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大瓜起底】敢跟過氣半百老頭汪冠瑋分手 他就會瘋狂跟妳要錢錢告前女友王婷萱討錢竟連7650元裁判費都繳不起還被法院退件兩次?!
🚨【終極大瓜起底】
敢跟過氣半百老頭汪冠瑋分手
他就會瘋狂跟妳要錢錢
告前女友王婷萱討錢
竟連7650元裁判費都繳不起還被法院退件兩次?!
昨天以為汪冠瑋 Chris Wang 在我們粉專演「精神勝利法」已經是極限了
結果熱心粉絲爆料加上我們的調查
挖出了更驚天動地的法院認證笑柄🤣
天天在網路上炫耀「台北有房有車」
動不動搬出「我有律師、我有會計師要告人」的汪大製作人
原來37歲時就已經把「假有錢、沒本事、真無恥」發揮到了極致!
🛑告男星明道老婆王婷萱討錢
場面極度尷尬!
根據粉絲爆料
由於汪冠瑋極度自豪20年前曾與女團KISS成員
現為男星明道老婆的王婷萱交往過
所以大肆宣傳此事
想藉此作為自己的加分項
結果到了2014年(民國103年、汪冠瑋37歲時)
這位自稱好有錢錢的大製作人
居然跑去桃園地院「跨區偷襲」聲請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10577號)
聲稱要對前女友王婷萱追討「股票銷售金74萬元」!
分手這麼久還回頭跑去法院告前女友討錢
這操作已經夠讓人搖頭了
沒想到王婷萱發現後立刻請律師提出「再審之訴」(103年度補字第421號)硬碰硬正對決!
桃園地院翻開兩人協議書發現載明「有官司要在台北打」
且王婷萱根本不住桃園
直接打臉汪冠瑋告錯法院
裁定將案件移送臺北地院(103年度訴字第1570號)
🛑 號稱有房有車
結果法院給兩次機會
兩度付不出差額7650元慘遭駁回!
告前女友討74萬就算了
按照法院規定
這場官司需要繳納裁判費8150元
結果我們這位天天在網路上嗆網友「鄉巴佬」
炫耀資產的汪大製作人
案件移送到臺北地院後
法官兩度裁定叫他補繳7650塊的裁判費規費未果
1.第一次打槍(103年度訴字第2644號)
法院限他10天內補齊剩餘的7650元
我們汪大製作人掏掏口袋只湊得出500塊
連七千多塊台幣都拿不出來!
10天期限一到
臺北地院直接宣告:「原告之訴駁回!」
2.第二次打槍(103年度訴字第4836號)
移送分案後法官再給他5天機會命他補繳
結果他依然繳不起!
103年12月2日
臺北地院再次宣告:「原告之訴駁回!」
當時37歲正值壯年的汪冠瑋
跑去法院告前女友討74萬
結果因為欠7650元裁判費付不出來
在法院給了兩次機會後
汪冠瑋還是繳不起那7650元的裁判費
最終被法院直接當成垃圾案件退件😂
汪冠瑋你天天在網路上吹噓顯擺自己多有錢
認識多少律師黑道
結果現實生活中連七千塊規費都拿不出來!
告前女友被七千塊打敗
這到底是什麼丟臉丟到外太空的淒涼人生啊
#汪冠瑋
#法院認證的缺錢老頭
#連裁判費都打折的大製作人
#37歲被7650塊擊敗的男人
#五十歲老頭的虛榮膨脹崩潰史
#世新傳播專班請幫忙代繳7650
#拿律師嚇人結果連規費都付不出
#偷筆電偷錢包還告前女友被退件
#別叫我湯包直接叫我欠規費被退件
#號稱台北有房有車口袋只有五百塊
#臺北地院官方認證兩度七千六都繳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