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夙夕』偽器《乖伯簋》續編故事的“裘衛四器”偽銘
依『夙夕』偽器《乖伯簋》續編故事的“裘衛四器”偽銘
有一個在清代製成偽銘文的《乖伯簋》,銘文裡有一句“用好宗廟,享夙夕”,使用了後世的用語“夙夕”,應係首先出現於清代的偽銘文,而且係屬於『夙夕』偽青銅器裡之一,被清代名收藏家潘祖年收藏,其銘文於民初吳大徵的1918年的《愙齋集古錄》就發表了,因此也在上世紀金石界都熟知的。
內中講到“乖伯”此一外族之長,在周朝其祖先就服事於先王,於是時王賞他任“裘”的官職,即掌理王室皮毛事務。而且在銘文裡也先講到了外族眉叔因王遣益公攻伐而來朝獻帛的事情。於是在1975年間的出土陝西岐山董家村窖藏的四個相關故事的青銅器(被稱做“裘衛四器”)上的銘文,就以《乖伯簋》此一偽銘文器的銘文裡的“眉敖”與“裘”之官職,來續腦力激盪而寫成續集的故事,施工於青銅器成銘文之後出土問世。
此四青銅器分別叫做〈二十七年衛簋〉〈三年衛盉〉〈五祀衛鼎〉〈九年衛鼎〉。此四器故事是連貫的,只要一器的銘文為偽,那麼其他三器也就連帶而連環偽了。
而裘衛此四器的主角名衛,因為後來在第二集〈三年衛盉〉裡他已成了被賜官任“裘”官,所以以“裘衛”一稱就出現在第二集的〈三年衛盉〉裡。而到了最後第四集故事的〈九年衛鼎〉裡就把《乖伯簋》裡虛無不存在的偽造的外族“眉敖”請出臺來,講王在駒宮將要接見《乖伯簋》裡虛構的“眉敖”的使者膚了。
不過,在第二集的〈三年衛盉〉他己就任了《乖伯簋》裡偽造出來的“裘”這一官職之前,先應有一個開場白,那就於其前再編一個他在前王時就被封賞過的〈二十七年衛簋〉的第一集了。而次之在第二集的〈三年衛盉〉時,他己被任命為司《乖伯簋》裡的那個“裘”的職務了。此時他和貴族矩伯土地交換,起因是因為王要行禮,矩伯要參加而缺“瑾璋”再加上一些飾物及衣物,於是矩伯共用十三田土地交換,還找幾位大臣見證,還在上級監督之下完成。
接著再編第三集〈五祀衛鼎〉的劇情了,時間是時王五年時,裘衛承做封邦君厲的二川工程,工程費用是五田,結果邦君厲沒有交付,於是裘衛向大臣控告邦君厲,大臣裁定並遣官監督完成四田的交付。
最後,再出個第四集的完結篇,那就是〈九年衛鼎〉的故事,己到了時王的九年了。王要接見《乖伯簋》裡虛構的“眉敖”派來的使者膚了,矩伯向裘衛換好車及附配,矩伯夫人也需帛,矩伯就把林地給裘衛來交換,但此林地裡還有顏氏的林,故裘衛又送顏氏主人馬,夫人及管家衣服,於是進行土地交付,參與的人裘衛還送了贈物。
所以故事用四個青銅器銘文,以四集的劇情,給《乖伯簋》的偽銘文續編故事,那麼,《乖伯簋》的銘文既偽,那麼照偽銘文裡的偽人物及偽官職再編多少個故事,不也是昭告天下,此些俱係無聊偽銘,令人誤以為西周封建天下,周朝王室貴族靠彼此以物易物來取得衣物、車馬及玉器?貴族還發包工程?其屬臣還承包上級工程?而且還可以告封建封君?而實際上,西周完全是官營工商,見之於《周禮‧考工記》記載官營百工,而一般臣子的器物及衣物或玉器都應是配給,有需用可以領用,而工程當然不是發包的,而是專官率工營建。而車馬朝服都有制,官方配發,玉器等所需自可領用。哪裡還找裘衛去交換,一個裘官,哪有如此多的玉器,車馬,衣服配飾可以提供,難不成他是皇室管配給的?但配給是依官職依需配發,哪裡還要對方付土田納入私囊而完成。如此想來都不合理的劇情,真是經不起一點推敲。所以,〈二十七年衛簋〉〈三年衛盉〉〈五祀衛鼎〉〈九年衛鼎〉分明是偽銘文加身的四器,是研究不出任何西周的商業交易制度的。(劉有恒,2025,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