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珍貴是因為人只能活一百年
一對由日常如同打雞血一樣亢奮的滬女與只會怪腔怪調拋幾個中文詞咧著嘴僵笑當背景板的白男組成的手機螢幕情侶近日分手,評論區裡都在女生惋惜,紛紛指責男方花了十年才認清女方不是the one,“白白浪費了她生命中最好的十年的。”
Excuse me?
我不愛為男性發聲,畢竟這個世界已經愛他們太多。但此刻聽到這種“你浪費了她青春”的鬼話,也忍不住想說,她的十年是時間,他的十年就不是時間嗎?
華人尤其是中國人,好像得了一種談戀愛分手結婚後離婚就會死的病。把親密關係看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談戀愛要越長越好,結婚更是一定要白頭到老,死後兩具屍體還要埋在一起。
兩個陌生人在生命中的某個節點因為同頻而相知結合,就必須綑綁終身,提前退場的那個還要被拖出來精神鞭屍,這是什麼當代恐怖故事。
人是會變的,在非刻意隱瞞真實性向騙婚騙子等道德欺詐行為的基礎上,戀愛三年分手和婚後三十年離婚,本質上不應該有太多差別,只是說明這兩個人已經不適合繼續同行。
世人讚美金婚,是因為我們目前來說只能活一百年。如果能活一千年,你還確定你會愛一個人八百七十年不變嗎?
因為戀愛結婚就要求兩個人終身綁定一輩子不得分開,把終身綁定視作忠貞不渝,這不是健康的親密關係,這是無法解除的不公平合同。
偏偏也是這群神奇朋友,熱衷於用將新生命帶到世上這一不可逆轉的方式,來遮掩自己害怕結束一段已無法繼續前行的親密關係的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