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與十二月禁色
詩寫|愛是禁色,亦是血色
|邊緣地帶|
城市的六月,一場故意延長的香港畢業禮,
陽光火大,氣溫悶燒,汗味太黏,
所有人都假裝在期待未來,卻不說出口的:是那年誰誰誰又移民了。
你不在。
我們都不在。
我們成為照片邊緣一塊模糊的影子,
無法對焦,無法標記,無法證明我們曾存在。
十二月,是另一種形式的缺席,
每個人都強迫自己快樂,而我只想靜靜走進你曾經說想搬去的北方城市,
看一次雪。
一個人。
不拍照。
|禁色罪犯|
彷彿從小就是罪犯。
喜歡一個男生寫的字,像跳芭蕾的刺蝟,
自己則用粉紅色蠟筆畫了一棟房子,
老師說:「男孩不該用這種顏色。」
後來你沒再和我說話。
再後來,我們沒有分手,
只是那天你沒有來,
我就當你死了。
一個陌生人大罵:「死基佬!」
|六月與十二月|
六月是一首禁播的流行曲,副歌永遠卡在口中,
十二月是一場審查過的情愛電影,被剪到誰到看不懂。
在夢裡,我們牽手走過夜晚,
穿越人群、新聞、選舉、煙霧與海報,
我們都穿著「不正確」的衣服,
說著「不建議公開」的話,
笑得很真。
醒來後,打開手機看見氣象預報,
「今日空氣良好,適合自由呼吸。」
我笑著笑著就嚎啕大哭。
詩寫|天空換色的集體失語
六月是雨在皮膚上裂開的傷口。
十二月是雪掩蓋傷口時的溫柔。
彼此間隔著半年的目光與沉默,
像兩個國家的禁忌外交,不互訪、不握手、不說出口的協議。
一些人,一生都活在六月與十二月之間。
國王不允許你喜歡各種顏色,
你穿上它,即是犯罪;你愛上它,即是意圖犯罪,
紅色例外。
我想起切腹文人三島由紀夫筆下的《禁色》,
美、潔癖、慾望、羞恥與同志,通通被縫進一套西裝裡,
或被藏進兩人十指緊握的恐懼裡。
|愛與顏色|
誰規定了顏色是身份的表徵,那誰能愛誰?
為什麼我們用「出櫃」形容一次自我暴露,
而不是用:「自由」?
當一個國家規定了「正常」的樣子,
不正常者就是敵人?
我們的曖昧、我們的語言、我們穿的衣服,
甚至我們愛上的人,都成了可疑證物。
你可以選擇穿回灰色、藏起彩虹,
但你終究會問:我的性別到底該如何填?
| 找尋那一夜的虛脫|
親愛的十二月:
今天我站在城市的邊緣,看著另一個年輪要結束。
我不再等待你來覆信,
只想告訴你,在六月失去的一夜虛脫,我仍未尋回。
今年我穿上白衣,走在沒有路牌的街道上,
試著記下那些在「禁色」裡被消音的名字,
他們沒有墳墓,更無雕像,只有口中的代號與堅強
一場顏色的殘骸,一場季節的遺言。
願六月得以擁有曖昧,
願十二月可同眠作孽。
********附錄
達明一派:禁色 (1988) - 占士哥 - Matters
這篇文章詳細寫了一遍《禁色》這首歌曲的來龍去脈。
在香港,同性戀性行為曾有過被刑事化長達126年的歷史。直到1991年,香港立法會通過非刑事化法案,同性戀刑事化才正式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