都應包含在委任服務範圍內,詳細範圍請參考:外勞仲介費用大公開,仲介費、服務費、簽約注意事項一次看清!
二、雇主需注意的其他細則
除了以上注意事項外,雇主也要詳細閱讀其他細則,以避免上方資訊是合法合規的,但下方出現霸王條款,以保障雇主個人的權益,以及合約有效期3年內的後續服務項目。
收費與退費
一般收費的標準流程,是當雇主要委任人力仲介時,需要先支付部分款項,合約才會正式生效。待人力仲介上府交工後,才會支付剩餘款項。對於雇主來說,一定要先熟讀退款規則,如遇到特殊情況才可申請退費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此外,根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在聘僱契約生效後40天內,因移工個人因素導致契約終止者,雇主可要求仲介免費推介一次移工,或退還50%的介紹費。

其他條款
雇主還需注意合約中的雙方權利義務,包含:雙方權利義務,合約的訂定、變更、終止及損害賠償」等條款,仔細查看內容是否有隱藏性費用或不合理的地方。
甲乙雙方簽章
若合約內容無虞,雙方即可簽章確認,並註明簽約日期,而這份委任合約就會視為「雇主與外勞仲介」在合約期間內最重要的服務依據。
在合約簽訂後,如外勞仲介未履行承諾或服務內容與合約不符,雇主可依據契約條款提出要求,作為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
總結
無論雇主對仲介業者有多信任,簽約時不妨將合約內容多看幾分鐘,仔細審閱每一項條款。這不僅能避免被超收不合理的費用,也能在日後服務出現爭議時,也有明確的條約可循,保障自己最後的法律依據。
最後,無論仲介業者如何說,政府都有明定外勞仲介的收費標準,除了文中說明的二項收費項目外,人力仲介業者不得收取任何的隱藏費用。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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