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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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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竹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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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如影随形

01

我有轻微的酒精过敏,一口上脸,一杯上头。

更严重的是,我高一时练三级跳远伤了右腿股关节,伤痛的后遗症在高中及大学期间把我折磨得够呛:只要白天稍微走多一点路,半夜里腿疼一定会把我疼醒,而且是从股关节往下,膝关节、踝关节、乃至于每根脚趾上的每一个关节都疼。如果喝了酒,哪怕只是一小口,都不用等夜里,当时腿疼就会发作。

因此,如果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我这辈子都不要碰酒。

 02

当然,生活绝不会这么惯着我,我人生中第一场大酒就这么猝不及防地降临了。

大一暑假,我去老家的法院实习,被安排到刑庭。刑庭是最大的庭,连庭长、法官加书记员差不多有10个人,大部分都是从部队转业的糙老爷们。他们专业能力说不上多高,但在我老家这么个小地方,刑庭审理的大多是偷鸡摸狗的小案子,法官们也不需要多高深的法学造诣,所以平常的工作基本上波澜不惊。我是刑庭好多年来第一个来实习的大学生,他们对我都带着点好奇。我在课堂上学的那点知识,用来处理实务肯定不够用,但用来和法官们空对空谈理论、侃大山,那是完全没问题的。在实务上、办案程序上当然是法官们熟悉,我又愿意真心向他们请教,所以我在刑庭实习期间,上上下下对我印象都挺好。

一个月实习期满,在办完实习结束手续后,庭长说,晚上大家都别回家了,到外面一起吃顿饭,算是欢送我。

这是我第一次身处成年人的饭局(酒局)。当我看见庭里最年轻的女书记员都拿起酒杯往里倒酒时,我就知道,今晚无论如何是不可能靠喝饮料过关了。

饭局的过程就不细说了。简言之,基本只有喝酒。稍微具体点说,庭长先致辞,全体一起干了第一杯。其实,这杯酒下肚我就已经晕了,腿也开始疼起来。此后,我就神奇地在一种脑子和身体分离的状态下完后了整个饭局。我依稀记得,从庭长开始,庭里所有人依次举杯,和我一对一干杯;然后,我一对一回敬庭里所有人;然后有人单独再来和我碰杯……

桌子上有什么菜,大家和我聊了些什么,我脑子里几乎完全没有了印象,似乎审判员大刘在吹嘘他如何在头天把不服从法庭安排的检察官赶出法庭、第二天又在检察官赌气不出庭的情况下审完了整个案子;似乎书记员小林偷偷和我说,她其实只比我大三岁,而我却每天追着她喊“林阿姨”。

饭局结束后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家,发现我母亲靠在客厅沙发上半坐半躺地等着我。家里没开灯,但母亲看见我的第一眼就说:“怎么喝这么多酒?”我怕她担心,连连说没喝多少,母亲说:“还没喝多少呢?浑身酒气我就不说了,没开灯我都能看见你整张脸红得都发亮了,跟个电灯泡似的!”

 03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大的律师事务所。大所的好处是,相对正规一些,和客户维护关系时,吃吃喝喝的饭局会少一些。

当然,生活再次亮明了它不惯着我的态度。

我老板的客户当中有一家大型外资企业,当年老板费了好大劲才拿下,然后安排我作为主办律师。我当然丝毫不敢懈怠,使出浑身解数要伺候好这位大客户。

企业总裁L五十多岁,平常虽然工作作风霸道,但也在可理解范围内。但一到吃饭环节,那就只能用奇葩、甚至是变态来形容了。

只要没有别的安排,L总就会召集人吃饭,固定人员有总经理、财务总监,如果我还在他们公司,必然要加上我,有时还有代理公司和供应商的老总,再加上L总个人的朋友。当然会点满满一桌子山珍海味,但几乎没人会去注意到底是什么菜,因为餐桌上的主题只有一个:喝酒。

按照L总的要求,在座人等先是按照是否为L总的公司人员分成“自己人”和“其他人”,先是“自己人”和“其他人”团战,然后是“自己人”和“其他人”捉对厮杀,几轮过后就开始混战,每个人都要和桌上其他人敬酒、回敬、挑战、迎战、再挑、再回……酒的种类则先是红酒,再是白酒,最后是洋酒收官。期间你能看到座上的人有一趟趟跑卫生间去吐的,有直接溜到桌子底下的,有在席前又唱又跳的,不一而足。L总自己基本是不喝的,等到桌上的人倒了七七八八后会宣布晚餐结束。

你以为大家这就可以回家了吗?不是的,L总宣布,找一个酒吧,继续喝!

有一次,我老板不幸被扣在了L总的饭局上。当头重脚轻的我踉跄着第五次把我老板从卫生间捞出来之后,我老板重重地拍着我的肩膀说:“***,你是好样的,事务所的未来交给你,我是放心的!”一瞬间,我的心中悲喜交集。喜的是,这么多苦、这么多罪,没有白受,老板都看在了眼里;悲的是,就这么个搞法,只怕老板还没交班给我,我就已经废了,这么多苦、这么多罪,终究是要白受了。

那段时间,我真是受够了洋酒芝华士的味道。

几年后,L总手下的财务总监老Y离职单干,我也没有等着接老板的班,离开了原来的事务所。当我再次和老Y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发现老Y喝的红酒里兑了好多雪碧。我笑他土,他笑着回应说:“以前我喝酒是为了让别人高兴,现在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律师,你也应该试试,味道不错的。”

我依言尝了尝,确实,比芝华士好太多了。

 04

出国后,华人朋友当中有一个特别谈得来的,我们两家走动很频繁。

有一次他请我去吃饭,饭后说,他收藏了好些酒,晚上闲来无事,不妨一起来品鉴。我已经多年不喝酒,但听到朋友的这句邀请后,没有丝毫的为难和犹豫,立即和朋友去他的酒柜那里,红酒、朗姆酒、威士忌、杜松子酒一路品尝下去。

终究是太久没喝酒,身体也不比年轻时,最后我还是吐了。不过我头脑一直很清醒,心里也非常开心。

不久以后,朋友生了一场大病,从此戒酒;再不久之后,他们一家就搬往了别处。那晚的品酒风流,遂成绝响。

 05

按说,当你把一篇文字命名为《将进酒》时,脑中回响的应该是李白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但实际上我却想到的却是蒋捷的《虞美人》: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

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诗,酒,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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