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是基本人權
驚異之後的回復,似乎並沒有使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自己也奇怪爲什麼好像仍然被它糾纏,那是源於香港小說“失語”的作者劉綺華的一則threads貼文(www.threads.com/@ywy...
我見到,唔少讀者從公共圖書館借來《失語》,我好感動,不過如果可以,請去書店買一本支持下我,支持下出版社可以嗎?嗚呀🥹🥹
謝謝讀者讓我感到深深被愛💕
我感覺自己作爲常年的公共圖書館利用者被冒犯了,我並沒有真的想讓她感動,我也並沒有看到過她的書,但是她對圖書館利用者的隱性鄙夷非常令人不快!所以,我在想圖書館對作者意味着什麼?是榮譽?是墳墓?是睥睨的對象?是宇宙或天堂?......
我不知道,我不是作者,我沒有出過書,但作爲讀者,公共圖書館是基本人權,是智慧思想屬於全體人類的象徵。第一次看到有作者對此提出軟性的指責,竟然以被愛背後的金錢爲理由!但請不要忘記讀者永遠有選擇的權力,利用者有各種各樣的理由選擇不從書店買回一本書,而使用公共資源,對此任何人都無法苛責。
作者寫書帶有經濟目的這完全正常,但請不要攻擊公共圖書館的讀者!如此類作者,抱歉,我只能完全無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