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心》14
送走了老巴,让我顺便再讲另一个被有罪推论定罪的故事吧——千里走单骑的老周。
老周本名周东冬,一米七五的个子在川渝籍里绝对算高的,圆圆的头顶上已有明显的谢顶迹象。人整天神神叨叨,一看就是一辈子吊儿郎当、没正形的人。
老周年龄比我大几岁,比我早进看守所个把月,加之之前曾在川渝某个明星领导人在位时搞的那场运动式执法中被劳教过两年,所以为人比较谨慎,绝不轻易同别人谈论自己的情况。
有时偶尔聊起也只是只言片语,绝不多言。
我能与老周走近,起先完全是基于中国人特有的乡党文化。
老周的口音在监室内没有几个人听得懂,而我虽然是土生土长的本省人,但祖籍川渝,听他的家乡话毫无问题。
所谓乡党文化,就是中国人走到哪里,都会对遇到的家乡人有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感。
老周在很自然地与我走近后,发现我是一个比较单纯且无害于他人的人,也就对我逐渐放松了警惕,把他的案子从头到尾叙述给我,邀我与他一同分析可能的结果。
老周讲,他是涉运输贩卖500余克冰毒被捕的。案子是他做的,没错!但是他会坚持做无罪辩护。
我问这是为什么?老周讲,整个案件的过程完全不像警方掌握的那样,虽然他与下家同时被捕,但根本没有他作案的任何证据及时间。
好了,以下这段就是他讲述给我的整个案发经过。
老周是在原籍时就联系好一个本省的下家张某(女性,四十余岁)。按张某的需求,携带500余克冰毒,租了台车孤身一人自驾不远千里跨省送毒。
抵达我省后先在酒店休息一夜,第二天早晨将张某约至酒店房间交易。交易顺利完成,张某离去。
按说下午收拾收拾就该返程了。可中午接到张某电话,说东西不足称,要老周再补些冰毒给她。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嘛”,老周说那你就过来吧。
快下午的时候张某急匆匆进了房间,边往里走边说:
“哎呀!我咋觉得有人在跟踪我。”
“我日~~有人跟你你还往我这跑啊?!快出去~”!
老周说罢立即将张某往外推。
话说这前后还没有两分钟,还未将张某推出去,警方就趁着开门的瞬间一拥而入将两人抓获。
当时现场的情况是:电子称与近500克冰毒在张某的手包里,老周身上有自己吸食剩下的约5克散冰毒和2.8万现金。这就是老周叙述的案发经过。
起诉书收到后,果然与老周叙述的不同。
起诉称两人是在交易时被警方现场人赃俱获的。
起诉书上大段大段都在讲张某如何分几次、几天共筹到现金4万元整,但未明确这钱是用来购买毒品的毒资。
对交易细节只有张某寥寥几句的供词,说电子称与毒品是在警方冲入前被老周强行塞入她手包的。
在后来的判决书中还加了个细节:酒店保安证实张某进入酒店开包检查时并未见其包内有毒品及电子称等。
终审判决书上也没有解释用了大幅段落介绍筹来的4万元现金所往何处、为何与交易现场金额对不上等问题。
庭审回来我问老周庭辩效果如何?老周答:“对指控一概不认,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对物证进行指纹鉴定,然后法庭宣布休庭,估计还要再开庭呢。”
最终老周没有等来再开庭,等来的只有一纸判决:“运输、贩卖罪名成立,无期。”二审,维持原判。
老周讲:老婆说了,如果他被判有罪,老婆就来他劳改的地方附近租一个小门脸,开一个川菜馆,一直守到他出狱……
我是杨升,这是我在高墙内的见证。如果您希望这个故事继续下去,请为我拍手,您的支持是我写完这一切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