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鹽作光的門徒
2026年03月13日
作鹽作光的門徒
讀經: 太5:13-20
選讀經文:太 5:13-20
"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時代默想:
作鹽作光(13~16):耶穌在宣告天國子民的道德責任後,接着講論天國子民的生活見證:「你們是地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13、14)。耶穌藉着鹽和光這兩個隱喻,指出祂的門徒應該成為怎樣的天國子民。地上的鹽的功用是使地變鹹,門徒在世上的功用則是影響這個世界,讓人嘗到神的良善。世上的光的功用是照亮世界,門徒作為神的光,功用是吸引人歸向神,讓人看見祂的榮美。
耶穌應驗律法(17~20):在進入新的律法的教導前,耶穌先確立祂和律法的連貫性(17~20),之後才討論祂與律法的根本分別(參5:21~48)。
耶穌透過正反的討論來肯定律法的價值(17~18):祂的使命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耶穌藉着自己的工作和教導,完成/滿足了舊約(律法和先知)的要求。「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18)是重申第17節的內容,不是說要遵守所有律法,連最小的也要遵守,而是舊約的各段經文和預言,都應驗在基督自己和祂的教導裏,因為整本舊約都是指向基督。
這教導的結果是,無論何人,即使只是廢除一條小誡命,在天國都不會有他的位置。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有外表做作出來的義行是不足夠的,真正的義行是必須發自門徒內心的。
整本聖經,無論是新約或舊約,對今天的信徒都有功效(參提後3:16),不能將舊約聖經或舊約律法視為過時,不再適用。然而,我們也不應該按着字句,一點一畫地遵行。舊約時代已經過去,作為法典的舊約律法已經結束。要清楚知道:今天信徒遵守的是耶穌教導的律法,是新約律法而不是舊約律法,不過某些新約的誡命承傳舊約的看法,例如彼此相愛,我們都要遵行。
你實踐了多少新約律法的要求?只是說相信耶穌得救是不夠的。遵行律法不是得救的原因,卻是得救的必然結果。法利賽人有外在的行為,但沒有信心,不能得救。而聲稱自己有信心但沒有行為,這樣的信心也是死的(參雅2:14~26)。
回應禱告:
主啊,求祢使我不失鹽味、不掩光芒,活出真實公義,不徒有外表。願我遵行主道,以生命見證祢的美善,叫人因我將榮耀歸給天父。阿們。
