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禱告的結果不似預期
2026年08月31日
當禱告的結果不似預期
經文:耶32:26-44
選讀經文:耶 32:26-44
"26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7 「看哪,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肉之軀者的神,在我豈有難成的事嗎?2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這城交給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這城。29 攻城的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和城裏的房屋;人曾在這房頂上向巴力燒香,向別神獻澆酒祭,惹我發怒。30 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從年輕時,就專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說的。31 這城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氣和憤怒,以致我將這城從我面前除掉;32 這是因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切的邪惡,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官長、祭司、先知,並猶大人,以及耶路撒冷居民所做的,惹我發怒。33 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然一再教導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領受訓誨,34 竟把可憎之偶像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玷污了這殿。35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造巴力的丘壇,把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裏,這並不是我吩咐的,我心裏也從來沒有想過。」36 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37 「看哪,我曾在怒氣、憤怒和大惱怒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我必從那裏將他們召集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38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39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享福樂。40 我要跟他們立永遠的約,要施恩給他們,絕不轉離;又要把敬畏我的心放在他們心裏,不離棄我。41 我必歡喜施恩給他們,盡心盡意、真誠地將他們栽於此地。42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災禍臨到這百姓,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43 你們所說荒涼、無人、無牲畜,已交給迦勒底人手的這地,必有人購置田地。44 在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猶大的城鎮、山地的城鎮、謝非拉的城鎮,並尼革夫的城鎮,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簽字,將契封緘,找人作證,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時代默想:
耶利米向神祈禱,第一句話就指出神沒有難成的事(參32:17)。現在神回應耶利米的第一句也是「在我豈有難成的事嗎?」(27)究竟「沒有難成的事」所指是甚麼?必定不是耶利米的私事,因在耶利米的禱告中,他沒有求神拯救他脫離被軟禁的困局,反而當巴比倫入侵圍城的時候,向神訴說以色列歷史,以及現在以色列人死不悔改而陷入被擄邊緣和神的屬性與作為,顯然這「沒有難成的事」與以色列人有關。耶利米的禱告內容充滿張力,一方面他知道神能做任何事,惟獨是以色列民的頑劣好像是一大難題,畢竟神等待了四十多年,他們仍死不悔改,這裏呈現一種矛盾、不協調的張力,在耶利米看來是難成的事。
今天的經文正是神回應耶利米,在神眼中沒有難成的三件事。
1. 審判以色列和猶大的惡行(26~32):第一件事是神必審判以色列和猶大一切的惡,由君王、首領、祭司、先知、猶大眾人和耶城居民(32)。神透過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作為審判工具,審判祂子民拜偶像的罪。
2. 領以色列歸回,安然居住(33~38):第二件事是以色列人被擄回歸和重建復興(37)。神形容以色列人叛逆,以身體語言表達頑梗,「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33)。然而實際行動則包括污穢聖殿、設巴力丘壇、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34~35)。他們作惡惹神怒氣,神使用巴比倫成為審判工具,最終應許他們被擄歸回(36~37)。
3. 立永遠的約(39~44):第三件事是神跟以色列人立永遠的約,他們永遠敬畏神,神應許一切福樂臨到他們身上(39~40)。這是神愛祂兒女的方式。神復興以色列民,跟他們立永遠的約,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永遠敬畏祂,神亦應許一切福樂臨到他們身上,及後必有人在這地土上再次做買賣(39~44)。
當人祈禱有張力的時候,往往可能呈現個人的期望,跟神的想法不協調。祈禱不是調教神跟從我們的意思,而是透過祈禱,加深我們對祂認識,了解祂的想法,以及祂如何愛人,從而調教我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回應禱告:
主啊,當禱告結果不似預期,求祢教我信靠祢沒有難成的事;不強求祢跟從我的心意,卻讓我在過程中更認識祢、順服祢,在審判與復興中看見祢信實的愛。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