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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朋霍费尔 | “本真性”或“诚实”作为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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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话”不仅是道德品行的事情,而且也是正确认识和认真思考诸真实处境这样一件事情。一个人的生活处境越是多种多样,对他来说,“说真话”就变得越要负责任,也越困难。——朋霍费尔

文/Fries,朋霍费尔

若真诚意味着肆无忌惮的露恶(以满足思与言的同一),那我宁愿做个“虚伪”的人。

厄科与那耳喀索斯 |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

Be Yourself?

诚实常被视为种美德,而本真性(Authenticity)常被视为一种对自我的诚实或者是一种对自我一致性的坚持。关于本真性,在大众文化中存在一个很常见的slogan,英文是“be yourself”,翻译成中文就是做你自己,或者成为你的自我。然而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自我是否只能是所成为的(what has become),还是同时是将要成为的(what will become)。是否存在一种潜能中的自我?这不值得讨论,因为一切当下的事物都有将来的潜能。

然而,必须要排除的是对潜能中的自我的误认及那种在当下的意识中我所渴望的和欲求的那个自我的一种状态。这种误认所能体现的不是潜能中的自我,而只是停留在当下的自我中的具体内容。将要成为的自我,也就是潜能中的自我由当下的自我的内容所规定,然而不能把我所渴望和欲求的那个自我的一种状态,等同于当下的自我的完整内容,因为它至多是这个完整内容的,有关于欲求的具体内容。例如一个人想通过赌博的方式成为百万富翁,不能将这种欲望等同于规定了那个潜能中的自我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反而可能因为他的欲求而使他的潜能的自我被规定为完全朝他欲求的自我所相反的自我(破产、负债或失败)[1]。

先前的问题的意义在于,“成为你的自我”,假如自我只能是所成为的或已然成为的,那么就没有将要成为的自我了,毕竟“成为你所成为的”是一句无意义的胡话。但是前文已经看到,因为一切当下的事物都有将来的潜能,所以潜能的自我是存在的,并且通过当下的自我的内容呈现出来。一般对本真性的强调是为了要实现一种(在他们的理解中的)激进的本我姿态,例如“我正被各种事物压抑,因而无法自由地表达出我‘内心中真正的自我’”。暂且不论所谓的“内心中的真实自我”的实质内容,因为这常指的是人内心中颠倒错乱且从未停歇的意识活动或是这样的意识活动对自我的错误捕获,实质对“将要成为的自我”能够提供贡献的是也只能是当下的自我的内容。

也就是说,正如前文所言,“想要成为一种因赌博而富裕”的自我是其当下的自我的内容,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内容,规定了那个可能会走向完全朝他欲求的自我所相反的自我。换言之,“成为你的自我”混淆了当下自我的欲求与自我的潜能的区别。不论是“我想要成为独立的自我”还是“我想要成为自由的自我”,都仅仅是当下的自我所流露的有关于欲求的内容,与一种实然的自由的或独立的自我潜能是彻底无关的,因为它们只能被当下的自我的完整内容所规定。因而,在仅考虑本文所提及的条件下,一种意愿着非自由和奴役的当下的自我也完全有可能拥有着自由和独立的潜能。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即便更为普遍的是一种“乡村俱乐部式”的教会现状,即一种停留于表面上洋溢着和和气气的氛围的教会关系,然而在偶然间,一些较为初级的反思会很轻易的发现这种虚伪,继而迅速的以一种不满的情绪去试图趁机僭越这种长久以来普遍存在的,并且隐含着权威的现状。其中一种反应就体现于对本真性的强调,例如“你有话直说”、“不要装假”等等,并在一个人“有话直说”了后给予鼓励。这些反应在一个先前处于一种压抑状态中的教会的确能够给予一种短暂积极的帮助,因为压抑表面的来源在于存在一种无形的压力在迫使着成员无法讲出自己的“心里话”。这些反应是教会中对本真性的强调或者对本真性作为一种美德的肯定,即便是出自一种处于萌芽状态的反思,这些反应在相当多的时候是无伤大雅的,至多是以一种新的虚假替代了一种旧的虚假,也就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或许带来了更多负面的东西,也就是说,”反思已经完成了“。在旧的虚假状态当中,仅以一种简单的反思就能意识到虚假的情况,但对于后者,若不认识到对起先的虚假状态的处置和处置的缘由(亦即对虚假状态的实然的认识本身)是缺憾的话,就会将人困在思维最初的阶段里。

尽管如此,我依旧坚持这种反应是无伤大雅的,毕竟还存在这样的一种对本真性的强调:“我支持特朗普,是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诚实和直接的人,不掩饰自己的任何想法(也就是说,这就是他”口无遮拦“、”满嘴跑火车“的理由,因为他是一个比起“虚伪的政治家”来讲,更”性情中人“的商人)。不论他所言(也就是言说的内容本身)是否属实,但确实乃是他“真心所言”。这在华裔基督徒当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对特朗普的称赞(当然,更为普遍的是一种“Sino-accelerationism”,某种对“改变”和某种名为“自由主义”的东西的偏执般的向往),因为这是符合“圣经的真理”的。在提及基督教的诚实的重要性时,一般会引用十诫中的第八/九诫,即“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许多教会在讲到这一诫,或许是为了顾及儿童或者一般会众的理解力,会直接把这一诫简化为“不可撒谎”。

若要遵守一种禁令,那么对所禁止的事物本身要有所了解也是禁令作为一种命令的内容。换言之,到底什么是撒谎,对于信徒而言就是一个紧迫的问题。撒谎,或者言说谎言在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言说同内心的不一致性,说话者并未如实的表达自己心中所想。另外一种则关注言说同事实的不一致性,说话者所表达的与事实或者与说话者内心状态无关的真实状态相违背。

朋霍费尔《何谓说真话》节选 [2]

...

当即可提出异议说,大家有义务讲符合真相的话,但不是对这个人或者那个人,而惟独对上帝。这一抗辩是正确的前提是我们不忽略以下这点:上帝非普遍原则,而是活生生的,祂曾把我置入活的生命,并在祂之中要求我服务。谁讲到上帝,谁就不可把他生活在其中的现存世界简单地一笔勾销;要不然的话,他所说的就不是在耶稣基督之中进入世界的上帝,而是某个形而上的偶像。关键恰恰在于,我如何使我有义务对上帝讲的、符合真相的话在我有着多种多样关系的具体生活里生效。我们对上帝负有义务说符合真实的话,这在世界上必须采取具体的形态。我们说的话不应原则上而应具体地符合真相。不具体地与真相相符,在上帝的面前根本不是与真相相符。

所以,“说真话”不仅是道德品行的事情,而且也是正确认识和认真思考诸真实处境这样一件事情。一个人的生活处境越是多种多样,对他来说,“说真话”就变得越要负责任,也越困难。只生活在单一关系、亦即同其父母的关系中的孩子,还没有什么事情需要考虑和权衡。他入学后进入第二个生活圈子,这就给他带来了最初的困难。因此,父母以某种——这里不详加讨论——方式使孩子们懂得这些生活圈子和孩子的各种责任的不同,这在教育上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说真话是需要学习的。有种人听了会觉得可怕,他们认为,这只是道德品行的事,只要道德品行无可指摘,其余的一切就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了。但是伦理不能脱离实在,情况就是这样,所以,越来越好地学会认识实在,是伦理行为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就是说话中的行为。要在话语里说出实在者(dasWirkliche)。此即符合真相的讲话。但随之不可避免地要提出这个问题:话语是“怎样的”?事关每一种情况下的“正确的话语”。要找到它,是需要依据对实在者的经验与认识,长期地、认真地、不断地加强努力才能做到的事情。为了说出一事物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即为了符合真相地说话,目光和思想必须对准这个方向:实在者如何在上帝之中、通过上帝以及归向上帝。

...

要求随时随地对任何一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说真话”,在此要求下只显现真话的一尊死的偶像,这就是犬儒学者。他在自己头上添上狂热追求真话者的灵光圈,这种人丝毫也不顾及人的弱点,他破坏人与人之间活的真理。他伤害羞耻心,使秘密非神圣化,破坏信任,背叛他生活在其中的团体,傲慢地嘲笑他一手造成的废墟场,嘲笑人“无法忍受真相”的弱点。他说,真话是破坏性的并且要求牺牲品,他自觉如上帝一般高踞于软弱的造物之上,却不知道,他正在为撒旦服务。

有一种撒且的智慧(Satansweisheit)。其本质是,它在真话的外表下否定真实的一切。它靠对实在者,对上帝所创造、所爱的世界的憎恨存活。它给人以假象,仿佛它进行了上帝对堕落的实在者的审判。但是,上帝的真话出于爱而论断造物,撒旦的真话出于嫉妒与憎恨而论断造物。上帝的真话在世界中变成肉身,活在实在者里,撒旦的真话是一切实在者的死亡。

...

思与言(Denken und Sagen)之间有意识的矛盾是谎言。这个流行的定义是极不充分的。例如毫无恶意的愚人节玩笑(Aprilscherz)也被归入这个概念。源自天主教道德神学的“谐谑谎言”这个概念,消除了谎言的严肃和恶意这一关键性标志(它又倒过来消除了谐谑的天真游戏和自由这个关键性标志),因此这个概念之不成功是可想而知的。谐谑同谎言毫不相干,故而两者不可合在一起。如果说,谎言是有意识欺蒙他人使之受损,那么,例如在战争中或者在类似环境下对敌手的必要的迷惑也得归入谎言。(康德自然讲过,他极为自尊,所以从不说假话;但他下面的解释又无意中将不说假话推到荒谬的地步,他解释说,甚至面对前来寻找躲在他家中的一个朋友的一名罪犯,他也会感到有义务作出符合真相的答复。)如果把这类行为态度都称作谎言,那么,谎言由此就得到一种道义上的成圣和称义,而这无论如何也是同这个概念相矛盾的。由此可见,首先,不可在形式上以思和言之间的矛盾来给谎言下定义。这种矛盾甚至连谎言的必然组成部分也不是。有一种在这方面完全正确的、无可非议的讲话,这种讲话却是谎言:例如,当一个尽人皆知的撒谎者为误导而讲了一次“真话”时,或者,当有意识的模棱两可潜伏在正确的外表之下或者关键性的真话被有意识地掩藏时。沉默也可能是谎言,虽然并不必然如此。

由此可见,谎言的本质隐藏在比思与言之间的矛盾深得多的地方。可以说,站在话背后的人,把话变成谎言或者真话。但是,这样说也不够:因为谎言是属客观的东西,必须相应地加以规定。耶稣称撒旦为“谎言之父”(约8:44)。”谎言首先是否认曾向世界证明自身的上帝。“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约壹2:22)上帝在基督中说的话乃创世之源,谎言就是同这上帝的话的矛盾。谎言因此是对如上帝所造并在于上帝的实在的否定、否认以及故意和存心破坏,不论是通过说话还是通过沉默。我们的话有这种目的,在与上帝之言的统一中说出如在上帝之中的实在者,我们的沉默应是由如在上帝之中的实在者给话所立之界限的标志[3]。

关于经文的几项事实陈述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出埃及记‬20:16

前文提到,或许因估计一般会众的理解力,这段经文常被教导并简化为“不要撒谎”(无论是否教会真是这样教导的,事实上这就是一般的基督教文化所体现的对谎言的理解)。然而这显然是一种过度简化。对笼统的一般原则(principle)偏执般的追求一定在最终是与经文所启示的内容是毫不相干的,正如在这段经文中,“不要撒谎”的这个一般原则是建立在对“见证”与“陷害人”的这两个关键信息的忽视上的。“见证”(ענה)是在犹太人的古代文化中的一个核心的法律概念,类似于现代法律体系中的证人,见证只有在一种实在的社会关系中才是可能的。由至少两个符合条件的见证人(申命记19:15)讲述出自己亲眼看或者亲耳听到的信息,且多名证人的证言不互相矛盾。这些不光是一种体系内的单纯规定,也象征着犹太人在漫长的法律实践中所总结出的,目的为公义的制度,即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人理解事物时的一种常见的不足就在于习惯性的分别或习惯性的总结,毕竟将似为不同的事物把握为两个事物,以及将差异或关系简化为可供把握的单一事物,相对而言始终是简单的。因此,在理解这段经文时,忽视后半段,即“陷害人”的重要性是很容易的,在这里,“陷害”并非是在描述一种动作(“假见证”)所造成的结果或状态(即那个被作了假见证的“人”如何),而是说,“作假见证陷害”是完整的一个动词。如果仔细查阅希伯来原文就能够发现,这段翻译来自于一个单词,即שָֽׁקֶר,直译的话是“假”,但希伯来字的实际含义必须要通过单词所在的完整经文中找到它具体的意思,即什么样的“假”,这段经文后的后一节经文解答了这样的问题,也向我们表明了和合本译者这样翻译这段原文的合理性:

17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记‬20:17

与诚实或何为谎言的经文还有很多,例如:

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

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

‪诗篇‬85:10

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 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以弗所书‬4:13-16

在这些经文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也就是前文所提及的常被忽视的,一种必然的关联性。在诗篇中指出的是慈爱和诚实、公义与平安,并非二元论式的联姻,而以弗所书更是直截了当的指出了真正的诚实,它与爱必然的关系,即“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在英文翻译中(NIV)中表达的更加清楚,“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讲述在爱中的实话。

结语:自我、诚实、实在

当我们谈及自我的时候,目的不在于坚持或者成为自我的当下状态,毕竟当下的自我始终是某种已然实现的事物,故而有关于自我的问题始终只能是“我要成为何种自我?”幻想并非是某种彻底的天马行空,恰恰相反,人们之所以拥抱幻想,是因为它具有某种已然可供把握的确定性。自从人初出母腹以来,人就离开了四周皆被包裹的安全感,这种包裹性或安全感,恰恰是某种非自由的东西。人幻想着或欲望着自己的非自由,于是人就“安全”了。对许多人而言,保全这种逃避自由深渊的安全感或许是必要的。然而对于意识到自身责任的人而言——无论被称作知识分子、政治人物,或在信仰中被称作基督徒——承担自身的自由却是不可回避的,即便这意味着某种失重。在“坚持当下自我”这个的幻想之中,这种坚持意味着存在一种在当下自身之内的能够立刻找到的根基,而去寻找一种尚未成为现实的自我意味着不尽的努力和追问(Inquiry),甚至在追问中也并不存在任何能够被保证的终点。对于将讲真话视作为思与言的同一的人也以类似的方法逃离了自己的自由,也即是说,诚实仅仅是对当下既有状态的复述或肯定,而不意味着自身出于爱对实在不尽的承担。随着我们越是回到真实处境之中,也就越意识到,必须承担话语的形态,因为原则同关系并非两种相互陌生或平行的东西,真理离开爱就会变成真理的仿品,或者说,就是那离开圣爱的关注目光的像——偶像。


[1] 需要澄清的是,对自我的判断当然是与外部事物的结果毫不相干的,然而鉴于笔者并不熟悉(同时也不信任)具体不同精神结构的类型学,这里只是以一种外部事物的结果来暗示导致这种结果的一种自我的潜能。

[2] 朋霍费尔. 伦理学[M]. 上海: 人民出版社, 2006.

[3] 也就是说,沉默只有在“上帝之中的实在者给话所立之界限”中时才是符合实在,因而是诚实的,否则只能是另一种形式下的虚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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