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感官
國中時喜歡上一位男生,
準確地說,我只是迷戀上他那股格格不入的叛逆,甚至帶著一點中二。
對於嚴厲家教出身的女孩而言,那種失控、不安份是一種致命的嚮往——包裝成粉嫩馬卡龍的麻藥。
交往後,我的感官像失序般地無限放大。
首先是嗅覺。
他抽完菸,織物芳香劑的味道、嘴裡殘留的早餐蒜蓉醬油味,還有他房間的潮濕霉味,都讓我厭惡無比。(尤其是蒜蓉醬油。)
再來是視覺。
他飽和度過高的T-shirt、金色動物花紋外套、尖到能當兇器的皮鞋。走在他身邊,我實在不好意思開口,叫他以後穿制服來赴約就好。
最後是觸覺。
在外面,他試圖牽起我的手,我總是本能地甩開,乾笑著說「我會流手汗。」到後來,甚至連走在他身邊,都莫名奇妙覺得丟臉。
即使如此,我還是與他交往了2年。
這期間,無數的蛛絲馬跡接踵而至:分手掛嘴邊、毫無上進心、壓抑的傳統家庭,更不用說那些被他用詆毀女性的詞彙辱罵、強迫發生關係的不可理喻。
原來那些感官不適、生理排斥,是身體在冥冥之中發出的預警:
「這個不行,真的不行。」
直到遇見現任,我才明白感官的直覺,往往比耽溺於幻想的腦袋還清醒。
吐掉那口有毒的馬卡龍,我大口呼吸著沒有蒜蓉醬油的乾淨空氣,頭也不回地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