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制度,好過投訴制度——一個爸爸在急症室八小時〉
「爸爸我想返屋企...」一張發紅的小臉蛋,有氣無力地對著懷抱著他的爸爸說。
「屌你地老味!等撚左幾個鐘都未撚到!無病都變有病啦!」他終於忍不住,抱起兒子走到護士站咆哮。
兒子6歲,自星期六開始發燒不適,今天第三天仍發燒不退,於是他放工後帶孩子到急症室求診。今天星期二,不,星期三,因為他在星期二晚上9時帶孩子到急症室,等了6小時,現在已是星期三凌晨3時。
「先生唔好講粗口,同埋等係唔會等到病架,個個都係咁等架啦。」護士站內一名護士聽到他咆哮後,抬起雙眼瞥他一瞥,然後說道。
「341,請到5號房。」大堂廣播終於呼喚起孩子的號碼籌號。
「仆街,唔發脾氣都唔到我架!」他也來不及回懟護士,聽到廣播後就抱着兒子到5號房。
3分鐘後。
「喂老婆?無呀,個醫生話公立醫院無快測架,叫我地自己去驗喎。咪聽下個肺話無乜野就走得囉。佢話驗左同無驗都係咁架喎,話咩病毒係無藥既,小朋友食特效藥又危險。係呀,攞埋藥咪走。都係開必理痛架咋。係啦你訓先啦,聽日仲要番工。」見完醫生後,他致電妻子,聽筒另一端的妻子似乎不可置信地問了幾個問題。最令她難以接受的,是等了6小時,卻連孩子得了什麼病都不知道——而醫生開的退燒藥,家中早就有一百幾十粒。
最後他在凌晨4時多踏出醫院。
他看著孩子在懷抱中睡得打呼,心想剛剛已付了400元診金,不如再等多2小時,等到有巴士回家為止。不然要坐計程車,不便宜。
他就抱住孩子,坐在醫院大堂的長椅上,提著一小包退燒藥,也一起睡了。
以上其實是急症室日常,我亦沒有添油加醋。
在公立醫院工作多年,見盡醫療環境變遷,我並不打算質疑或針對公立醫院的服務,只是在「有規有矩」的制度下,除了希望醫療服務進步之外,市民最好都理解一下公營醫療的運作,好好管理一下自己的期望。如果我說這對父子「戇居」,未免太不近人情,但事實上,如果不理解公營服務然後對它有所要求,受害的亦只有自己。
以下我會分享幾點:
第一,點解急症室等咁耐?
使用急症室的原則並非只排先後次序,更重要的是看病情的緩急。所以急症室設有五級分流,由分流站護士按「危殆」、「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五個程度排序分流。一般「危殆」及「危急」均會直接搶救,而「緊急」則需要等待約30分鐘,而「次緊急」及「非緊急」則會等待更長的時間。所以假設你是「次緊急」的患者,即使早兩小時登記,亦不可能會比「危殆」、「危急」或「緊急」患者更快得到醫治。至於分流站護士如何作出分流決定?其實急症室護士會依照病人維生指數及傷勢判斷,簡單而言,如已出現心臟衰竭、血壓不穩或神智不清的情況,分流級別較高;同時如果維生指數正常,但情況有機會短時間內轉差,例如心絞痛、血壓超過200、大量出血等,分流等級亦會較高。所以小朋友發燒對比以上情況,自然分流等級為低。
第二,急症室連個快測都無?
急症室的確沒有快速流感測試。對於醫生而言,是否中流感或中了哪一款流感,基本上並沒有分別。因為除非是病毒的特效藥,否則治療上醫生都是給予治療症狀的藥物,就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藥物,目的是紓緩不適,然後讓身體自己康復。除非出現器官衰竭或影響神智,否則以結果論而言,快速測試的結果對醫生的治療判斷並無意義。
第三,投訴會快D?
好多病人以為投訴有用,就以上故事而言,其實只是一個巧合。只不過在爸爸發脾氣投訴時,剛好輪到他兒子見醫生,事實上兩者並無關係。只不過常人都習慣將兩件沒有因果關係卻又同時發生的事件聯繫,從而令事情「好像」合理。
當時,護士站護士服務態度不好亦是常態,我亦不支持,有機會再和大家分享醫護人員的想法。
最後,那究竟甚麼時候才應該去急症室求診,不致成為所謂「戇居」呢?
首先當然是病人的情況,是否有出現維生指數不穩(例如血壓太高或太低而導致暈眩、神智不清、呼吸急促不暢、無法止血、斷肢及大範圍受傷等)。
其次就是病人情況是否可以到門診/私家夜診?其實現今急症室收費400元,與私家機構相差不多,但可以省回很多時間。
第三就是,可以上醫院管理局的網站看看各急症室的等候時間,有個預算,調整一下自己的期望。
第四就是,如果分流後知道等待時間遠超自己預期,不如回家休息再看私家門診,反正24小時內可以退回350元。
服務愈來愈好,同時服務對象愈來愈多,如果醫患雙方都可以理解及知道對方的難處,就可以減低很多不必要的誤會同矛盾。希望橋叔叔的分享,可以令更多人知道香港醫療制度的優勢及限制,好好為自己選擇適合的醫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