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的偶然 – 讀胡適的《四十自述》
自30多歲後,便希望在40歲前讀完胡適的《四十自述》。但嘗試過兩、三次後,還是沒有讀進去。主要原因是人物傳記的第一章,大多是交代複雜的家族關係,讀到一半已經忘記誰是誰。不過,不知為何去過安徽後,雖然到的地方不是他的故鄉績溪,回來竟然一口氣將這本小書讀完。
然而,讀完後,發現還是讀晚了,因為在《四十自述》出版時,能者多勞的胡適只寫到他19歲出國留學的一刻(第五章),出版社便勸他先將書出版。而書的最後一章(第六章)則直接跳到文學革命的來龍去脈。他在康奈爾大學的求學經歷、與杜威的交往都基本沒有在此書談及,更不用說後來風起雲湧的新文化運動。
雖然此書沒有談到新文化運動的整個過程,但運動的其中一個起點則記在第六章。現在回看這場改變中國人命運的運動,看似是幾位讀書人振臂一呼而起。但胡適在書中就提到,他在美國留學期間,一位名叫鐘文鰲的清華學生監督處書記在寄支票給學生時,老是夾一些宣傳單張,內容大概是中國應改用字母拼音。年少氣盛的胡適便寫了封信罵他沒資格談這個問題,結果等了一段日子也沒得到回信。懊悔之時,他也反省,認為如果覺得對方沒資格談改革中文,有資格的自己便應認真研究這個問題。之後,他便和趙元任展開討論,一系列探討改革中國文字的文章因此而寫。胡適也在本章花了很大篇幅說明可以用白話寫詩的過程,他更表示這個過程是受實驗主義影響。白話文學論是一項假設,為了證實這個假設,他便以白話寫詩試驗,這也是他的詩集名為《嘗試集》的原因。
書中有不少類似的偶發事件。胡適自小體弱,他的母親不容許他跟其他小朋友亂跑亂跳,安靜的小胡適,便被鄉親稱他為「糜先生」。一次,他跟其他小朋友「擲銅錢」。一位長輩見狀,就來了句「糜先生也擲銅錢嗎?」結果,他便深感有失「先生」身份。自此,他就繼續「裝」作一位先生的模樣。那長輩不經意的一句話,或多或少塑造了他成讀書人。這類偶發事件,歷史上多了。瞿秋白當年因為交不起學費,進不了北大,考文官又考不到,最後他考上免學費的俄文專修館。後來又因為懂俄文,去了餓鄉採訪,最後成了大家認識的瞿秋白。
讀人物傳記的樂趣在於過程中,會發現很多在宏觀敘事下被忽略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往往是一些偶發事件。一件事發生後,主人公一念之間, 可能作出一個他當時未曾想過,但影響後世的決定。雖然,這些事件未必能完全解釋一段歷史的發展,背後也存在結構性因素,傳記,特別是自傳、日記,亦很難被視為可信度高的史料,但也可作為理解歷史事件的一塊拼圖。
嚴格來說,《四十自述》並沒有完整出版,是有點可惜的,但也足以讓我們了解胡適的少年時代。畢竟,他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時,才2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