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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的“七步民主”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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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时候,在油管大V“多伦多方脸”的鼓吹下,一种被称为“七步民主”的改革路径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开来,其大致过程包括:“虚假合意、虚假合作、纪念突发事件、街头抗议、军队镇压、军队哗变、政府垮台”。这一逻辑源于对东亚与东欧若干民主转型经验的简化归纳,尤其与1987年韩国的民主化过程高度相似,因此在部分关注中国政治前景的群体中引发了广泛共鸣。

这七个步骤本质上描绘了一幅典型的“广场型革命”图景:民意积蓄、矛盾激化、公共事件引爆情绪、政权加压镇压、军队内部裂解,最终旧体制瓦解。它之所以广受欢迎,是因为这种线性剧变路径看似清晰、通俗、易于理解,也在某种程度上承载了人们对“突然变局”的心理投射。

如果在历史中寻找“七步民主”的原型,韩国的转型或许最具代表性。1979年,朴正熙遭亲信暗杀,韩国社会一度出现政治松动。然而继任者全斗焕随即发动军事政变,并在1980年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光州事件。这场最初由大学生发起的民主抗议,最终在军方的血腥镇压下演变为一场屠杀——数百名平民被射杀,城市封锁、信息切断、真相被长期掩盖。其性质和后果,与1989年中国的六四学运极为相似。

但不同的是,光州惨案并未终结韩国社会的抗争意志。此后的整个1980年代,学生运动持续发展,各地爆发多起抗议事件,尤以1985年釜山与马山的政治动员最具代表性。当时反对党领袖金泳三与市民社会联手,发起“反对独裁、要求直选”的浪潮,逐渐削弱了政权的压制力。正是在这一系列“失败-再抗争”的循环中,韩国社会的组织网络不断成长,而政权的合法性却持续流失。

值得强调的是,韩国之所以能维持长期的社会动员,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产阶级专业组织的支撑。例如1980年代成立的“民主法律人协会”(即后来的民律),为被捕学生、工人、教师提供法律辩护,并积极挑战宪政体制与警察酷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卢武铉,也正是因此走上政治之路,最终成为韩国总统。与此同时,教会等宗教组织广泛参与抗议和庇护行动,为社会动员提供空间、资源与精神支持。这些中产专业团体不仅保障了运动的非暴力性,也提供了制度内的正当性与持续动力。

而反观中国,自1989年之后,学生运动迅速萎缩,各地几乎未再出现成规模抗议。宗教组织持续遭受打压乃至被体制化,无法发挥如同韩国那样的抗议支持功能。2015年的“709大抓捕”则彻底瓦解了中国律师界的人权防线——人权律师群体被系统性清洗,不仅失去公开辩护空间,更被迫配合维稳机器。原本已极为薄弱的公民社会自此彻底碎片化,抗议行动退化为零散、孤立、无支持的“原子化反抗”。即便民间存在广泛不满,也难以转化为有组织、可持续的公共行动。这意味着,韩国式“失败—再抗争—最终突破”的社会机制,在中国事实上已被切断。

因此,不应将韩国的民主转型经验误解为一种可复制的“七步公式”。它的成功并不在于“走对了程序”,而在于其社会在一次次挫败之后仍保有组织能力、专业阶层、舆论空间与外部支援,这才是转型得以实现的深层支撑。而中国不仅缺乏这些要素,而且正在持续丧失任何可能生成它们的制度条件与社会基础。

韩国之所以能走通那条路,也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中产阶级广泛觉醒、社会组织未被彻底摧毁、军队仍存在一定政治多元性,而国际环境也给予了强大助力。作为冷战盟友的美国在1980年代末主动介入,推动韩国政权民主转型,形成了国际与国内双重促变机制。相比之下,中国在1989年六四之后,所遭受的外部制裁极为有限,随后更是在美方主导下获得最惠国待遇并顺利加入世贸组织。西方的“接纳”不仅中止了国际压力,还为中国体制的合法性续命提供了经济背书。

正因此,将“七步民主”这一模式直接套用于当下中国,便显得极为不切实际。当前中国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僵化但稳定,衰败但坚固,失去合法性却依然高度控制。这是一种区别于韩国、东欧,甚至伊朗和缅甸的政治形态,对突发性剧变具备极强的结构性抵抗力。

尽管“七步民主”在历史中确有原型,但它对于理解中国现实的解释力极为有限,甚至可能遮蔽真正值得关注的结构性变动。倘若中国未来出现某种转型,其路径更可能是缓慢、碎裂、去中心化的“秩序性崩塌”,而非一场剧烈爆炸式的“广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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