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注意!外籍看護不能做這些事,小心罰15萬!

在台灣,許多家庭對外籍看護的認知相當模糊,認為只要聘僱到外籍移工,就可以讓她從事家中的任何事。
最常見的誤區,就是把外籍看護工當成居家幫傭,從照顧家中長者到全家人的洗衣燒飯一人全包,甚至將外籍看護當成員工,從事家中生意等服務,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政府規範的外籍看護工作範圍有哪些吧!
外籍看護工作內容
外籍看護的主要職責,是照顧家中年老、失能等在生活上無法自理的個案。依政府規定,看護工的工作內容需與「被照顧者」的生活照護相關,主要範圍包括:
協助更衣、洗澡、餵食、服藥等日常照護
陪同就醫、日常生活照護
替被照顧者備餐、洗衣、環境清潔等基礎生活服務
要知道,外籍看護所有的工作內容都必須與「被照顧者」有關,就算是環境清潔也是「被照顧者」主要的生活環境,如:臥室、衛浴等。
如果雇主要求外籍看護從事「與被照顧者」無關的家務,例如打掃整個家庭、接送小孩、替全家人備餐等,都屬於「許可外之工作」,依照法令政府是可以開罰的。尤其現在移工已經不如以往,資訊也非常透明豐富,雇主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依照現行法令,如雇主要求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之外的工作,若查獲違法情事,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將處以新台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改善,則會被廢止聘僱許可並限制2年內不可申請。
雇主如有家事需求怎麼辦?
對於有家務需求的雇主來說,可以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來協助處理,申請方式看這邊。
以下是外籍幫傭的工作範疇:
照顧全家人生活起居
協助準備全家人一日三餐
日常家務與環境整理
接送小孩上下學
總結:
目前國內家庭類移工,主要可分為「外籍看護工」與「外籍家庭幫傭」,二者都負責不同類型的居家人力服務,詳細可參考勞動部網站。
相信只要大家了解家庭類移工也有不同職能,就不會誤把「外籍看護工」當成居家女傭,讓其從事政府許可外之工作了,也建議雇主千萬不要抱持僥倖心理,以免被政府開罰後還被停止招募2年,這樣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參考來源:
優幫手:外籍看護申請全攻略:申請流程、費用一次看,省時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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