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薄的公司
IPFS
「韓國一名41歲保安員因在上班期間,不問自取公司雪櫃內一個朱古力批(價值400韓圜,約2.22港元)和一個蛋黃批(價值650韓圜,約3.61港元)而被告盜竊,一審被判處罰款5萬韓圜(約278港元)。他提出上訴,上訴法院9月18日首次庭審。事件引發韓國社會輿論,不問自取公司零食被告盜竊,是否過於刻薄?
韓媒報道,事發於去年1月18日凌晨4時左右,涉事保安員從公司辦公室雪櫃裏拿了及吃掉一塊朱古力批和一塊蛋黃批,公司事後以涉嫌盜竊報警。
保安員一審時抗辯稱:『公司司機們說「可以吃冰箱零食」』,但法院在一審判處其罪成, 罰款5萬韓圜。
事主其後提出上訴。9月18日,在上訴審法院庭審上,全州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部長審判員金道亨尷尬地笑着說道:『算起來是吃了400韓圜的朱古力批和650韓圜的蛋黃批』,『這麼刻薄,有必要做到這種程度嗎?』」
世界上居然有這樣的公司,保安員只不過吃了價值6港元的零食就要告上法庭,還要審兩堂,這兩堂的費用也不知道比起吃掉的零食要多出多少錢?還沒有計算時間上及精神上的損失呢!有必要如此小題大作嗎?
連這麼區區的小事也要告上法庭,這家公司平常是如何對待員工可想而知了。
在這樣的公司工作前途肯定有限,公司的老闆肯定更難相處,還是早早另謀高就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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